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01-2023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案件办理规范
DB32/T 4501-2023 Marke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law enforcement investigation case handling standard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7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人:
- 管旭琳、万学群、陈银龙、唐浩、徐昊玥、郑永飞、刘倩、张秀晨、赵华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2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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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01—2023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案件办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handlingenforcementinspectioncasesof
marketsupervisionandadministration
2023-07-03发布2023-08-03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501—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人员与装备…………………1
6管辖…………………………2
7核查与立案…………………3
8调查取证……………………4
9行政处罚决定………………7
10执法文书的送达……………9
11执行………………………10
12结案………………………11
13归档………………………11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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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管旭琳、万学群、陈银龙、唐浩、徐昊玥、郑永飞、刘倩、张秀晨、赵华。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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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案件办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案件办理的总体要求、人员与装备、管辖、核查与立案、调查取
证、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文书的送达、执行、结案和归档。
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案件的办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执法稽查enforcementinspection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
3.2
办案机构casehandingagency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职责的执法队伍、派出机构和内设
机构。
3.3
办案人员investigator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人员。
4总体要求
4.1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2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4.3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
法的,应回避。
4.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市场监管系统
执法稽查案件办理相关制度。
4.5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
5人员与装备
5.1人员资质和素养要求
5.1.1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办案能力,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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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应参加岗前培训并定期参加执法业务、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廉政自律意识培养等学习培训。
5.2人员配置
案件办理过程中,应配备不少于2名办案人员。
5.3装备配置
办案时应根据案情实际情况,配备以下执法装备:
a)取证类: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便携式电脑、无线网卡、便携式打印机、移动存储
器、无人机、游标卡尺、卷尺、直尺、测厚仪、快检设备(试剂)等;
b)防护类:安全头盔、护目镜、防尘毒口罩、防护服装、防护手套、防护鞋、反光背心、强光手电(含防
爆功能)等;
c)交通类:执法执勤车辆、电动车、公务执法船只等;
d)通讯指挥类:手持执法终端、对讲机、执法视频指挥系统、手持卫星定位系统(GPS)等;
e)其他类。
5.4执法文书配置
执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现场笔录;
b)询问笔录;
c)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d)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e)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f)抽样记录;
g)封条;
h)责令改正通知书;
i)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6管辖
6.1一般领域管辖
6.1.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6.1.2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从其规定。
6.2特殊领域管辖
6.2.1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网络交易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2.2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
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进行管辖。
6.2.3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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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处理。
6.2.4对于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
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进行管辖。
6.2.5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管辖。
6.3管辖权争议
6.3.1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2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管辖。
6.3.22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自发生争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也可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指定管辖。
6.4管辖权的转移
6.4.1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可
直接查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将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案件应由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上级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不应将案件交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4.2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依法由其管辖的案件存在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报请上一级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6.5案件移送
6.5.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并同步移送相关核查文件。受移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不应自行移送。
6.5.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立案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应依法移送其他有关
部门。
6.5.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7核查与立案
7.1核查
7.1.1案件来源包括:
a)监督检查发现;
b)投诉举报;
c)上级交办;
d)其他部门移送;
e)其他。
7.1.2接到案件线索后,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GB/T 16833-2011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代码表 2011-07-29
- GB/T 11592-2011 公用数据网上起/止传输业务使用的数据终端设备(DTE)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DCE)间的接口 2011-07-29
- GB/T 11591-2011 公用数据网中的分组装拆(PAD)设施 2011-07-29
- GB/T 12944-2011 高压穿墙瓷套管 2011-07-29
- GB/T 16520-2011 消息处理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消息处理业务 2011-07-29
- GB/T 17153-2011 公用网之间以及公用网和提供数据传输业务的其他网之间互通的一般原则 2011-07-29
- GB/T 15835-2011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2011-07-29
- GB/T 15947-2011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 2011-07-29
- GB/T 13236-2011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 储罐液位手工测量设备 2011-07-29
- GB/T 13337.2-2011 固定型排气式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规格及尺寸 201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