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113-2023 幸福河湖评价导则

DB35/T 2113-2023 Happiness River and Lake Evaluation Guideline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113-2023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6-19
实施日期
2023-09-19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幸福河湖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幸福评价;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湖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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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莆田市水利局、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海大学、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莆田市河务管理中心。
起草人:
谢光球、苏玉萍、林国富、詹冯达、夏继红、李巍、邱远波、黄德元、李宝银、王晓昇、蔡开国、陈吉明、蒋本基(中国台湾)、陈凤斌、Barathan Balaji-Prasath(印度)、杨满根、程强、吕静、雷泳南、林艳锋。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30

CCSP55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113—2023

幸福河湖评价导则

Evaluationguidelinesforhappinessofriverandlake

2023-06-19发布2023-09-19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2113—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原则...........................................................................2

5评价程序...........................................................................2

6评价方法...........................................................................2

附录A(规范性)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5

附录B(资料性)评价指标监测和数据来源...............................................6

附录C(规范性)评价指标内容与赋分方法...............................................7

附录D(资料性)公众幸福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9

参考文献.............................................................................22

I

DB35/T211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莆田市水利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

河湖健康研究中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海大学、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

心、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莆田市河务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光球、苏玉萍、林国富、詹冯达、夏继红、李巍、邱远波、黄德元、李宝银、

王晓昇、蔡开国、陈吉明、蒋本基(中国台湾)、陈凤斌、BarathanBalaji-Prasath(印度)、杨满

根、程强、吕静、雷泳南、林艳锋。

II

DB35/T2113—2023

幸福河湖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幸福河湖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幸福评价;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

湖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201防洪标准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395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SL/T793—2020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DB35/T2096—2022河湖健康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幸福河湖happyriverandlake

在维持流域内河湖生态系统自身健康和功能永续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多元化的需求,

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流域内人民具有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感、获得感与

满意度的河湖生态系统,是“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集中体现。

3.2

河湖岸带shorezoneofriverandlake

河湖滨水侧的带状区域,宽度一般为河湖管理范围或蓝线(保护控制线)的范围。

3.3

水文化waterculture

人类创造的与水有关的科学、人文等方面的精神和物质财产,包括水利风景区、博物馆、教育基地、

主题公园、水工建筑物、景观设施及治水故事、诗词歌赋等物质或非物质载体的现状与历史传承。

3.4

幸福指数happinessindex

综合反映河湖保持自身的健康状态,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或提供服务能力与水平的评价。

1

DB35/T2113—2023

4总体原则

4.1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设置应体现普适性与区域的差异性,指标能表征河湖与人之间的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符合

福建省的省情、水情与河湖管理实际。

4.2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的权威数据、资料及成果,所需的数据应容易获取并且可监测,并与河湖监管

与社会监督相衔接。

4.3实用性原则

评价结果能客观反映河湖的幸福状况,满足社会需求,服务河湖长制工作,为各级河湖长及相关主

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

5评价程序

5.1第三方机构根据本文件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采集数据,计算河湖的幸福指数。

5.2必要时组织水利、环保、生态等跨学科的专家开展现场复核,内容包括:听取市或县(区)河长

办的汇报;审阅有关文件资料、统计报表、台账资料、原始记录等;实地勘查、居民走访及座谈交流等。

5.3由第三方机构发布幸福河湖评价结果和等级,给出幸福河湖创建的相关意见。

5.4幸福河湖评价设置一票否决项,当年度评价的河湖如果出现洪涝灾害、水污染突发事故导致严重

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取消其参与幸福河湖评价的资格。

6评价方法

6.1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

6.1.1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生态河湖、美丽河湖、和谐河湖”5个一

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个三级指标。公众幸福河湖满意度,由安全河湖满意度、健康河湖满意度、

生态河湖满意度、美丽河湖满意度和和谐河湖满意度5个部分组成。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按照附录A。

6.1.2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幸福河湖评价,必选指标至少应包括“防洪达标率、生态流量满

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水体透明清澈度、城乡居民生活福祉水平、公众满意度”指标。

6.2评价指标数据采集方法

6.2.1评价指标采集的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和专题调查数据。基础数据以县(区)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

认可的公报、统计年鉴数据为主,采集一个年度的数据,若数据不足12个月,应有半年及以上的相应数

据作为评价依据。专题调查数据,包括:应用遥感和无人机航拍技术采集河岸带、亲水平台等数据;组织

专家团队采集鱼类种类、浮游植物密度等数据;通过线上和线下问卷调查,采集公众满意度调查数据。

6.2.2评价指标监测和数据来源见附录B。

6.2.3评价指标内容与赋分方法按照附录C。

6.2.4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见附录D。

2

DB35/T2113—2023

6.3河湖幸福指数计算方法

6.3.1按流域河流评价

按照流域河流评价,河湖幸福指数按照公式(1)、公式(2)、公式(3)计算。

5

RHIWFf·····································································(1)

1iii

式中:

RHI——河湖幸福指数;

Fi——第i个一级指标得分;

f

Wi——第i个一级指标权重。

2

WSs········································································(2)

Fiijij

1j

式中:

Fi——第i个一级指标得分;

Sij——第i个一级指标中第j个二级指标得分;

s

Wij——第i个一级指标中第j个二级指标权重。

k

SWTt·····································································(3)

ij1kijkijk

式中:

Sij——第i个一级指标中第j个二级指标得分;

Tijk——第i个一级指标中第j个二级指标的第k个三级指标得分;

t

Wijk——第i个一级指标中第j个二级指标的第k个三级指标权重。

6.3.2按区域河段评价

按区域河段评价,河湖幸福指数通过各河段所占整条河流长度的比值作为权重加权计算。各河段权

重按照公式(4)计算,区域河段幸福指数按照公式(5)计算。

L

Wk(4)

kN···········································································

Lk

1k

式中:

Wk——第k段河段河长占整条河流河长的比例;

N——河流划分的河段数;

Lk——河道第k段的河段长度,单位为米(m)。

n

(5)

RHIWHIkk·······································································

1k

式中:

RHI——区域N个河段幸福指数;

Wk——第k段河段河长占整条河流河长的比例;

3

DB35/T2113—2023

HIk——第k段的河段的幸福指数。

6.3.3河湖幸福指数分级

河湖幸福指数范围为0~100分,河湖幸福指数大于等于85.0分的,为五星级幸福河湖;河湖幸福指

数大于等于80.0分小于85.0分的,为四星级幸福河湖;河湖幸福指数大于等于75.0分小于80.0分的,为

三星级幸福河湖;河湖幸福指数大于等于70.0分小于75.0分的,为二星级幸福河湖;河湖幸福指数小于

70.0分的,不评定河湖幸福等级。河湖幸福指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分级标准见表1。

表1河湖幸福指数分级表

河湖幸福指数(分)河湖幸福等级

85.0≤RHI≤100五星

80.0≤RHI<85.0四星

75.0≤RHI<80.0三星

70.0≤RHI<75.0二星

RHI<70.0不评定

4

DB35/T2113—2023

A

A

附录A

(规范性)

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

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见表A.1。

表A.1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与权重

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指标权重河流湖(库)

防洪达标率(0.4)防洪达标率(0.4)

安全河湖指数0.8供水保证率(0.3)供水保证率(0.3)

安全0.15

河流生态流量满足程度(0.3)水库下泄生态基流满足程度(0.3)

安全河湖满意度0.2公众对安全河湖满意度(1.0)

水质优劣程度(0.4)

水质优劣程度(0.7)

健康河湖指数0.8湖(库)营养状态(0.3)

健康0.25

水体氧平衡能力(0.3)水体氧平衡能力(0.3)

健康河湖满意度0.2公众对健康河湖满意度(1.0)

河流纵向连通性(0.4)湖(库)藻华风险(0.4)

河湖

生态河湖指数0.8水土保持率(0.3)水土保持率(0.3)

幸福生态0.20

鱼类保有指数(0.3)鱼类保有指数(0.3)

生态河湖满意度0.2公众对生态河湖满意度(1.0)

水体透明清澈度(0.4)水体透明清澈度(0.4)

美丽河湖指数0.7河流岸带保护状况(0.3)湖(库)岸带保护状况(0.3)

美丽0.15

城乡居民亲水指数(0.3)城乡居民亲水指数(0.3)

美丽河湖满意度0.3公众对美丽河湖满意度(1.0)

水资源支撑绿色发展能力(0.3)水资源支撑绿色发展能力(0.3)

城乡居民生活福祉水平(0.3)城乡居民生活福祉水平(0.3)

和谐河湖指数0.7

和谐0.25水文化传承和传播能力(0.2)水文化传承和传播能力(0.2)

河湖长制管理工作成效(0.2)河湖长制管理工作成效(0.2)

和谐河湖满意度0.3公众对和谐河湖满意度(1.0)

5

DB35/T2113—2023

B

B

附录B

(资料性)

评价指标监测和数据来源

评价指标监测和数据来源见表B.1。

表B.1评价指标监测和数据来源

编号指标调查范围/断面获取频次/评价周期数据来源

1防洪达标率整条河流或整个湖(库)1次/自然年水资源公报和专题调查

2供水保证率河流/水库所属流域365天/自然年水资源公报和专题调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3河流生态流量满足程度河流监测断面365天/自然日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4水库下泄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湖(库)监测断面365天/自然日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5水质优劣程度国家、省级和小流域监测断面6-12个月/自然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6水体氧平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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