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380-2013 规模化狐狸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

DB37/T 2380-2013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380-2013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9-22
实施日期
2013-10-25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狐狸养殖场建立生物安全体系。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起草人:
田夫林、王贵升、梁俊文、牛树田、王海涛、徐伟、王建英、马泽芳、宋怀宁。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380-2013

规模化狐狸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

BiosecuritySystemofScaleFoxFarms

2013-09-22发布2013-10-3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380-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夫林、王贵升、梁俊文、牛树田、王海涛、徐伟、王建英、马泽芳、宋怀宁。

I

DB37/T2380-2013

规模化狐狸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狐狸养殖场的场址选择和布局的生物安全要求、隔离消毒制度、疫病防控措施

以及发生疫情后的处置等生物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狐狸养殖场建立生物安全体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16569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NY/T1952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狐狸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体系

将可传播疾病的有害生物(病毒、细菌、真菌、昆虫、原虫、啮齿动物和野生鸟类等)排除在养殖

场外,为狐狸生产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所采取的一系列良好生产管理体系。

4规模化狐狸养殖场环境控制生物安全要求

4.1狐狸养殖场的建设

4.1.1基本要求

狐狸养殖场基本建筑主要是笼舍和围墙。这些建筑要适合狐狸的生物学特性,同时要坚固耐用,安

全并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4.1.2场址选择

4.1.2.1光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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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选址,除考虑地域对光照的影响外,应尽量控制好光照,做到在秋分后能延迟看到日出或提

前日没,即减少日照时间。

4.1.2.2场址

应选择地势高燥、向阳、通风好、易排水,无污染。周边无其它饲养场和畜禽产品加工厂,或者相

距2km以上。一个区域内狐狸养殖场之间的距离保持在5km以上。

4.1.2.3土壤

土质透气性好,易渗水,热容量大,可抑制微生物、寄生虫和蚊蝇的滋生。

4.1.2.4交通

交通方便,距交通干道不少于1km,距一般公路500m以上,距居民区2km以上。

4.1.3气候环境

场区所在地有较详细的气象资料。具备绿化、美化条件。环境安静,无污染。

4.1.4水质

饮用水应清洁无毒、无病原菌,应符合GB5749和NY5027的规定。

4.1.5公共卫生

4.1.5.1场址选择应遵守公共卫生准则,有足够的卫生防疫间隔,其污物、污水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

污染源。

4.1.5.2养殖场舍的排水系统畅通,保证消毒剂和用于清洁和消毒的水能够流出养殖场舍并且不会进

入湖泊、小溪和河流等水源。

4.2布局

4.2.1生物安全要求

4.2.1.1建筑分区

4.2.1.1.1按照各个生产环节的需要,合理划分功能区,通常划分为生活区、生产区、管理区、隔离

区等。

4.2.1.1.2生活区包括职工宿舍、食堂等;管理区包括办公室、饲料加工调剂车间、水电供应设施等;

生产区包括狐狸舍和生产设施等;隔离区包括兽医室、病狐狸隔离舍、尸体剖检和尸体处理等设施、粪

污处理设施等。

4.2.1.1.3生产区设人员出入口,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设粪污运出口,便于粪污的输出和无

害化处理。

4.2.1.2各区布局

4.2.1.2.1场内各功能区之间应严格分开,缓冲隔离带大于50m。生活区应距生产区500m以上。生

产区由上风向到下风向应依次为洁净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4.2.1.2.2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区应设在下风区,并应远离生产区。化粪池要及时清理、处理,防

止蚊蝇滋生。

4.2.1.2.3饲料生产区设在生产区与管理区之间,场外饲料运输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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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隔离设施

场内各功能区之间要设置严格的隔离设施,特别是生产区与其他各功能区之间的隔离设施,包括隔

离栏、车辆消毒房、人员更衣及消毒房等。生活区与管理区之间设10m宽的绿色隔离带。

4.2.3道路布局

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开。净道设于场区中间,污道设在场区两侧。净道和污道在场内不交叉。人

员和饲料车走净道,粪车、病狐狸、死狐狸和出场狐狸等走污道。

4.2.4狐狸场大门布局

狐狸场大门设在靠近生产管理区办公室最近围墙处。并建门卫和消毒房、消毒池。

4.3隔离消毒设施布局

4.3.1隔离设施

场外设防疫沟,场内设病狐狸专用隔离区,在离狐狸舍50m以外建立全封闭式的隔离舍。

4.3.2清洁消毒设施

4.3.2.1饲养场大门、生产区入口处

应设置清洁区和消毒池。消毒池宽度同大门,长为机动车车轮一周半。消毒池上方最好建顶棚,防

止日晒雨淋;并且应该设置喷雾消毒装置。

4.3.2.2生产区门口

应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

4.3.2.3进入饲养区的人行通道

应设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并增设紫外线灯,供进入人员衣物消毒。

4.3.2.4在饲养区和隔离区交界处

应设有沐浴室、消毒间。

4.3.2.5人员、动物和物资运输

道路分为污道、净道,应采取单一流向,不交叉。

4.3.2.6场区内配备的贮水设施

应有防污染措施。

4.4笼舍建设

4.4.1狐狸舍的建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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