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9/T 45-2024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评价规范》

DB4209/T 45-2024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erformance Acceptance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9/T 45-2024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4-08-30
实施日期
2024-09-10
发布单位/组织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孝感市财政局
适用范围
孝感市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云梦县财政局、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蔡红涛等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10

4209

孝感市地方标准

DB4209/T45—2024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sforperformanceacceptanceandevaluationofgovernment

procurement

2024-08-30发布2024-09-10实施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09/T4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履约相关方职责.......................................................................1

5验收程序及要求.......................................................................2

6履约评价.............................................................................4

附录A(资料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申请书................................................6

附录B(规范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流程图............................................7

附录C(资料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书................................................8

附录D(规范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9

附录E(规范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10

参考文献...............................................................................16

I

DB4209/T4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云梦县财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孝感市财政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梦县财政局、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标拓信

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红涛、张曼丽、安火明、江泽毅、鞠鹏、金华勇、陈芬。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惑以及有关修改意见建议可联系云梦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2-4330947,

邮箱:104916240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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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履约相关方职责、验收程序及要求和履约评

价。

本文件适用于孝感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及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3793-2017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GB/T41568-2022机关事务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

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来源:GB/T41568-2022,8.1]

采购人procuringentities

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来源:GB/T41568-2022,8.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governmentprocurementintermediaries

集中采购机构及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

[来源:GB/T41568-2022,8.4]

第三方机构thirdpartyinstitutions

独立的非政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履约验收performanceacceptance

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活动。

4履约相关方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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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4.1.1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和采购结果的直接责任者,应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

工作的主体责任。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验收,也可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第三方机构等组织验收。

4.1.2采购人应建立实施涵盖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确认、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支付

与结算、绩效评价、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全流程的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4.1.3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等组织验收时,应通过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履约验收委托事

项,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受委托机构

4.2.1在委托代理协议范围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或评价。

4.2.2协调解决项目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履约异常情况及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

4.2.3发现采购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应及时提醒采购人纠正,采购人拒不纠正的,应及时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供应商

4.3.1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验收。

4.3.2为履约验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验收所需材料。

4.3.3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履约,催促无效的,供应商可向财政

部门书面反映。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4.4.1财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监督检查,将采购人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履约风险审查、履约验收责任履行等作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

发现采购人未按规定建立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施履约风险审查、履行履约验收责任的,由财

政部门采取约谈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

4.4.2采购人、第三方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在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进行处理。

5验收程序及要求

提出申请

供应商履行完政府采购合同,达到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申请书》(见附录A),概要说明申请验收的采购项目满足验收要求的情况,由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明确具体日期。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流程图见附

录B。

验收申请审批

5.2.1采购人在收到采购项目验收申请单后,根据项目进度确定是否达到申请验收的条件:

——达到验收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供应商下达《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书》(见附录C);

——未达到验收条件的不予批准或退回,并书面说明原因。

5.2.2在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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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情节严重或者供应商在

合理期限内未完成的,采购人应向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制定验收方案

5.3.1采购人应编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按附录D执行。

5.3.2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验收时,应依法确定委托验收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

义务,并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采购合同;

——涉及软件项目验收需提供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操作手册;

——采购合同及履约过程中发生货物或服务的变更,需提供符合规定的变更资料。

5.3.3根据项目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验收方案:

——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

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

——服务类项目可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工程类项目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成立验收小组

5.4.1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或熟悉项目需求与建设目标的人员

组成,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得小于验收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5.4.2验收小组成员人数不足或需要外部技术支持时,验收单位可聘请相关领域专家:

——小于等于200万元项目,验收小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

——大于200万元且小于等于1000万元的项目,验收小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

——大于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小组人员不得少于7人。

5.4.3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或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需要回

避的专家不应列入验收小组成员,验收小组组长由采购人所在单位人员担任,并主持验收小组工作。

5.4.4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框架协议等方式采购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验收流程,由

采购人指定熟悉采购需求的人员,直接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进行验收,提出验收

意见,并由采购人确认。

实施验收

5.5.1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框架协议等方式采购的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

自行组织验收。

5.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或组织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较大且技术规格参数复杂的采购项目;

——采购人自身不具备验收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如建设清单中包含软件功能、网络设备、服务

器等专业设备的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认为有必要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采购项目。

5.5.3采购人、供应商应指派专员全程配合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工作。

5.5.4验收小组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按照验收方案逐项对履约情况进

行确认并做好验收记录。

5.5.5验收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履约情况,应记录每个验收小组成

员的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形成验收结论。

5.5.6采购人可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机构、服务对象等作为列席人员参与验收,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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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验收时应邀请服务对象参加,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

出具验收报告

5.6.1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结论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按附录E执行,验收

报告应包括: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验收小组成员情况;

——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

——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验收结论性意见。

5.6.2验收报告应由采购人、供应商、验收小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5.6.3验收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写明并说明理由,会议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验收

意见并出具验收报告。

5.6.4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验收的,第三方机构应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加

盖单位公章,并承担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

5.6.5未达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标准的,验收小组应向采购人说明情况,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整改

通知书,待全部问题整改完成后,供应商向验收组织机构重新申请验收。

5.6.6验收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

告。

验收意见质疑

项目验收过程中,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验收资料归档

5.8.1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将验收申请、验收通知、验收方案、验收记录、专业检测报告、验

收报告、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纸质资料与电子版资料作为项目档案妥善保存。

5.8.2纸质档案文件保存期至少为15年,电子版文档永久保存。

6履约评价

评价方式

采取定期专项检查和聘请第三方机构抽查评价等评价方式相结合,对供应商上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项

目合同履约验收情况进行随机抽取检查、评价。

评价指标

6.2.1按照重要程度将评价指标划分为极重要条款、重要条款、一般条款三类,分类指导说明如表1

所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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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评价指标分类

分类说明

该种条款涉及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认证的要求,违反该种条款可能导致严重的

极重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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