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352-2018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规范

DB42/T 1352-2018 Elevator maintenance and maintenance contract specification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1352-2018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08
实施日期
2018-07-08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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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20

A10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1352—2018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规范

Specificationsofliftmaintenancecontract

(报批稿)

2018–05–08发布2018–07–08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T1352—2018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合同要素及要求....................................................................2

附录A(资料性附录)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免费更换的零部件清单............................................8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9

I

DB42/T1352—2018

II

DB42/T135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日立电梯

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峥、檀昊、刘莲莲、谷曼、汤锐、陈琼、刘宏伟、陈维壁、董浩明、徐

桂芳、严翔宇、潘勇健、张贞贞、王文超、黄凌燕、张奕敏、李刚、邹琳、梁臻、胡振波。

III

DB42/T1352—2018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合同要素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的制订;不适用于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其第1号修改单

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

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

GB21240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194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7024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lift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

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2

维护保养maintenance

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确保电梯设备和零部件达到安全性能和预期功能,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运行所

进行的润滑、清洁、检查、设定、调整和易损件的更换工作。

3.3

清包litepackage

只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3.4

1

DB42/T1352—2018

半包halfpackage

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部分价格较低的电梯零部件。

3.5

大包bigpackage

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3.6

全包fullpackage

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全部电梯零部件。

4基本原则

4.1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2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协商订立合同。

4.3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电梯的维护保养。

4.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分包、转包。

4.5合同需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应注明合同份数和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

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

4.6以上基本原则应在合同中注明。

5合同要素及要求

5.1一般要求

合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本章但不限于本章规定的内容,合同示范文本参考(见附录C)。

5.2基本信息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法定代表人;

b)委托代理人;

c)单位地址;

d)邮政编码;

e)联系电话;

f)传真电话;

g)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抢修服务电话。

5.3维护保养要求

5.3.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TSGT5002的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单位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电梯

日常维护保养、抢修和紧急救援服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3.2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符合GB/T18775、GB7588、GB16899、GB21240、GB25194、GB/T10058、

GB/T10059等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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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应填写《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见附录A),根据每台电梯的情况确定保养时间

及保养费用,注明每年及每月的保养金额合计。

5.4期限

5.4.1应明确合同期限,注明合同起止日期,且合同期限至少覆盖1个电梯检验周期。

5.4.2注明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5.5方式

5.5.1应选择电梯维护保养清包、半包、大包或全包中的一种方式。选择半包时应明确免费提供零部件

的单价范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还应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免费更换的部件清单》(见附录B);选

择全包时应明确不属于免费提供的零部件范围。

5.5.2选择维护保养方式时,双方应同时就维护保养合同周期中发生配件更换的配件获取方式、渠道、

过程记录及相关要求进行协商和约定,以保证配件质量。

5.6抢修服务时间

应明确接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抢修指令后,专业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求。该时间要求不能违反法

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5.7安全责任保险

双方明确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承担主体、比例等。

5.8驻点维保

明确是否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供驻点维保服务,驻点维保服务费用是否包含在保养费中,并明确

驻点维保作业人员的职责。

5.9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权利

5.9.1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和审定维保计划,发出故障通知或建议。

5.9.2检查受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拒绝无证人员进行维

保活动。

5.9.3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维修过程进行监督。电梯维护

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5.9.4有权拒绝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出的与电梯维保无关的其他工作。

5.10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义务

5.10.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电梯维

护保养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维护说明书;

c)电气原理图;

d)电气敷设图;

e)安装说明书;

f)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g)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h)电梯运行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

3

DB42/T1352—2018

i)改造、重大修理原始记录;

j)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k)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l)监督检验和历年定期检验报告。

5.10.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电梯维护保养费用和经确认支付的零部件更换费用,并为电梯维护保养单

位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5.10.3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

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温度符合要求,机房、井

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10.4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配置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5.10.5应按照TSG08的要求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更换电梯安

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5.10.6应按照规定管理电梯钥匙,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授权人员及非持证人员使用。

5.10.7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值班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电梯发生困人

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

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

5.10.8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并在显

著位置设置停用标识,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切断电梯主电源。

5.10.9停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电梯,应经电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停用未超出定期

检验有效期的电梯,应当经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自行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5.10.10应组织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救援值班电话

号码和电梯使用标志原件。

5.10.11应在电梯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5.10.12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大型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应采取有效

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5.1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权利

5.11.1要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5.11.2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要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报告。

5.11.3有权拒绝更换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购买的假冒伪劣配件。

5.11.4有权拒绝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5.12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义务

5.12.1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5.12.2应按照GB/T18775中相关要求确定维护保养频率,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

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电梯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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