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004-2016 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DB33/T 2004-2016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distributed photovoltaic systems on existing building roof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004-2016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5-12
实施日期
2016-06-12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60

P6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004—2016

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Assessmentguidelineofexistingbuildingrooftopfor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

generation

2016-05-12发布2016-06-12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2004—2016

目次

前言.................................................................................2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评价分类及要求.....................................................................4

5开发指导建议和评估.................................................................6

附录A(资料性附录)既有建筑屋顶资源光伏利用排摸信息登记表......................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9

附录C(资料性附录)屋顶光伏电站朝向与发电效率关系.............................11

1

DB33/T2004—2016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桑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红、李秀璋、董国琛、蒋建平、余子英、胡纯星、杨中华、黄璁、董华强、

徐强、李崇卫。

2

DB33/T2004—2016

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建筑屋顶结构功能性指标评估和能力需求匹配指标评估两大类的评估体系,并相

应给出了屋顶光伏电站开发建议。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既有建筑的屋顶在分布式光伏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可利用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DB33/1106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光伏发电photovoltaicpowergeneration

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发电技术。

3.2

分布式光伏发电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generation

在用户所在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

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形式。

3.3

混凝土屋面concreteroof

采用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铺就的建筑屋面。

3.4

钢结构屋面steelroof

以薄壁型钢作为屋面承重构件,压型钢板铺设或其他类似的建筑屋面。

3.5

屋顶可利用面积utilizableroofarea

3

DB33/T2004—2016

建筑屋顶扣除建筑必要功能区以外的区域面积。

注:屋顶建筑必要功能区是指电梯机房、屋顶水箱间等为建筑服务的必要功能用房,屋顶花园等均属于非建筑必要

功能区

3.6

年均总日间用电量averageannualdaytimepowerconsumption

在一定年限内,建筑物计量关口内所有用电设备在6点至19点这一时间段内,总用电量的年平均值。

3.7

预先考虑光伏荷载的设计designwithpre-computationofphotovoltaicload

在建筑设计时,建筑屋面荷载除一般建筑需考虑的防水层、保温层、找平层等荷载外,同时还考虑

了屋面建造光伏电站的荷载。

4评价分类及要求

4.1评价分类

屋顶评价分为结构功能性评估及能力需求匹配评估。

4.2数据获取

对既有建筑屋顶在分布式光伏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可利用性评估,可通过填写附录A《既有建筑屋顶

资源光伏利用排摸信息登记表》收集整理获得。

4.3结构功能性评估

4.3.1结构功能性评估依据

作为既有建筑的屋顶在分布式光伏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可利用性评估的一部分,结构功能性评估主要

依据建筑物屋顶类型、建筑物已使用寿命以及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3.2结构功能性评估体系

结构功能性评估体系如表1所示。

表1结构功能性评估体系表

屋面是否预先考是否为可上存在以下情况则屋顶结构功能性评估为不

屋顶已使用年限评估等级

材质虑光伏荷载人屋面可利用

1.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

2.违章建筑;

结构功能性一级

否是小于等于25年3.临时建筑;

混凝

4.五年内规划要拆迁的建筑;

土屋

否是大于25年5.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

建筑;

结构功能性二级

6.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

否否

类的建筑(详见表B.2);

4

DB33/T2004—2016

表1结构功能性评估体系表(续)

屋面是否预先考是否为可上屋顶已使用年存在以下情况则屋顶结构功能性评估为不

评估等级

材质虑光伏荷载人屋面限可利用

7.建筑寿命期内会有大量粉尘、热量、腐蚀

是结构功能性一级

气体等影响的建筑(详见表B.1);

钢结

8.屋面整体朝阴或周边有大型障碍物影响

构屋否小于等于3年结构功能性二级

的建筑;

9.屋面围护板为脆性材料且工艺上不可更

否大于3年结构功能性三级

换的建筑。

4.4能力需求匹配评估

4.4.1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4.4.1.1日间用电量匹配值

日间用电量匹配值根据式(1)计算:

W

K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