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3031-2024 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与改进指南
DB14/T 3031-2024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and improving th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apability maturity of forging enterpris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6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定襄县宇特法兰有限公司、山西恒跃锻造有限公司、太原指南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省高质 量转型发展研究院
- 起草人:
- 郑勇、杨向东、郑西昌、乔温泉、郑媛、张雅玲、李小葡、郑志伟、张宏涛、贾岑、李云海、兰茂林、薄培文
- 出版信息:
-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50
CCSL7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3031—2024
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
评价与改进指南
2024-06-12发布2024-09-1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303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缩略语...............................................................................2
5评价原则.............................................................................2
6评价内容.............................................................................3
7评价方法.............................................................................3
8评价组织实施.........................................................................4
9改进.................................................................................8
附录A(规范性)典型锻造企业能力成熟度分级要求........................................11
附录B(资料性)锻造企业设备数据采集模型..............................................22
附录C(资料性)智能制造调查问卷(样式)..............................................24
附录D(资料性)评价报告(模版)......................................................26
附录E(资料性)改进工具列表..........................................................28
参考文献..............................................................................29
I
DB14/T303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定襄县宇特法兰有限公司、山西恒跃锻造有限公司、太原指南者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省高质
量转型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勇、杨向东、郑西昌、乔温泉、郑媛、张雅玲、李小葡、郑志伟、张宏涛、
贾岑、李云海、兰茂林、薄培文。
II
DB14/T3031—2024
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与改进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对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的评价,包括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
组织实施、改进等的指导性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锻造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包括等级认定,以及改进提升。
本文件不适用于对锻造产业集群智能制造水平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8222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
GB/T8541锻压术语
GB/T9124.1—2019钢制管法兰第1部分:PN系列
GB13318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
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34358自由锻件、辗轧环件热态尺寸测量
GB/T37393—2019数字化车间通用技术要求
GB/T38129—2019智能工厂安全控制要求
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
GB/T40647—2021智能制造系统架构
GB/T4125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生产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
GB/T41252—2022离散制造能效评估方法
GB/T41255智能工厂通用技术要求
GB/T41257数字化车间功能安全要求
GB/T41258离散制造能效数据模型
GB/T41260数字化车间信息安全要求
GB/T41272—202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数据通用接口
GB/T41392—2022数字化车间可靠性通用要求
GB/T41665—2022制造执行系统模块化框架
GB/T42128—2022智能制造工业数据分类原则
GB/T42136—2022智能制造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
GB/T42137—2022离散型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指南
GB/T42199—2022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设计要求
GB/T42200—2022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生产要求
1
DB14/T3031—2024
GB/T42383.1—2023智能制造网络协同设计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43389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方法
GB/T43391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调查报告编制指南
GB/T43554智能制造服务通用要求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AQ/T7009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JT/T1295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规范
DB14/T2473基于智能制造产品设计数据管理要求
DB14/T2553法兰锻造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南
DB14/T2672法兰锻造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8541、GB/T39116-2020和GB/T39117-20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GV:自动引导运输车(AutomatedGuidedVehicle)
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AidedDesign)
ESB:企业服务总线(EnterpriseServiceBus)
IT:信息技术(InformationTechnology)
ODS:操作数据存储(OperationalDataStore)
OEE:设备综合效率(OverallEquipmentEffectiveness)
PLC:可编程控制器(ProgrammableLogicController)
RFID:射频识别技术(俗称电子标签)(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
SDN: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DefinedNetwork)
5评价原则
5.1科学性
在对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进行评价时,要保证评价指标可以反映出评价模型,评价指
标既不偏离智能制造的理论基础,又与锻造行业特征和锻造企业的业务流程相适宜。
5.2目的性
帮助锻造企业进行自我诊断,发现自身需要改善的方向,对锻造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有效而科
学的指导。
5.3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需要可测量或可评价。锻造企业应当易于根据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并应尽量减少
评价过程所带来的成本及花费。
5.4可扩展性
评价准则应当可以适应未来时代发展,可以在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上进行一定范
围的扩充与深化,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也可视被评价的锻造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细化评价标准。
2
DB14/T3031—2024
6评价内容
应基于附录A给出的典型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要求,针对所确定的评估域开展评价。本
文件基于GB/T39116-2020中第4章规定的模型,根据锻造企业的一般业务活动裁剪得出了典型锻
造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域,如表1所示。
针对确定的评价对象,根据所评价的锻造企业的业务活动,可对表1所示典型锻造企业的智能制
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域基础做适当裁剪,确定拟评价的锻造企业的适用评估域。其中人员要素、技术要素
和资源要素下的能力域和评估域中,除小型企业可裁剪组织战略外,其他均不可裁剪;制造要素下生产
能力域和评估域不可裁剪,设计能力域下工艺设计评估域不可裁剪,其他能力域和评估域可裁剪。
表1典型锻造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域
要素人员技术资源制造
组人信
能
织员数集息装网物销服
力设计生产
战技据成安备络流售务
域
略能全
组人信产工生设安能客
评工装采购计划
织员数集息装网品艺产备全源仓物销户
估模具与分与调
战技据成安备络设设作管环管储流售服
域设计包度
略能全计计业理保理务
7评价方法
7.1评分方法
评价组应将采集的证据与确定评估域的成熟度要求进行对照,按照满足程度对评估域的每一条要求
进行打分。成熟度要求满足程度与得分对应如表2所示。
表2成熟度要求满足程度与得分对应表
成熟度要求满足程度得分
全部满足(FI)1
大部分满足(LI)0.8
部分满足(PI)0.5
不满足(NI)0
不适用(NY)-
7.2评估域权重
根据锻造企业的特点,给出了锻造企业主要评估域及权重如表3所示。
3
DB14/T3031—2024
为便于评估打分并计算,将表3所示全部能力要素和评估域的总分值设定为1000分,任一能力要
素的总分值为其权重值与1000分的乘积;任一能力域分值为其占所属要素中权重值与该要素分值的乘积;
同理,任一评估域的分值为其占所属能力域域中权重值与该能力域分值的乘积。
表A.1~A.8中,给出了在各评估域的每一评估项的分值,任一评估域的任一等级中各评估项分值
相加,应等于该评估域的分值。
注:为表A.1~A.8中分值设置而进行的计算,其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修约到0.1分。
表3锻造企业主要评估域及权重表a
能力要素权
能力要素能力域能力域权重评估域评估域权重范围
重范围
组织战略40%组织战略100%
人员6%
人员技能60%人员技能100%
数据应用46%数据应用100%
技术11%集成27%集成100%
信息安全27%信息安全100%
装备85%装备100%
资源6%
网络15%网络100%
产品设计15%
设计15%工艺设计55%
工装模具设计30%
采购和分包18%
计划与调度15%
生产作业25%
生产55%
制造77%设备管理20%
安全环保10%
能源管理12%
仓储50%
物流13%
物流50%b
销售12%销售100%
服务5%客户服务100%
a权重的分配是按要素——能力域——评估域的次序进行的,按第6章规定裁剪能力域的,不改变所属要素
按本表分配的权重,同理,裁剪评估域的,不改变所属能力域按本表分配的权重。
b当锻造企业物流作业主要为风电法兰等大型货物运输时,评估机构可在本标准基础上适当调整提高物流能力
域权重分配,提高物流评估域的权重,降低仓储评估域的权重。
7.3计算方法和工具
按照GB/T39117—2020中6.3条给出的方法进行计算。适用时,可使用评估软件系统等评估工
具。
7.4成熟度等级判定
按照GB/T39117—2020中6.4条给出的方法进行判定。
8评价组织实施
4
DB14/T3031—2024
8.1概述
8.1.1评价分类
按评价实施方和被评价方的关系及评价结果的用途可将评价分为下列三类。
a)第一方评价。被评价方自行组织或委托外部机构对本企业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不包括向社会
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证明。
b)第二方评价。被评价方的客户或相关方组织或委托外部机构对被评价方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
仅由委托方使用。
c)第三方评价。出于向社会出具具有公信力证明目的而进行的评价。
8.1.2评价程序
评价活动宜按本文件8.2~8.4和GB/T39117—2020第5章给出的程序进行。
8.2策划和准备
8.2.1概述
评价策划和准备工作包括:
a)组建评价团队;
b)确定评估域;
c)编制评价方案;
d)问卷调查。
8.2.2组建评价团队
应按下列规定组建评价团队实施评价活动:
a)评价团队应由评价组织方负责组建;
b)应在评价团队内指定一名评价组长;
c)评价团队成员应有智能制造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d)应对评价团队进行评价工作相关的培训,确保其具备所需的评价能力;
e)评价人员数量应为奇数;
f)适用时,评价团队的构成可同时包含内部和外部专家。
8.2.3确定评估域
评价团队根据制造企业的业务特点,按第6章的规定,确定评估域。被评价方可参与确定评估域
的活动。
8.2.4编制评价方案
评价团队应在实施评价前,按下列要求编制评价方案。应将评价方案形成书面文件,由委托方和被
评价方确认。
a)评价方案包括事务性安排和技术性方案两部分。事务性安排至少包括:
1)评价目的;
2)评价范围:
3)评价任务;
4)评价实施日程;
5)评价团队及成员;
6)评价日程安排。
b)技术性方案至少包括:
1)评价域的评价要求列表;
5
DB14/T3031—2024
2)评价要求的细分细则列表;
3)评价依据;
4)评价方法;
5)改进需求分析程序;
6)改进工具选择原则;
7)备选的改进工具库列表。
8.2.5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应采用标准化调查问卷进行,评价机构应基于了解多家锻造企业智能制造实施基本情况的
基础上,策划调查方案并编制适用的标准化调查问卷,需要时,标准化调查问卷可附加已编制的评价方
案中的关键技术内容。推荐的调查问卷(样式)见附录C。
调查方案宜明确调查工作程序、调查方式、抽样框架以及推荐采用的抽样技术,适用时,还宜给出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明确最小样本占比或数量。
示例:采用整群抽样技术,选择在定襄法兰锻造产业集群内进行问卷调查,最小样本数量不少于该产业集群内锻造
企业总数的10%。
问卷调查常用的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种或几种:
——派员访问调查;
——电话调查;
——邮寄调查;
——网络调查。
宜按GB/T43389给出的方法分析处理数据,以GB/T43391为指导,编制、发布调查报告。
8.3实施评价
8.3.1评价流程
评价工作应从收集信息开始,到得出评价结论为止,通常一次评价工作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图1给出了从收集信息到得出评价结论的评价工作流程。
选择信息源
收集信息
采集评价证据
对照(本标准和评价准则进行)评价
形成评价发现
作出评价结论
编制评价报告
图1评价工作流程
8.3.2选择信息源
6
DB14/T3031—2024
评价组可根据评价的范围和复杂性选择不同的信息源。信息源一般包括:
——与员工和其他人员交谈;
——观察活动和周围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例如:生产线智能化运行、智能化物流、原材料、零部件
流转;
——文件,例如智能制造的方针、目标、计划、程序、标准、指导书、执照和许可证、规范、图纸、
合同和订单;
——记录,例如有智能制造相关的生产检验记录、会议纪要、评价报告、监视方案和测量结果记录;
——数据汇总、分析和绩效指标;
——有关被评价方抽样计划和抽样、测量过程的控制程序的信息;
——其它来源的报告,例如顾客的反馈,外部调查与测量,来自外部机构和供应商评级的其它信息;
——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行;
——智能终端运行;
——生产管理系统运行;
——数据库和网站;
——模拟和建模。
8.3.3收集信息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评价组应通过适当的方法收集并验证与智能制造有关的信息,包括与智能制
造相关的职能、活动和过程间接口有关的信息。
8.3.4采集评价证据
评价组应基于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价证据采集。采集的证据应予以记录,采集方式可包括访谈、观察、
现场巡视、文件与记录评审、信息系统演示、数据采集等。收集信息的方法包括:
——面谈;
——观察;
——文件(包括记录)评审。
8.3.5对照评价
评价组应按GB/T39117—2020中5.2、5.3、5.4给出的方法进行评价,包括就采集的评价证据,
对照本标准规定的智能制造评价准则和细则,逐项、逐条进行评价,并将采集的证据与其满足程度进行
对比,通过评分、计算,获得评价结果。
正式评价时,宜首先通过首次会议对评价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说明,完成安排的评价活动后,宜
通过末次会议总结评价工作,并发布评价结果和结论。
8.3.6形成评价发现
评价组应就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发现。评价发现应包括具有证据支持的符合事项和良好实践、改进方
向以及弱项。评价组应对评价发现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在适当阶段进行组内沟通。
8.3.7作出评价结论
评价组应综合评价发现,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应按7.4明确评价对象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
等级。
8.3.8编制评价报告
评价组完成预期评价后,应编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可参照附录D给出的评价报告
模板。评价报告应:
a)由评价组编制;
b)由评价负责人批准;
7
DB14/T3031—2024
c)向评价委托方报告;
d)适当时,可为相关方获取。
8.4再评价
8.4.1评价周期
应依据以下因素确定两次评价的时间间隔,按可预期、相对稳定的周期,开展可持续的再评价:
a)锻造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
b)锻造企业智能制造推进规划;
c)智能制造推进目标的实现情况;
d)上次评价的结果和结论;
e)改进措施的实施集跟踪验证情况;
f)评价对象最高管理者的安排;
g)适用时,考虑智能制造评价周期与锻造企业其它管理体系评审的周期相协调的可能性。
8.4.2再评价程序
再评价一般采用与初次评价相同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锻造企业不应将再评价视为重复评价,而应
作为对持续提升的更高层级的智能制造能力的再次验证。
9改进
9.1概述
随着企业的不断成长,锻造企业应以本标准给出的成熟度要求为指引,并借鉴行业内最佳成功实践
经验,在对本企业当前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进行评估诊断的基础上,分析评估诊断结果,识别改进需求,
确定改进方向,将通盘考虑长远目标和持续化设定阶段性目标相统一,规划本企业智能化提升的实施路
径和能力建设新要求,策划、实施改进提升方案并验证总结改进绩效,把握智能化建设关键要点,采用
最新技术赋能智能制造,持续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
9.2改进原则
智能制造持续改进宜遵循下列原则:
a)锻造企业识别改进需求、确定改进方向时,既要有优先重点建设,又要均衡发展,还要关注
其短板能力;
b)确定智能制造改进目标、制定改进方案时,应基于企业当前的阶段,循序渐进,按成熟度模
型的等级特征,在评估诊断确定的当前等级基础上,逐级提升能力,不宜设定跳跃式或跨越
幅度大的目标和方案;
c)锻造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建设、改进应分步骤,有序进行,包括厘清不同业务、多项要素及建
设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规划先后次序;
d)锻造企业智能制造的改进应具有纵深性,不断增强对同一业务的智能化应用能力;
e)应充分借鉴行业内智能制造的最佳实践及成果检验,采用优化的技术路线(见9.4),致力
于实现本文件提出的目标场景(见9.5);
f)适用时,锻造企业宜选择适宜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并利用成熟度模型辨识供应商提
供的服务以及解决方案是否满足需求。
9.2改进循环
智能制造评价——改进循环如图2所示。该循环包含了评价准备,实施评价,持续改进,再评价
的循环过程,锻造企业应将该过程视为可持续受益的良性循环过程。
8
DB14/T3031—2024
图2智能制造评价——改进循环过程
9.3改进实施
锻造企业应:
a)组织对评价报告给出的意见和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分析,制定或与供应商共同制定改进方案,
按方案实施智能制造的改进;
b)锻造企业应对改进方案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进行验证,适用时,评价结果应
对验证活动提出要求或获得验证过程和结果的相关信息;
c)锻造企业应通过对实施智能制造的持续改进,实现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
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
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9.4技术路线
锻造企业策划智能化建设及改进方案时,应厘清技术路线,选择赋能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a)创新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和工业APP融合应用模式与技术;
b)进行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
c)应用低成本、模块化、易使用、易维护的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
d)优化工艺流程,实现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
附录E推荐了部分可供选用的赋能工具。
9.5目标场景
锻造企业智能化建设与改进应能实现:
a)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使其与锻造生产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
b)利用数字化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装备及生产线;
c)在锻造、热处理、机加工等工艺优化中应用数值模拟仿真技术;
d)开展远程监测、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品质量控制等服务;
e)中小锻造企业上云、使用平台,实现供应链协同制造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
f)达到引领级的锻造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建设数字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实施智能制
造。
9
DB14/T3031—2024
附录A
(规范性)
典型锻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要求
A.1成熟度等级
本文件采用GB/T39116—2020第5章确定的成熟度等级,自低向高分别为一级(规划级)、
二级(规范级)、三级(集成级)、四级(优化级)和五级(引领级)。
A.2能力要素
能力要素与典型锻造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域(见第6章)协调一致。包括人员、技术、
资源和制造。人员包括组织战略、人员技能2个能力域。技术包括数据、集成和信息安全3个能力域。
资源包括装备、网络2个能力域。制造包括设计、生产、物流、销售和服务5个能力域。
设计包括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2个评估域,生产包括采购、计划与调度、生产作业、设备管理、
仓储配送、安全环保、能源管理7个评估域,物流包括物流1个评估域,销售包括销售1个评估域,
服务包括客户服务1个评估域。
A.3总要求
A.3.1锻造企业智能工厂的运营管理,包括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物流、智能管理以及系统集成优
化等应符合GB/T41255和本文件的要求。
A.3.2锻造企业应以GB/T42137—2022为指导,建设智能制造能力。包括:
a)采用GB/T42137—2022第5章给出的方法,经智能制造基础能力确认,设定目标,制定路线
三个环节进行智能制造能力建设;
b)应至少基于生命周期和系统层级两个维度开展下列智能制造能力建设:
1)数据采集能力;
2)互联互通能力;
3)数据可视化能力;
4)数据分析能力;
5)优化决策能力。
A.4各评估域的分级要求
A.4.1概述
A.4.2~A.4.5给出了分别对应一级到五级的典型锻造企业人员、技术、资源、制造4项能力要素
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要求。
A.4.2人员
人员能力要素包括组织战略、人员技能2个评估域。人员能力要素按成熟度等级可分为不同等级
要求,见表A.1。
A.4.3技术
技术能力要素包括数据、集成、信息安全3个评估域。技术能力要素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
等级要求,见表A.2。
A.4.4资源
10
DB14/T3031—2024
资源能力要素包括装备、网络2个评估域。资源能力要素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等级要求,
见表A.3。
A.4.5制造
A.4.5.1概述
制造能力要素包括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5个能力域。
A.4.5.2设计
锻造企业的设计需求包括:
a)锻件产品自行设计;
b)产品设计转化(例如将客户提供的产品图转化为加工图,将法兰等标准锻件图转化为加工图);
c)工艺设计;其中,较多开展的是b)和c)。
设计能力域包括产品设计和工艺设计2个评估域。设计能力域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等级要
求,见表A.4。
A.4.5.3生产
生产能力域包括采购和分包、计划与调度、生产作业、设备管理、仓储配送、安全环保和能源管理
7个评估域。生产能力域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等级要求,见表A.5。大规模定制的锻件产品生产,
包括订单处理、生产计划与排程、物料管控、生产执行、质量管控等应符合GB/T42200—2022的要求。
A.4.5.4物流
物流域包括物流、仓储2个评估域。物流能力域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等级要求,见表A.6。
A.4.5.5销售
销售域包括销售1个评估域。销售能力域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等级要求,见表A.7。
A.4.5.6服务
服务域包括客户服务1个评估域。服务能力域按成熟度等级可划分为不同等级要求,见表A.8。
A.5附加要求
A.5.1锻造企业应:
a)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实施智能制造,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统筹推进智能制造;
b)锻造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宜充分运用区域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等外部环境资源,并与产业
链上下游以及行业内企业协同。
A.5.2锻造行业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应:
a)在数字化生产、信息化管理基础上,集成应用先进传感、控制及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基于数字
化模型的工厂设计、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和工业数据分析,以及对整个生产过程的持续优化,
构建智能工厂示范,通过机器人数字化等智能制造装备,缩短生产周期、减少设计修改频次、
减轻人员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最终达到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的目的;
b)应致力于智能场景建设,建立智慧供应链协同平台,打造数据互联互通,生产深度协同,资源
柔性配置的供应链;
c)应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主导或参与智能制造标准的制修订;
d)与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围绕智能制造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应用示范等开展交流
合作;
11
DB14/T3031—2024
e)整合重组省内外智能制造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品牌和营销网络,加快自立自强创新发展;
f)建设企业级安全技术保障平台,致力于与上下游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作。
12
DB14/T3031—2024
表A.1人员的成熟度要求
评估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a)应制定智能制造的在达到或符合一级的基础上,还应:在达到或符合二级的基础上,还应:
发展规划,包括近期a)制定智能制造的发展战略,对智能制造的组织结构、技术a)对智能制造战略的执行情况,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与评测,并持续优
规划和远期规划;架构、资源投入、人员配备等进行规划,建立适宜本锻造化战略,包括对目标进行的调整;(8分)
(12分)
推荐标准
- DB3702/T 27.1-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少山红杏 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2023-12-08
- DB3710/T 215-2023 银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规范 2023-11-30
- DB3707/T 064-2022 青州敞口山楂生产技术规程 2022-09-16
- DB3702/T 25.1-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大村木耳 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2023-12-08
- DB3707/T 066-2022 映霜红桃生产技术规程 2022-09-16
- DB3702/T 26.1-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大村香菇 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2023-12-08
- DB3710/T 216-2023 实体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 2023-11-30
- DB3710/T 214-2023 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监测指南 2023-11-30
- DB3707/T 065-2022 青州柿子生产技术规程 2022-09-16
- DB3702/T 26.2-2023 地理标志产品 大村香菇 第2部分:质量标准 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