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645-2008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T 6645-2008 Granulated electric furnace phosphorous slag used for cemen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6645-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6-30
实施日期
2009-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粒化电炉磷渣。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起草人:
颜碧兰、王昕、王梅易、吴秀俊、江丽珍、刘晨、李昌华、马冬梅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91.100.10

犙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犜66452008

代替/—1986

GBT6645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犌狉犪狀狌犾犪狋犲犱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犳狌狉狀犪犮犲犺狅狊犺狅狉狅狌狊狊犾犪狌狊犲犱犳狅狉犮犲犿犲狀狋

狆狆犵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20080630发布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犜6645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磷渣》。

GBT66451986

本标准与/—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GBT66451986

———在粒化电炉磷渣的定义中增加了注(版第章,本版第章);

198623

———增加了磷渣的放射性指标及相应检验方法(本版4.6、本版5.7);

———检验规则详细规定了磷渣的出厂检测、型式检测等判定规则(版第章,本版);

198646.5

———原标准附录改为粒化电炉磷渣容重的测定方法,取消原标准附录。

AB

本标准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SACTC184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云南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碧兰、王昕、王梅易、吴秀俊、江丽珍、刘晨、李昌华、马冬梅。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

犌犅犜66452008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粒化电炉磷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T6003.2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粒化电炉磷渣化学分析方法

JCT1088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