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132-2024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

DB4106/T 132-2024 The standard for implementing safety responsibility of the elevator using unit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6/T 132-2024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25
实施日期
2024-09-25
发布单位/组织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CCSA01

4106

鹤壁市地方标准

DB4106/T132—2024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

2024-08-25发布2024-09-25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6/T13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谷永星、王超峰、朱志强、李岩、刘文博、张振、黄信波、朱贞。

II

DB4106/T132—2024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档案管理、

持续改进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的电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7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主要负责人

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电梯安全总监

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管理人员。

电梯安全员

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

4基本要求

安全管理机构

4.1.1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

a)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b)使用电梯总数50台以上(含50台)的。

4.1.2职责

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贯彻执行电梯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

1

DB4106/T132—2024

b)落实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

c)承担电梯安全及节能管理责任;

d)使用单位的其他相关职责。

人员

4.2.1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

4.2.1.1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梯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因素,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

的电梯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电梯安全员。

4.2.1.2电梯安全总监宜兼任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电梯安全员宜兼任电梯安全管理员。

4.2.1.3电梯安全总监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2.2作业人员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梯数量、特性等实际情况要求电梯维保公司配备电梯作业人员。

4.2.3人员岗位职责

人员岗位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电梯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

b)电梯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c)电梯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

d)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和电梯作业人员之间的职责关系;

e)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人员之间的职责关系。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4.3.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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