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07-2018 科技企业虚拟孵化服务规范

DB44/T 2107-2018 Virtual incub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technology enterprise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107-2018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1-02
实施日期
2018-04-02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企业虚拟孵化的服务宗旨、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科技企业虚拟孵化平台的孵化服务。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广东省科技金融促进会、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深圳市商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洁、邹润榕、陈金德、张伟良、于翔宇、曹莉莎、陈奕毅、陈振权、刘长虹、胡品平、曹璨、李建平、赵明、刘小龙、杨锐勇。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A20

备案号:59250-2018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107—2018

科技企业虚拟孵化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ofvirtualincubationservicetotechnology-basedenterprises

2018-01-02发布2018-04-02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T2107—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服务宗旨...........................................................................1

4服务要求...........................................................................1

5服务内容...........................................................................2

6服务过程...........................................................................3

7服务评价与改进.....................................................................5

附录A(资料性附录)虚拟孵化服务合同.................................................6

I

DB44/T2107—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由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广东省科技金融促进会、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深

圳市商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洁、邹润榕、陈金德、张伟良、于翔宇、曹莉莎、陈奕毅、陈振权、刘长虹、

胡品平、曹璨、李建平、赵明、刘小龙、杨锐勇。

II

DB44/T2107—2018

科技企业虚拟孵化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企业虚拟孵化的服务宗旨、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科技企业虚拟孵化平台的孵化服务。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科技企业technology-basedenterprises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企业。

2.2

虚拟孵化virtualincubation

为科技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技术创新、产业协同与思维培训等一站式专业服务,培养科技企业核心

竞争力的孵化新形态。

2.3

虚拟孵化平台virtualincubationplatform

不以为科技企业提供物理场所和收取场地租赁费为盈利模式,由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将智力、

技术、金融等创新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持续、稳定地孵化科技企业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组织。

2.4

在孵企业incubatedenterprises

在虚拟孵化平台内接受虚拟孵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在孵企业不以物理办公场所为入驻诉求,已经或

计划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理念,其发展目标是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速发展。

3服务宗旨

通过系统的虚拟孵化服务以及虚拟孵化平台服务资源,持续不断地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促进

成果转化的同时,降低企业创业成本与风险,培育出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企业。

4服务要求

4.1平台要求

1

DB44/T2107—2018

4.1.1虚拟孵化平台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有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内控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发展

规划。

4.1.2虚拟孵化平台正式运营不少于1年,有系统的虚拟孵化服务流程,运营状况良好,累计服务企

业不少于1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占30%以上。

4.1.3虚拟孵化平台自有运营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并与银行、风(创)投机构、贷款担保公司等金

融机构有稳定的业务联系,有条件的建立创业种子基金,共同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4.1.4虚拟孵化平台能提供包括资本市场、技术创新、产业协同、思维培训等服务资源。

4.1.5虚拟孵化平台能帮助在孵企业对接政府或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资源。其中,政府提供的各类服

务资源,一般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和支持手段等。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资源,一般包括科研院所及科技企

业等提供的人才、科技资源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资源。

4.2人员要求

4.2.1虚拟孵化服务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比应达70%以上。

4.2.2虚拟孵化服务人员中应有具备行业研究、企业管理、财务分析、法律等从业背景的专业人员,

能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以及投融资、企业管理、财务、技术、人力资源、政策法律、市场推

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4.3设施要求

虚拟孵化平台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服务在孵企业的远程网络设施。

5服务内容

5.1规划服务

5.1.1虚拟孵化平台应在总结在孵企业经营情况、发掘优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在孵企业实际

情况,制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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