DB44/T 2116-2018 碳汇造林技术规程

DB44/T 2116-2018 Carbon sink afforest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116-2018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1-25
实施日期
2018-04-25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林业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林地选择、基线调查、作业设计、造林、检查验收、碳汇计量与监测、档案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汇造林工程。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起草人:
罗勇、徐期瑚、林丽平、黄妃本、卢雅莉、程伟文、张苏峻、吴琼辉、候中原、苏晨辉。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P86

备案号:58893-2018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116—2018

碳汇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onafforestationforcarbonsequestration

2018-01-25发布2018-04-25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T2116—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及定义........................................................................1

4总则..............................................................................2

5造林地选择........................................................................2

6基线调查..........................................................................2

7作业设计..........................................................................2

8造林..............................................................................3

9检查验收..........................................................................4

10碳汇计量与监测...................................................................5

11档案.............................................................................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造林地基线调查表................................................6

附录B(规范性附录)碳汇计量参数记录表..............................................7

附录C(资料性附录)碳汇造林主要适宜树种表..........................................9

I

DB44/T211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广东省林业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林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勇、徐期瑚、林丽平、黄妃本、卢雅莉、程伟文、张苏峻、吴琼辉、侯中原、

苏晨辉。

本标准首次发布。

II

DB44/T2116—2018

碳汇造林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林地选择、基线调查、作业设计、造林、检查验收、碳汇计量与监测、档案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碳汇造林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

LY/T1607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2252碳汇造林技术规程

DB44/T772营造林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DB44/T1917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

3术语及定义

LY/T2252、DB44/T19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碳库forestcarbonpool

在碳循环过程中,地球系统中碳储存的形式和场所。其中,森林碳库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

枯落物生物量、枯死木生物量和土壤有机质。

3.2

基线baseline

能合理地代表在没有开展项目活动时的碳吸收或碳排放状况。本标准的基线是指没有开展碳汇造林

活动时地表植被、土地利用、人为活动、碳库的状况。

3.3

温室气体排放greenhousegasemission

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事前计量,本标准仅考虑因施用含氮肥料引起的N2O排放。

3.4

二氧化碳当量(CO2-e)carbondioxideequivalence

1

DB44/T2116—2018

根据不同种类的温室气体对辐射强度的贡献来度量温室气体的单位。目前是通过全球增温潜势

(GWP)来计算二氧化碳当量,即排放到大气中的1t温室气体与同期1t二氧化碳所产生的辐射强度之

比。目前CO2、CH4和N2O的GWP值分别为1、21和310。利用该GWP值可将CH4和N2O温室气体转化为等当量的

CO2。

3.5

项目参与方projectparticipator

参与碳汇造林项目活动的国有、集体、私有实体和个人。

4总则

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a)在最大限度地获得碳汇的同时,应注重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与当地社区

互动,增加当地劳动就业,提高森林保护意识;

b)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优先发展公益林;

c)应坚持因地制宜、因林施法、适地适树、发展乡土树种,做到多树种、多林种、多功能结合;

d)应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项目组织管理,按技术标准检查验收;

e)计入期为20年,计入期内造林成果应得到保护。特殊情况下,在计入期内需进行主伐的,在

实施方案、作业设计中须制定采伐更新方案,及时更新。

5造林地选择

除执行LY/T2252的规定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a)自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等适宜造林地块;

b)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

6基线调查

按以下要求进行基线调查:

a)项目活动前,选择植被地上生物量和植被地下生物量两个主要碳库;

b)基线调查按照LY/T2252、DB44/T1917的规定执行;

c)采用分层调查的方式。对于地表植被、土地利用状况、人为活动和碳库等基本一致的造林地块,

可作为一个类型(层)进行基线调查。历史状况可通过访问、查阅文献资料等方式获得,现状

通过现地调查获得。调查数据填写《造林地基线调查表》(附录A);

d)在开展基线调查的同时,应对开展碳汇造林地的典型立地状况拍摄照片或录像加以记录,以便

和造林后进行对照。

7作业设计

7.1设计依据

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造林规划、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下达的造林年度计划任务等。

7.2设计要求

2

DB44/T2116—2018

除应满足LY/T1607的一般规定外,还需满足基线调查、碳汇计量参数记录、减少碳泄漏和碳排放

措施等特殊要求。

7.3编制与审批

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碳汇造林作业设计;

b)设计成果委托行业协会、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c)设计成果应报所在地级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d)没有作业设计或虽有设计但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

8造林

8.1树种选择

8.1.1选择原则

应遵循以下要求:

a)优先选择固碳能力强的树种;

b)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慎用外来树种;

c)优先选择稳定性好、抗逆性强的长寿树种;

d)优先选择种源有保障、繁育技术较为成熟的树种;

e)因地制宜,提倡多树种配置,营造混交林。

8.1.2主要适宜树种

根据树种选择原则,结合广东气候、地域特点,各地可参考《碳汇造林主要适宜树种表》(附录C)

选择造林树种。

8.2造林方法

提倡植苗造林,按GB/T15776-2016的10.4的规定执行。

8.3密度与配置

8.3.1栽植密度

按GB/T15776-2016的9.2、9.3的规定执行。根据培育目标、立地条件、造林树种等确定,原则上

要求人工造林密度在1110株/hm2~1650株/hm2之间。

8.3.2种植配置

按GB/T15776-2016的10.2的规定执行。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造林密度确定,一般情况下宜

采取品字形配置方式,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方可采取群状配置等。

8.4整地与基肥

8.4.1整地

按GB/T15776-2016的10.3的规定执行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3

DB44/T2116—2018

a)禁止全垦整地和炼山,对造林地的原生散生木应加以保护,尽量保留灌木或草本植物,在山脚、

山顶应保留10m~20m宽的原生植被保护带,避开造林地中的极小种群、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

小区,并保留适当宽度的缓冲保护带;

b)采用明穴整地,人工造林植穴规格一般为40cm×40cm×30cm。

8.4.2基肥

按GB/T15776-2016的10.5的规定执行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尽量施用有机肥或氮磷复合肥(需注明含氮率,便于碳排放计量);

b)基肥平均每穴0.2kg~0.5kg,视立地条件做适当调整;

c)施肥时注意与穴土充分混匀后放入穴内,防止雨水冲刷,造成碳泄漏及水体污染;

d)记录肥料种类、施肥数量、次数等并归档保存,填写《碳汇计量参数记录表》(附录B)。

8.5苗木

按GB6000、GB/T15776-2016的8.3和LY/T1000的规定执行。造林苗木应符合“两证一签”要求,即

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种源地标签。优先使用容器苗,提倡就地育苗或就近调苗,缩

短长距离运输,减少碳泄漏。

8.6栽植

按GB/T15776-2016的10.4的规定执行。春季造林,栽植在早春一、二场透雨后的阴雨天进行。栽

植时非溶性营养袋苗必须除袋。要求当天起苗,当天栽植,确保造林质量。

8.7抚育管护

按GB/T15776-2016的11和GB/T18337.3的规定执行,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抚育管护:

a)碳汇造林三年3次抚育。种植后当年7月~8月份进行1次抚育,第二、第三年每年5月~6

月各进行1次抚育。抚育内容主要包括松土、除草、培土、追肥和补植;

b)每次每株追施复合肥0.2kg~0.3kg,预防追肥过程的碳泄漏;

c)对造林活动中或成林后发生的病虫害,宜采用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要求20年内

确保造林地块的完整性,尽量减少外界因素对林木生长的干扰;

d)抚育管护可承包给当地居民,落实管理责任制,减少人员、车辆往返造成的碳泄漏。

9检查验收

9.1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造林面积、造林密度、成活率/林木保存率、主要造林树种、林木长势、基线状况、碳

汇计量所需参数记录表等内容。

9.2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材料、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取样圆(样行)调查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对照经批复的

作业设计,利用1:10000地形图,逐个作业小班展开检查。利用数码相机照相存档,并记录相应的经纬

度坐标。特殊情况下的建设面积按以下方法确定:

a)造林地选择不符合要求的,应在建设面积中扣除;

b)建设面积大于设计面积的,建设面积以设计面积为准;

4

DB44/T2116—2018

c)不按作业设计小班范围造林的,建设面积为零。

9.3评定

县级评定以作业小班数据为基础,计算任务完成率和质量合格率。全省综合评定以县级指标值为基

础进行加权平均。评价指标按以下要求进行计算:

a)任务完成率=建设面积/任务面积×100%;

b)质量合格率=合格面积/建设面积×100%;

c)合格面积=∑(小班建设面积×R×S×M×Z)。式中:

①R为作业小班成活率系数:成活率≥85%时,R=1;41%≤成活率<85%时,R=成活率;成活率<

41%时,R=0。

②S为作业小班树种合格系数,取决于小班造林树种合格面积比。树种合格面积比=树种合格面积

/建设面积×100%。其中,树种合格面积是指按作业设计树种及其配比进行施工的面积。树种合格面积

比≥95%时,S=1;60%≤树种合格面积比<95%时,S=树种合格面积比;树种合格面积比<60%时,S=0。

③M为作业小班密度系数:取决于林木密度的大小。林木密度合格比=小班造林密度/作业设计密

度×100%。林木密度合格比≥95%时,M=1;林木密度合格比<95%时,M=林木密度合格比。

④Z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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