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649-2023 危险化学品铁道罐车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

DB36/T 649-2023 Dangerous chemical railway tank car metal constant pressure tank body regular inspection rule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649-2023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8-09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3.080

CCST27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649—2023

代替DB36/T649-2012

危险化学品铁道罐车金属常压罐体定期

检验规则

Periodicinspectionruleonrailtransportmetalatmospherictankscarfordangerous

chemicals

2023-08-09发布2024-02-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649—2023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检验机构及人员资格.................................................................2

6检验...............................................................................2

7安全状况等级评定...................................................................6

8附件检验...........................................................................6

附录A(规范性)危险化学品铁道罐车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报告.............................8

I

DB36/T649—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B36/T649-2012《危险化学品铁道罐车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与DB36/T

649-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第1章规定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2年版的第2章);

c)增加了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术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工作压力”的术语和定义(见第

3章,2012年版的第3章);

d)修改了“段修”的定义(见3.2,2012年版的3.3);

e)修改了检验机构及人员资格(见第5章,2012年版的第5章);

f)修改了资料审查(见6.2,2012年版的6.2);

g)修改了安全要求(见6.4,2012年版的6.4);

h)修改了检验方法(见6.5,2012年版的6.5);

i)修改了宏观检查(见6.6,2012年版的6.6);

j)修改了壁厚测定(见6.7,2012年版的6.7);

k)修改了水压试验(见6.10,2012年版的6.10);

l)增加了检验报告的签字要求(见6.11.2);

m)增加了检验报告的保存期(见6.11.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兰清生、汤新文、汤志强、叶颖、涂飞鹏、毛燕斌、李雨泓、陈思、王峰、苏发

龙、赵大华、李化林、宁斌、鲁昌盛、屠凌云、赵令忠、李伴君、肖忠群、刘伟成、周秋英、林刚、张小康、叶

颖、邓转志、乐洪甜、刘文斌、刘伟、汤文斌、黄长辉、夏健、韩艳、左万君、单旭昇、董洁、张琦。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DB36/T649-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36/T649—2023

危险化学品铁道罐车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铁道罐车金属常压罐体术语和定义、总则、检验机构及人员资格、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及附件检验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装运介质为常温液体危险化学品,工作压力小于0.1MPa(表压,下同),金属材料

制造的罐体的定期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0(所有部分)压力容器

GB/T5601铁道货车检查与试验规则

GB/T26929压力容器术语

NB/T47013.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47013.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NB/T47013.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47013.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3术语和定义

GB/T150、GB/T2692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化学品dangerouschemicals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

学品。

3.2

段修repairinrailwaysection

铁路相关部门为维护铁路货车的基本性能,保持在下次相应修程之前各部性能良好,保证车辆及零

部件的使用寿命的一种维修手段。

3.3

罐体tank

由筒体、封头、人孔等和其他必须设置的附件所构成的封闭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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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649—2023

4总则

4.1本文件是检验、确定罐体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检验机构制订的实施细则,应符合本标准。

4.2首次检验时间在罐体使用期满3年时,并与当年的罐车段修同步进行。检验结束后应进行安全状

况等级评定。

4.3定期检验周期:

——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一般每9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2级的,一般每4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2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罐体不得继续使用。

4.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按本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罐体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变更装载介质的罐车投入使用前;

——发生事故,对罐体可能造成损伤的。

4.5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罐体,每年检验一次,继续使用不得超过5年。

5检验机构及人员资格

5.1从事本文件范围内检验工作的机构,应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应的检验资质认定。

5.2经检验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应同时取得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方可从事允许范围内相

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5.3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在从事检验工作时,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5.4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应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6检验

6.1检验程序

检验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前准备、检验、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和出具检验报告

等常规要求(见图1),检验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确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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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检验的一般程序

6.2资料审查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一般应审核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和资料:

——罐体的设计、制造资料及罐体的安全附件等有关资料;

——罐体充装介质成份及其变化情况,特别是最后一次充装介质的情况;

——罐体投入使用以来的历次检验及其修理记录。

6.3检验方案制定

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罐体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编制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查

批准。对于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罐体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

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检验工作。

6.4安全要求

罐体进行检验时,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必须将内部介质排放、清理干净,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罐体清洗

后的污水、废物必须经过处理到达环保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排放;

——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

析结果必须达到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在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

盛装易燃介质的,用氮气或惰性气体置换,或蒸汽吹扫;

——罐体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配备通风、安全

救护等设施;

——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除干净,进

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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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649—2023

——在对罐体进行检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罐车移动;

——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罐体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从事射线检测的机构,必须取得

《辐射安全许可证》;

——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校验合格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内部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检验时,使用单位指定专门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遵守铁路部门相关安全规定。

6.5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应包含但不限于:宏观检查、壁厚测定、常规无损检测和水压试验。

注:必要时可以采用硬度测定、金相检验、漏磁检测、声发射检测等方法辅助检验。

6.6宏观检查

6.6.1外观检查

6.6.1.1罐体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变形、泄漏等。

6.6.1.2内外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对盛装酸、碱类介质的罐体,应重点检查以下部位的腐蚀情况:

——人孔与筒体连接处的内外表面;

——抽液管和进风管与筒体连接处的内外表面;

——聚液窝的内表面;

——罐车外两侧的挡酸(碱)板;

——检查罐体内表面焊缝及母材孔洞状腐蚀并测定其深度。

6.6.1.3罐车卡带、鞍座的检查包含但不限于:

——卡带有无锈蚀、开裂,罐车与底架卡带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罐体支座与底架之间的缓冲垫木有无腐蚀、变形、接触是否贴合。

6.6.1.4罐体表面涂敷和标志检查

——检查罐体外表面油漆是否严重剥落、皱皮;

——检查罐体的颜色、色带、字色和标志图形是否与规定要求相符。

6.6.1.5检查罐车外梯、车顶走板和车顶栏杆的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开裂。

6.6.2结构检查

结构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

——筒体与封头的连接;

——开孔及补强;

——焊接接头连接形式;

——焊缝布置;

——封头;

——罐体与底架部分的连接;

——法兰。

注:上述检查项目仅在首次检验时进行,以后检验仅对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复查。

6.6.3几何尺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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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649—2023

几何尺寸检查应包含但不限于:

——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

——焊缝余高、角焊缝的焊缝厚度和焊脚尺寸;

——同一断面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

——封头表面凹凸量和直边部分的纵向皱折。

注:上述检查项目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