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484-2004 青海春蚕豆原种生产操作技术规程

DB63/T 484-2004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484-2004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4-05-21
实施日期
2004-06-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种子管理站
适用范围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春蚕豆原种生产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春蚕豆原种生产。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农林科学院作物所、青海省种子管理站
起草人:
袁名宜、刘玉皎、刘洋、熊国富、王志远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备案号:15447-2004DB63DB63

准标方地省海青

DB63/T484—2004

青海省春蚕豆原种生产技术

操作规程

2004-05-21发布2004-06-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484—2004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青海省种子管理站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农林科学院作物所、青海省种子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名宜、刘玉皎、刘洋、熊国富、王志远。

I

DB63/T484—2004

青海省春蚕豆原种生产技术

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春蚕豆原种生产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春蚕豆原种生产。

大量生产原种的品种必须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审定通过的品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4404.2—1996粮食作物种子豆类

GB7415—1987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原种basicseed

用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的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4原种生产

春蚕豆原种生产调查记载项目和标准见附录A。

4.1原种生产方法

原种生产可采用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的方法;或采用单株选择、分系比较和混系繁殖,即株行圃、

株系圃、原种圃的三圃制方法。

4.2隔离

为避免生物学混杂,保持优良种性,三圃田1000m内不得种植其他蚕豆品种。

4.3用“三圃法”生产原种

4.3.1三圃

即株行圃、株系圃、原种圃。

4.3.2单株选择

4.3.2.1单株(选择材料)来源

单株在株行圃、株系圃或原种圃中选择,或在品种育成时的原始群体中选择。如无株行圃或原种圃

时,可设置稀播种的单株选择圃,或在纯度较高的种子田选择。

4.3.2.2选择日期

选择分花期和成熟期两期进行。

4.3.2.3选择标准和方法

根据本品种特征特性,选择典型性强、生长健壮、丰产性好的单株。花期根据花色、叶形、病虫害

情况选单株,并予以标记;成熟期根据株高、荚形、荚熟、抗病性和成熟期等从花期入选的单株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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