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158-2024 药品零售企业中药煎药室服务管理规范
DB3212/T 1158-2024 The servi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the medicinal decoction room in drug retail enterpris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3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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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信息:
-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120.01
CCSC00DB3212
泰州市地方标准
DB3212/T1158—2024
药品零售企业
中药煎药室服务管理规范
DrugretailenterprisesStandardforServiceManagementofTraditional
ChineseMedicineDecoctionRoom
2024-03-19发布2024-04-19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2/T115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由靖江市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靖江市药品零售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建明、李德宏、刘恒、孟廷、吴洪、季亚军。
I
DB3212/T1158—2024
药品零售企业中药煎药室服务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中药煎药室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服
务评价和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行政范围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药代煎中心和开展代煎服务的各药品零售企
业门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
GB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剂
YBB00132002药用复合膜、袋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药煎药室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decoctingroom
本市范围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各药品零售企业门店等开展中药代煎服务的场所,包括中药的收发
区、浸泡区、煎煮区、包装区、清洗区、药渣留存区,有明显的分区标识。
3.2
煎药卡decoctingmedicinecard
反映患者的处方、调配、交接和煎药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并留存患者住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3.3
先煎药firstdecoctedmedicine
毒性中药、矿物类、贝壳类和动物类药等需要先煎使其有效成分溶出的中药,相关示例见附录A。
3.4
后下药lastdecoctedmedicine
气芳香易挥发的中药和经长时间煎煮易减低药效的中药,相关示例见附录A。
3.5
溶化(烊化)药yanghuamedicine
胶质、粘性大、无机盐类中药,相关示例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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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包煎药baojianmedicine
种子表面含黏液或毛茸及体小而轻的中药和在饮片配方中用的丸、散剂,相关示例见附录A。
4基本要求
4.1加工场所
4.1.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为独立设置的煎药加工区域,调配区、煎药区与生活区分开,周
边环境卫生,无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源。
4.1.2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不小于20㎡)。区域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
作业差错和交叉污染,设有收发区、浸泡区、煎煮区、包装区、清洗区、药渣留存区等功能区域,有明
显的分区标识,实行定置管理。
4.1.3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灶台、工作台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有
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措施。室内应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设施。
4.1.4煎药室内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4.2设施设备
4.2.1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有对煎药加工全过程实时管理和质量追溯的智能视频监控。
4.2.2收发区应有工作台、待煎中药存储柜、待发中药存储柜(冰箱)、更衣室(柜)。浸泡区应有
与煎药规模相适应的浸泡容器。煎煮区应备有台称、量杯(筒)、过滤器、计时器、搅拌棒等。
4.2.3煎药容器以陶瓷、搪瓷、不锈钢器皿为宜,不应用铝制器皿、铁制器皿。
4.2.4煎药袋的材质应无毒害、耐用、耐高温、有滤过功能并每次煎煮更换新的煎药袋。
4.2.5煎药室可配备相应的煤气灶、电磁炉、煎药机和包装机,其操作规程和清洁、保养应符合规定。
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文件的相关工艺要求。密闭式压力煎药机应具备智能控制和自动挤压功
能。
4.3人员要求
4.3.1煎药室应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执业中药师(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
导、质量把关及管理工作。
4.3.2煎药人员应当经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3.3煎药人员上岗前及每个年度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
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3.4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可佩戴饰物。进入煎药室时,应在
更衣室更换专用的工作衣帽,帽子应将全部头发遮挡住,煎药全流程佩戴口罩。
4.4建档要求
4.4.1原始记录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并到期销毁,不得泄露患者
个人信息。
4.4.2建立并维护中药煎药室档案,包括《煎药卡》、《中药煎药室每日清洁、消毒记录》、《中药
煎药质量控制监测记录表》、《煎药人员健康档案》,记录及凭证至少保存一年,做到中药煎药服务全
过程的质量管控和追溯机制。摄像视频资料应当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和备份,留存时间不少于15
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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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流程
5.1收药
5.1.1煎药人员应根据处方、收费票据仔细核对药料,做到“五查五对”,五查:查是否缺味、是否
按方调配、是否有特殊煎煮药物、是内服还是外用、是否急煎,五对:对剂数、对剂量、对姓名、对年
龄、对约定取药时间。如有疑问,及时与医生、药师或患者联系确认。
5.1.2核对无误后,详细登记煎药卡(见附录B),填写煎药标签。
5.1.3填写中药汤剂标签(见附录C),应标明内服药、外用药、急煎药,外用药以红色标识区分。
5.1.4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等需要特殊处理的药物,按规定处理。
5.2煎药
5.2.1煎药前核对患者信息,并确定煎药设备及容器处于正常、清洁状态。
5.2.2常压煎药
5.2.2.1一般药物的煎煮法如下:
a)煎药用水应当符合GB5749规定的要求,加水量随中药饮片量及吸水性的不同而定,头煎加水
量以高出药面2cm~3cm为宜,二煎加水量至药面即可。煎煮前先用冷水浸泡30min~60min;
b)煎药均用直火加热。火力强弱和煎煮时间随药性不同而定。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
久煎,宜武火迅速煎煮。头煎沸后再煎煮15min~20min,二煎煮沸10min~15min。一般药用武
火煮沸后改用文火,使有效成分充分煎出,头煎煮沸20min~25min,二煎煮沸15min~20min。
滋补药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保持微沸状态,头煎30min~40min,二煎20min~30min;
c)煎药过程中应搅拌药料2次~3次,宜使用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搅拌药料,搅
拌完一药料后应经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d)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两煎药汁混合后再等量分装两袋;
e)煎药量:儿童每剂煎至100ml~300ml,成人每剂煎至400ml~500ml。外用药遵医嘱。
5.2.2.2特殊药物的煎煮法如下:
a)先煎药应先煎30min后再与其他中药共煎;
b)后下药应在汤剂煎好前5min加入共煎;
c)溶化(烊化)药不宜与其它药同煎,可置于煎煮好的药液内溶化或加水直接溶化或隔水炖化后
与煎好的药液混匀;
a)包煎药应装入专用包煎袋内,扎紧袋口再与其它药同煎,包煎袋材质应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
能;
d)对于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5.2.3密闭式压力煎药
5.2.3.1一般药物的煎煮法如下:
a)待煎中药应置入清洁的专用煎药袋,放入洁净容器浸泡,加水量随中药饮片量及吸水性的不同
而定。宜以浸没药袋2cm~5cm或按所需药液总量的1.2倍~1.5倍量加水,浸泡时间不少于
40min,浸泡过程中应搅动或挤压药料1次~2次,使之
推荐标准
- GB/T 7324-2010 通用锂基润滑脂 2010-09-02
- GB/T 8029-2010 柴油机喷油泵校泵油 2010-09-02
- GB/T 5745-2010 船用碟式分离机 2010-09-02
- GB/T 7357-2010 船舶电气设备 系统设计 保护 2010-09-02
- GB/T 5005-2010 钻井液材料规范 2010-09-02
- GB/T 6144-2010 合成切削液 2010-09-02
- GB/Z 22553-2010 利用重复性、再现性和正确度的估计值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指南 2010-09-02
- GB/T 6538-2010 发动机油表观黏度的测定 冷启动模拟机法 2010-09-02
- GB/T 5743-2010 船用自动操舵仪 2010-09-02
- GB/T 511-2010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