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43-2015 绿竹笋(马蹄笋)栽培技术规程

DB33/T 343-2015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343-2015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6-12
实施日期
2015-07-12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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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0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343—2015

代替DB33/T343.1-2007、DB33/T343.2-2007

绿竹笋(马蹄笋)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ofCultivationforBambooshootofDendrocalamopsisoldhami

2015-06-12发布2015-07-12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343—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343.1—2007《无公害马蹄笋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DB33/T343.2—2007

《无公害马蹄笋第2部分:生产技术规程》,与DB33/T343.1—2007和DB33/T343.2-2007相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有关检测方法的引用文件;

——增加了秆基、秆柄、笋穴施3个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对造林种苗检验规则的有关条款;

——修改了散生状栽培的含义和相关内容;

——对淘汰老龄竹进行了修订;

——修订了肥料用量标准;

——增加了竹林减灾技术。包括竹株开花、台风危害、低温冻害等相关内容;

——删除了对竹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增加了附录A、附录B、附录C。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省平阳县林业局、国家林业局竹子

研究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小平、朱如云、岳晋军、温从辉、袁金玲、高贵宾、吴晓丽、杨昌棉、李新

珏、王芯芯、林峰、金玉峰。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343.1-2002、DB33/T343.2-2002,DB33/T

343.1-2007、DB33/T343.2-2007。

I

DB33/T343—2015

绿竹笋(马蹄笋)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竹笋(马蹄笋)培育的术语和定义、竹林营造、幼林抚育、成林管理、病虫害防治

和竹林减灾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绿竹笋用林的栽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竹笋(马蹄笋)

绿竹(Dendrocalamopsisoldhami)是禾本科竹亚科植物,以培育生产食用鲜笋为主;因其所产的

笋形似马蹄,故又称“马蹄笋”。

3.2

秆基

竹秆入土生根部分。由数节至十数节组成,节间短缩而粗大,上着生大型芽。

3.3

秆柄

竹秆的最下部分。与母竹的秆基相连,细小,短缩,不生根。

3.4

笋目(或称芽眼)

1

DB33/T343—2015

着生于秆基部位,萌发为竹笋的芽。笋目互生排列在秆基两侧,基部自下而上第一对可发笋的笋目

称头目,第二对笋目称二目,以此类推,最上一对称尾目。不能发育或萌芽后死亡的笋目称虚目。

3.5

二水笋

早期采收竹笋后的笋蔸上当年再次萌发出的竹笋。

3.6

扒土晒目

清明前将表土挖开使竹蔸和笋目暴露,让所有笋目暴晒的一种处理方法。

3.7

笋穴施

一种施肥方法,在竹笋挖取后的穴内施入肥料并覆土,施肥点离割笋处10cm,并注意不要使肥水

溅及笋目。

4造林技术

4.1造林地选择

4.1.1产地环境

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规定的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规定的二级标

准要求;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4.1.2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18℃~21℃,一月份平均气温8℃以上,极端低温高于-5℃。年降水量1400mm~2000

mm。

4.1.3地形条件

丘陵、平地、溪流两岸、四旁杂地均可。山地造林坡度不宜超过15°。

4.1.4土壤条件

选择土层厚度50cm以上,质地疏松,湿润,腐殖质含量高,pH5.5~7.0的土壤。

4.2林地清理

宜全垦整地。翻耕深度30cm,并清除树桩和石块等硬物。

4.3种苗质量

宜采用移竹造林的方法。从长势优良、无病虫危害的竹丛中选取分枝较低,胸径3cm~5cm,要求

基部芽眼饱满的1年生竹株作为种苗。挖掘时竹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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