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374-2022 弱视常规诊疗规范

DB22/T 3374-2022 Weak visual impairment standard treatment protocol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374-2022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6-23
实施日期
2022-07-23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C05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374—2022

弱视常规诊疗规范

Managementstandardsofamblyopiadiagnosisandtreatment

2022-06-23发布2022-07-23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337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洁、闫木林、刘美凤、吴迪、杨洋、陈永纯、吴娜、王丹、高雁、刘斌、王

旭飞、杨帆、米倩倩、朱银花。

I

DB22/T3374—2022

弱视常规诊疗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弱视常规诊疗的分类、人员要求、诊断方法、治疗方法、随诊及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弱视的常规诊断及治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弱视amblyopia

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引起的单

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视力为弱视,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且眼部

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称,称为弱视。

3.2

斜视性弱视strabismicamblyopia

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

斜视眼的黄斑中心凹接受的不同物像(混淆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为单眼弱视。

3.3

屈光参差性弱视anisometropicamblyopia

两眼之间存在屈光参差(正球镜相差≥1.5D,柱镜相差≥1.0D),屈光度较高的一眼可以形成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是由于两眼异常相互作用和形觉剥夺两个因素引起的。为单眼性弱视。

3.4

屈光不正性弱视ametropicamblyopia

发生在双眼高度屈光不正(主要指远视性屈光不正或高度散光)未及时矫正者,主要是由于两眼物

像模糊引起的形觉剥夺。双眼中低度近视一般不会形成弱视。超过-10.0D的近视有形成双眼弱视的危险。

由双眼高度散光引起的弱视又称子午线性弱视。为双眼性弱视。

3.5

1

DB22/T3374—2022

形觉剥夺性弱视formdeprivationamblyopia

在视觉发育关键期内由于屈光间质混浊(角膜白斑、白内障、玻璃体炎症或积血),完全性上睑下

垂等情况,造成该眼视力下降,单眼形觉剥夺危害更大更易形成弱视。引起形觉剥夺性弱视的原因,既

有单眼形觉剥夺因素,又有双眼异常相互作用因素。一般为单眼性弱视。

4分类

4.1斜视性弱视。

4.2屈光参差性弱视。

4.3屈光不正性弱视。

4.4形觉剥夺性弱视。

5人员要求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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