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0/T 339-2024 数字乡村 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DB1310/T 339-2024 Digital Countrysid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County-level Digital Development Level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10/T 339-2024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28
实施日期
2024-07-28
发布单位/组织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结构、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和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数字化发展水平的评价。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廊坊市标准化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分 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共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润泽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顺海、郭睿、任建伟、刘朔、马群、赵志滨、刘欣羽、高继伟、张海付、徐斌、张建平、李时、李晓英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3.040.40

CCSL78

1310

廊坊市地方标准

DB1310/T339—2024

数字乡村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

指标体系

2024-06-28发布2024-07-28实施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10/T33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共廊坊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廊坊市标准化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廊坊分

公司、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共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润泽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顺海、郭睿、任建伟、刘朔、马群、赵志滨、刘欣羽、高继伟、张海付、徐

斌、张建平、李时、李晓英。

I

DB1310/T339—2024

数字乡村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

指标体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结构、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数据采集与处理和

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数字化发展水平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本文件中没有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数字乡村

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

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

数字化

将许多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以这些数字、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

型,把它们转变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引入计算机内部,进行统一处理。

IPv6

IPv6是InternetProtocolVersion6的缩写,其中InternetProtocol译为“互联网协议”。

是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EngineeringTaskForce)设计的用于替代现行版本IP协议

(IPv4)的下一代IP协议。

政务云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云基础设施、支撑软件和信息安全等综合服务的资源平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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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企业

以年产量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国家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都制订了一个规模要求,达到规模要求的企

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

区块链

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云计算

一种通过网络将可伸缩、弹性的共享物理和虚拟资源池以按需自服务的方式供应和管理的模式。

大数据

大数据技术是以数据为本质的新一代革命性的信息技术,在数据挖潜过程中,能够带动理念、模式、

技术及应用实践的创新。

4指标体系结构

数字乡村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9个,

三级指标51个。评价指标体系见表A.1。

5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

数字乡村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说明与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所有指标均为年度指标。

6数据采集与处理

数据采集

6.1.1通过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等官方渠道获取相关数据。

6.1.2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的,应组织行业内专家对相关数据进行论证,判

定是否真实、有效。

基准值确定

6.2.1可根据数字乡村建设规划或政策文件中的要求确定评价指标的基准值。

6.2.2相关领域专家可研究确定评价指标的基准值。

6.2.3对于上述方法无法确定某项评价指标的基准值时,可采用所有评价对象中该项指标的最优值作

为基准值。

权重确定

6.3.1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可选用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熵权法等方法合理分配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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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指标权重。

6.3.2一级指标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权重不应高于10%,一级指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的权重不应低于

10%。

指标值的无量纲处理

指标值的无量纲处理应按式(1)计算。

𝑥𝑖

𝑞𝑖=×100%·····································································(1)

𝑥𝑖0

式中:

𝑞𝑖——第i个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值;

𝑥𝑖——第i个三级指标实际值;

𝑥𝑖0——第i个三级指标基准值。

综合指数计算

综合指标计算应按式(2)进行。

𝑛

P=∑𝑖=1𝑞𝑖𝑘𝑖········································································(2)

式中:

P——数字乡村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综合指数

𝑞𝑖——第i个三级指标的标准化值

𝑘𝑖——第i个三级指标权重

n——三级指标个数

7结果应用

数字乡村建设管理部门宜按照本文件开展数字乡村县域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内部评价,依据评

价结果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弥补不足和短板。

第三方机构可按照本文件开展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外部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县域、乡(镇)政府

及相关方监测数字乡村建设情况,调整相关政策的参考依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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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指标说明与计算方法

A.1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区域内移动宽带用户数占区域内常驻人口总数的比例,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A.25G移动用户占比

区域内使用5G移动的用户占区域内常驻人口总数的比例,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A.3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

区域内千兆光纤到户覆盖的家庭户数占区域内家庭总户数的比例,数值用百分数表示。

A.4每万人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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