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20-202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DB41/T 2120-2021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Development Geological Environment Suitability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2120-2021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4-12
实施日期
2021-07-12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P13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120—202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技

术规范

2021-04-12发布2021-07-12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120—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地质环境调查........................................................................3

6适宜性评价..........................................................................4

7报告编写...........................................................................10

附录A(规范性)评价因子权重确定方法...........................................11

附录B(资料性)评价报告编写提纲...............................................13

I

DB41/T2120—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河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河南省城市地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晓静、杨坡、寇亚飞、吴冰华、唐辉、郭林、翟小洁、匡恒、崔振、樊德军、

刘沙沙。

II

DB41/T2120—202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的工作流程、要求、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112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18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1044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JJ57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DZ/T0282水文地质调查规范(1:50000)

DZ/T0283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

DZ/T028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DZ/T0306城市地质调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地下空间

城市行政区域内地表以下,自然形成或人工开发的空间,是地面空间的延伸和补充。

3.2

地质环境

与人类社会发展有紧密联系的,与大气、水、生物圈相互作用的近地表岩石圈。

4总则

4.1基本要求

1

DB41/T2120—2021

准备阶段需收集评价区内以往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主要包括精度不低于1:5万比例尺的水文地质调

查、工程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等成果,当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工作要求时,应开展地质环境补充

调查。

4.2基本任务

在基本查明评价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工程地质条件、水文与水文地质条件、特殊土分布、不良地质

作用和地质灾害、活动断裂的基础上,根据评价区地质条件确定各评价因子赋值。

根据各类地质环境条件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影响程度,确定各评价因子权重,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

函数评价法计算适宜性指数,按照分级标准判定适宜性等级,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总体规划和科学合理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提供技术依据。

4.3工作流程

评价工作包括明确工作任务、资料收集分析、补充调查、评价因子赋值及其权重确定、适宜性评价

和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议等方面。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城市地下空间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明确评价目的,划定评价范围

地质

环境资料收集分析补充调查

调查

阶段

建立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不良

地活水文

工地质特

形动与

程和殊

地断水文

地地质土

貌裂地质

质灾害

评价

阶段

地表水体

地基承载力液化土

边坡稳定性活水位埋深地面塌陷

地貌类型动软土

围岩稳定性富水性地面沉降

地形坡度断湿陷性黄土

地层均匀性腐蚀性采空区

裂膨胀土

地层可挖性水位变幅

确定指标权重,量化因子分值

确定分级标准,划分适宜性等级

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策建议

报告阶段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报告

图1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工作流程图

2

DB41/T2120—2021

4.4工作内容

4.4.1地质环境调查

4.4.1.1资料收集

收集评价区内以往地质调查工作成果,查明评价区地貌类型、地形坡度,了解区域地震活动性、评

价区及邻区历史最大震级等。

收集评价区内以往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调查成果,掌握评价深度范围内岩土体结构、岩性组合、土

体物理力学特征、特殊土类型及分布特征;了解评价区内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

分布范围及危害程度。

收集评价区内以往水文与水文地质调查成果,掌握评价区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富水性、地下水补给、

径流、排泄条件及10年以上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

4.4.1.2补充调查

当收集资料不能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要求时,需开展地质环境补充调查,调

查精度不宜低于1:5万比例尺。

4.4.2适宜性评价

选取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影响程度明显的评价因子,按照评价区地质环境客观条件明确评价因子赋

值,采用专家—层次分析法确定一级评价因子和二级评价因子权重,经计算后得出适宜性指数,按照等

级标准判定适宜性等级。

4.4.3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包括技术报告和成果图件。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分区图为必编图件,选编图

件包括评价区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水文地质等相关图件。

5地质环境调查

5.1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的内容包括评价区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与水文地质、特殊土、不良地质作用和地

质灾害、活动断裂等。若收集资料不满足评价工作要求时,需开展地质环境补充调查。

5.2补充调查

应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环境补充调查。基本调查内容包括:

a)地形地貌:查明地貌类型、成因、形态、规模及分布规律,分析地形地貌特征参数,如坡度、

地形起伏度、地形切割深度等;

b)工程地质:查明地层的颗粒组成、结构构造、密实度和湿度及其物理力学性质。调查技术要求

按照GB/T50123执行;

c)水文与水文地质:水文调查包括评价区主要河流的流域面积、径流量、水位等,水库、湖泊

的蓄水量、水位等。水文地质调查主要查明含水岩组空间结构、渗透系数、水位埋深、地下

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水化学特征、开发利用现状等。调查技术

要求按照DZ/T0282执行;

3

DB41/T2120—2021

d)特殊土:主要对液化土、软土、膨胀土和湿陷性黄土开展调查。液化土调查内容包括液化土的

性质、土的时代、粒径、饱和度、埋藏条件、厚度和排水条件等;软土调查内容包括软土岩

性、物质组成、成因类型、时代、厚度和分布规律等;膨胀土调查内容包括膨胀土的岩性、

结构、矿物成分、成因类型、形成时代、土层厚度、裂隙发育状况和分布规律等;湿陷性黄

土调查内容包括湿陷性黄土的地层结构、厚度与分布和湿陷程度等;

e)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主要对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采空区开展调查。地面塌陷应调查发

育分布特征、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等,调查技术要求按照CJJ57执行;地面沉降应调查地质

条件、分布特征和诱发因素等,调查技术要求按照DZ/T0283执行;采空区调查应查明矿层

开采的范围、深度、厚度、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地面变形特征和分布,调查技术要求

按照GB50021执行;

f)活动断裂:活动断裂应调查活动断裂的空间展布、力学性质、活动性及影响范围等,调查技术

要求按照DZ/T0306执行。

6适宜性评价

6.1一般规定

6.1.1地质环境适宜性定量评价应在定性评价基础上进行,定量评价宜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函数评价

法,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当有成熟经验时,可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等其他方法评价。当采用定性和定量评

价方法确定的适宜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后综合评价。

6.1.2当采用多目标线性加权函数评价法进行适宜性评价时,评价因子体系应由一级评价因子层和二

级评价因子层组成。一级评价因子层应包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与水文地质、特殊土、不良地质

作用和地质灾害、活动断裂;二级评价因子层应为反映各一级评价因子主要特征的具体评价因子。

6.1.3当评价区内存在明确矿权登记的重要矿产资源时,矿区范围划定为地下空间开发不适宜区,可

不进行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6.1.4当评价区内存在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文物保护区时,相应区域划定为地下空间开发不

适宜区,可不进行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6.2评价因子赋值

6.2.1地形地貌

6.2.1.1地貌类型按照形态进行分级,分级及赋值见表1。

表1地貌类型分级及赋值

因子分级赋值u

中山u≤3

低山3<u≤6

地貌类型

丘陵6<u≤8

平原8<u≤10

6.2.1.2地形坡度值通过提取地形图中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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