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3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批类

DB12/T 837-2018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837-2018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8-11-07
实施日期
201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区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批类许可操作,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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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水务局
起草人:
赵宏伟、吴爱民、吕卓、朱彤、冯斌、滕人瑶、封振栋、缑琳、刘向辉、田禹、史鹏、姜文洁。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6

A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83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建设项目联

合审批-审批类

TianjinadministrativelicensingmatteroperationproceduresJointprojectapproval

forconstructionprojects-approval

2018-11-07发布2018-1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837—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项目前期阶段......................................................................1

5项目审批及用地许可阶段............................................................2

6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3

7项目开工许可阶段..................................................................4

I

DB12/T837—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

设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

局、天津市水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宏伟、吴爱民、吕卓、朱彤、冯斌、滕人瑶、封振栋、缑琳、刘向辉、田禹、

史鹏、姜文洁。

II

DB12/T837—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批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批许可操作的术语和定义、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审批及用地许

可阶段、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项目开工许可阶段、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区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批类许可操作,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

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本标准应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公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629-2016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

3术语和定义

DB12/T629-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承诺时限commitmenttime

行政审批部门对外承诺办理某事项的最长时间,实际办理的时间都是在承诺办理时限以内或等于承

诺办理时限(不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所需时间)。

4项目前期阶段

4.1由市或区国土房管部门组织,本阶段承诺审批时限17个工作日。

4.2建设单位应办理土地前期工作。

4.3建设单位携带备齐的申请材料,到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统一进件,综合窗口启动联合审批

第一阶段,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或区审批局统一受理、联合审查。

4.3.1项目前期应办理事项见表1。

表1项目前期应办理事项

办理方式办理事项承诺时限市级办理部门区级办理部门

单独办理区发改委

项目建议书审批10个工作日市发改委

(10个工作日)区审批局

5个工作日

并行办理选址意见书许可区规划局

(不包含上报政府批市规划局

(7个工作日)区审批局

规划条件许可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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