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21-2021 电子放箱业务 放箱单报文

DB2102/T 0021-2021 DB2102/T 0021-2021 Electronic Container Release Business Container Release Form Message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02/T 0021-2021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4-02
实施日期
2021-05-02
发布单位/组织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

CCSR20

DB2102

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0021—2021

电子放箱业务放箱单报文

2021-04-02发布2021-05-02实施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2/T002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春玲、李志芳、邹德文、王傲雪、秦双勇、张健、周明华、王岐军、张迈、

吕艳霞、肖玉。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航运交易市场5楼

联系电话:0411-82623276

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口岸物流网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航运交易市场3楼

联系人:肖玉

联系电话:0411-82798088

I

DB2102/T0021—2021

电子放箱业务放箱单报文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放箱业务——放箱单报文的术语和定义、报文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标准化报文指导口岸集装箱放箱业务关联组织开展集装箱放箱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

放箱单位

集装箱的物权组织,负责发布集装箱放箱信息、审核提箱申请信息的组织。

3.2

提箱单位

集装箱的承运组织,负责提出提箱申请、运输集装箱的组织。

3.3

提箱场地

堆放集装箱的场所,负责放行载货或空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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