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60-2023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技术规范

DB12/T 1260-2023 Urban rail transit fully automatic operation lin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260-202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9-06
实施日期
2023-10-10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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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里卡多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云、马运康、郑剑锋、王九州、赵银柏、邸鑫鹏、温朋哲、高士杰、王清永、钱广民、赵疆昀、阎娟、吴秋颜、俞剑、沈宝平、刘庆磊、陈宁、李长捷、孙俊元、宋伟、郝津津、钱枫、田昊、廖洪运、孙桦青、陈国清、孟辰、李耿旭、刘佳喜、杨海滨、孟伟、赵静、杨作刚、袁大鹏、毛新德、张欣、吴之珺、朱中意、朱超、王巍、王喜军、郑丽娜、张海勇、樊新华、翟国锐、王雪东、卿松、卢凌云、任天洋
出版信息:
页数:4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3.040.01

CCST0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60—2023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fullyautomaticoperationlineofurbanrailtransit

2023-09-06发布2023-10-10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260—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3

5总则...............................................................................3

6运营功能需求.......................................................................5

7工程技术条件.......................................................................7

8设备系统技术条件...................................................................8

9运行指标要求......................................................................14

10初期运营前系统功能验证...........................................................15

11运营准备.........................................................................20

12运营管理.........................................................................21

附录A(规范性)运行关键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25

附录B(规范性)系统功能测试内容、方法及测试结果表..................................26

参考文献.............................................................................37

I

DB12/T126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

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兴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凯发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里卡多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云、马运康、郑剑锋、王九州、赵银柏、邸鑫鹏、温朋哲、高士杰、王清永、

钱广民、赵疆昀、阎娟、吴秋颜、俞剑、沈宝平、刘庆磊、陈宁、李长捷、孙俊元、宋伟、郝津津、钱

枫、田昊、廖洪运、孙桦青、陈国清、孟辰、李耿旭、刘佳喜、杨海滨、孟伟、赵静、杨作刚、袁大鹏、

毛新德、张欣、吴之珺、朱中意、朱超、王巍、王喜军、郑丽娜、张海勇、樊新华、翟国锐、王雪东、

卿松、卢凌云、任天洋。

II

DB12/T1260—2023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的运营功能需求、工程技术条件、设备系统技术条件、

运行指标要求、初期运营前系统功能验证、运营准备、运营管理相关的特异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全自动运行技术标准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既有线改造可参考

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1562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

GB/T30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

GB/T32588.1轨道交通自动化的城市轨道交通(AUGT)安全要求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32588.1、GB/T30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自动运行线路fullyautomaticoperationlineofurbanrailtransit

采用全自动运行系统标准建设和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3.2

全自动运行系统fullyautomaticoperationsystem

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3.3

非全自动运行系统none-fullyautomaticoperationsystem

运行在非自动化列车运行或半自动化列车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3.4

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driverlesstrainoperation

列车在配置车上值守人员的条件(正常运行所有功能均由系统负责实现)下的运行。车上值守人员

仅在故障和应急情况下介入列车运行。

3.5

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unattendedtrainoperation

列车在不配置车上值守人员的条件(所有功能均由系统负责实现)下的运行。

3.6

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

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列车当发生车辆网络故障或车辆网络与信号网络之间通信故障等时,列车停车

后,在无司乘人员干预下,由控制中心人工确认后,采用备用接口在信号系统的防护下直接控制车辆的

牵引制动系统以规定速度运行至站台,或运行至由中心指定的目的地。

1

DB12/T1260—2023

3.7

休眠sleep

对停放于停车列检库、正线停车线或终端折返线指定区域的列车,对除休眠唤醒单元及车地通信设

备外的整列车设备进行断电的一种作业。

3.8

唤醒awake

对休眠列车上电并完成上电自检、静态测试、动态测试(如有)等的一种作业。

3.9

休眠唤醒单元sleepingandawakingmodule

车载设备中用于控制全自动运行列车进行休眠/唤醒的设备。

3.10

跳跃jog

全自动运行系统控制列车低速小距离运行的模式,该模式用于车辆未精确停车情况下再次精确对标

及唤醒场景下的动态测试。

3.11

雨雪模式rain/snowmode

一种用于应对雨雪等恶劣天气下的运行模式,该模式下全自动运行系统通过限制列车最高运行速度、

降低牵引力和制动力等策略来提高恶劣天气下的可用性。

3.12

障碍物检测obstacledetection

列车前方触碰前或触碰时检测到障碍物,进行障碍物报警并触发车辆紧急制动停车。

3.13

紧急操作装置emergencyoperatingequipment

安装于车辆客室区域内,在特殊情况下,由乘客操作该装置,激活后向控制中心报警并联动车载视

频监视系统图像等。

3.14

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onkeyswitch

设置于室内或轨旁,为运营及维护人员进入自动化区域提供安全防护。人员防护开关激活后,全自

动运行系统为其建立安全防护分区,分区内的列车立即停车或保持静止状态不发生移动,分区外的列车

不允许进入分区内。经由安全防护分区的所有列车及调车进路始端信号机不允许开放,已开放的信号应

立即关闭。经由安全防护分区的保护区段状态设置为“未锁闭”。

3.15

清客确认按钮passengersclearanceconfirmedbuttom

设置于站台上,实现列车乘客清客确认功能。

3.16

车门对位隔离站台门doorfaultisolatePED

车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对应的站台门,站台门对位隔离后不执行开门动作。

3.17

站台门对位隔离车门PEDfaultisolatedoor

站台门故障被隔离后,列车运行至站台后自动隔离对应的车门,车门对位隔离后不执行开门动作。

2

DB12/T1260—2023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M:列车自动驾驶模式(AutomaticTrainOperatingMode)

ATO:列车自动运行(AutomaticTrainOperation)

ATP:列车自动防护(AutomaticTrainProtection)

ATS:列车自动监控(AutomaticTrainSupervision)

CAM: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

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CommunicationBasedTrainControl)

CCTV: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losedCircuitTelevision)

CI:计算机联锁(ComputerInterlocking)

DCC:车辆基地控制中心(DepotControlCentre)

DTO: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DriverlessTrainOperation)

FAM:全自动运行模式(Full-AutomaticTrainOperatingMode)

FAO:全自动运行(FullyAutomaticOperation)

GoA:自动化等级(GradeofAutomation)

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

OCC:控制中心(OperatingControlCenter)

PA:广播系统(PublicAddress)

PIS:乘客信息系统(PassengerInformationSystem)

PSL:站台门本地控制盘(PlatformEdgeDoorsLocalControlPanel)

RAMS: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Reliability、Availability、Maintainability、Safety)

RRM:远程限制人工驾驶模式(RemoteRestrictedManualDrivingMode)

SIL:安全完整性等级(SafetyIntegrityLevel)

SPKS: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onKeySwitch)

TCMS:列车控制及监控系统(TrainControlandMonitorSystem)

UTO: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UnattendedTrainOperation)

VOBC:车载信号控制器(VehicleOn-BoardController)

5总则

5.1自动化等级

5.1.1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自动化等级划分如下:

a)GoA0:在该等级下,系统实现目视下列车运行(TOS),无ATP防护目视下的人工驾驶;

b)GoA1:在该等级下,系统实现非自动列车运行(NTO),ATP防护下的人工驾驶;

c)GoA2:在该等级下,系统实现半自动化列车运行(STO),司机监督下的ATO驾驶;

d)GoA3:在该等级下,系统实现有人值守下列车自动运行(DTO);

e)GoA4:在该等级下,系统实现无人值守下的列车自动运行(UTO)。

5.1.2全自动运行系统应达到GoA3级或GoA4级自动化等级。

5.2全自动运行系统功能划分

GoA3(DTO)和GoA4(UTO)主要功能配置差异详见表1。

3

DB12/T1260—2023

表1GoA3(DTO)和GoA4(UTO)功能配置差异表

列车运行基本功能要求GoA3GoA4

唤醒系统系统

休眠系统系统

列车蠕动模式运行人工或系统系统

进站停车系统系统

列车驾驶与监控

列车状态远程监控系统系统

车辆制动系统故障处理人工或系统系统

列车紧急制动施加与缓解人工或系统系统

远程紧急制动施加与缓解人工或系统系统

早间上电系统系统

出库系统系统

进入正线服务系统系统

停止正线服务系统系统

回库人工或系统系统

扣车系统系统

运营管理与监督

跳停系统系统

折返换端系统系统

车辆段内自动转线人工或系统系统

雨雪模式人工或系统系统

洗车系统系统

清扫工况系统系统

站台发车系统系统

再关车门/站台门控制人工或系统系统

监督乘客乘车

清客人工或系统人工或系统

车门站台门间隙防护系统系统

障碍物检测系统系统

SPKS防护系统系统

设备及自动化区域

车辆检修工况防护系统系统

监测

列车启动指示灯设置系统系统

FAO模式指示灯设置系统系统

紧急呼叫人工或系统系统

紧急操作装置激活及系统联动系统系统

车辆火灾监控及系统联动人工或系统系统

车站火灾监控及系统联动系统系统

紧急状态的检测与区间火灾监控及系统联动系统系统

运行处理车门状态丢失处理人工或系统系统

站台门状态丢失处理系统系统

车门对位隔离站台门系统系统

站台门对位隔离车门系统系统

救援人工人工或系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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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基本功能要求GoA3GoA4

区间疏散含逃生门管理(如有)人工人工或系统

注1:“系统”表示由FAO系统自动完成或中心/站台相关人员确认后联动完成的功能;“人工”表示为需要运营工

作人员完成或应急处置完成的功能。

注2:“或”表示FAO系统具备两种处理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可选。

5.3总体技术要求

5.3.1全自动运行线路的建设宜按照GoA4级自动化等级建设,满足UTO或DTO运行的运营管理、行车

组织、乘客服务、系统维护等功能要求。

5.3.2全自动运行系统开通时的运行模式可根据线路条件、系统功能实现、设备系统综合表现、人员

素质及技能掌握、规章制度完备程度及适用性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

5.3.3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可用性,关键运行设备及接口应采用冗余技术,涉及行

车安全的系统应满足故障—安全原则。

5.3.4全自动运行系统工程应进行多专业顶层设计,并应编制《全自动运营场景说明书》。车辆、信

号、通信、综合监控、站台门等系统应协同控制,满足具体工程《全自动运营场景说明书》中相关功能

要求及应急排故功能要求。

5.3.5正线全自动运行区域正常运行方向应具备全自动运行功能,反方向行车宜具备全自动运行功能。

5.3.6车辆基地全自动运行区域应具备双向全自动运行功能。

5.3.7全自动运行关键系统的安全功能应进行第三方安全评估,评估范围应至少包括车辆、信号、站

台门、综合监控系统,并在初期运营安全评估之前取得安全授权。

5.3.8全自动运行系统正线、车辆基地应划分自动化区域和非自动化区域。自动化区域应设置SPKS、

门禁、视频监控、语音提示等设施,防护自动化区域的人工作业。

5.3.9车辆基地自动化区域与非自动化区域之间应严格区分,并设置转换区,满足驾驶模式转换需要。

车辆基地调度指挥职能整体可由车辆基地DCC管理,其中自动化区域调度指挥职能也可由OCC管理。

5.3.10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实现车辆火灾、车站火灾、障碍物检测等异常事件下的列车运行联动处理。

5.3.11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智能化维修调度功能。

6运营功能需求

6.1正常场景

全自动运行系统应自动实现列车早间上电、唤醒/休眠、运营列车出库/回库、进入/停止正线服务、

进站停车、站台停车/发车、折返换端、洗车、清扫等正常运营场景,实现列车运行防护、运行控制。

6.2故障场景

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车辆制动系统故障、车地无线通道故障、接触网失电故障、侵限、区间积水、

站台门状态丢失、站台门障碍物探测系统故障等故障场景下的处置能力。

6.3应急场景

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对列车火灾、站台/区间火灾、障碍物检测、车内装置激活(紧急操作装置、

车门紧急解锁装置)等应急事件信息的自动处理能力。

6.4驾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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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全自动运行模式(FAM)、自动防护下的人工驾驶模式(CM)、限制人工驾

驶模式(RM)、蠕动模式(CAM)功能、远程限制模式(RRM)功能和非限制人工驾驶模式(EUM),可

具备自动驾驶模式(AM)。

6.5列车驾驶与监控

6.5.1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车上状态远程监控功能,应支持中心实时查看运行相关信息、车辆设备

和车载信号设备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应支持查看车辆TCMS的实时显示信息及历史信息、车载信

号MMI显示屏信息。

6.5.2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车上设备远程控制功能,包括远程打开关闭客室照明、远程控制空调、

远程实施停放制动和缓解停放制动、远程控制受电弓升降、远程复位牵引辅助系统、远程控制车门开关

等。

6.5.3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对单列或全部FAM/CAM/RRM模式列车设置/取消远程紧急制动的功能,

系统应仅缓解由远程紧急制动命令导致的紧急制动,其他原因导致的紧急制动不应缓解。远程取消紧急

制动后,系统应缓解紧急制动后启动列车继续运行。

6.5.4列车在FAM模式下可根据车载监测或行车网络监测前后车的安全距离,如有异常及时预警,并

在必要情况下触发刹车等装置。

6.6运营管理与监督

6.6.1全自动运行系统应根据线路条件配置雨雪模式功能,系统应实现自动触发或人工设置雨雪模式。

6.6.2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远程自动/人工设置清扫时间功能,远程或现地人工发送清扫工况功能。

清扫结束前系统应自动触发库内/列车广播,提醒清扫人员下车。

6.6.3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自动化区域、非自动化区域、跨区域的段内调车功能,自动化区域内通

过应能自动触发进路或人工办理进路实现自动调车。

6.6.4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正线存车功能,应在正线车站、停车线、折返线、尽端正线等指定区域

存车,应在正线存车处设置登车梯及专用通道。

6.7监督乘客乘车

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车门站台门间隙防护功能,站台门与列车门间的障碍物检测信息应纳入信号

联锁。综合监控接收间隙检测信息并在终端上显示图形化状态。

6.8设备及自动化区域监测

6.8.1全自动运行系统应设置障碍物监测、脱轨监测功能,当检测到列车前方障碍物或检测到列车脱

轨时,列车上传报警信息并自动实施紧急制动,并为列车建立防护分区,禁止后续列车接近并联动相关

站台自动设置扣车,应根据线路实际条件进行邻线防护。

6.8.2全自动运行线路车辆段、停车场内自动化区域内库房(停车列检库及洗车库)门应设置为自动

车库门,并纳入信号系统监控,应具有故障旁路功能;车库门应具备远程、本地控制模式,实现远程/

本地下发开关车库门命令、监控车库门状态功能。

6.8.3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在车站及车辆段、停车场设置SPKS,对进入正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内自动化

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

6.8.4车辆应设置列车检修按钮,应设置列车启动指示灯和FAM模式指示灯,列车检修按钮激活时,

车辆应输出紧急制动防止列车移动,车辆报警信息及联动指令不在中心显示,车载信号系统不应响应中

心的命令。

6.9紧急情况监测与管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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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在列车客室内设置紧急呼叫按钮,实现乘客和中心的双向通话功能,并联动

相关车载视频监视系统图像至调度显示终端。

6.9.2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在列车客室内设置紧急操作装置,激活后应联动车载视频监视系统图像、广

播。

6.9.3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车辆火灾状态监控功能,包括车辆火灾的报警提示、车辆火灾的报警确

认和复位,系统应联动相关区域的车载视频监视系统图像至调度显示终端及驾驶台。

6.9.4全自动运行系统应具备车站火灾状态、区间火灾状态监控功能,包括火灾的报警提示、火灾的

报警确认和复位,系统应联动相关区域的视频监视系统图像至调度显示终端。

6.9.5全自动运行系统宜具备自动救援故障列车功能。列车宜具备蓄电池应急自牵引功能,当接触网

失电或车辆受电系统故障时,中心可远程人工启动列车进入蓄电池牵引模式。

6.9.6列车因故迫停车站或区间且无法远程处置时,列控巡视员应能登车处置。

6.9.7列车在唤醒或休眠失败情景下且无法远程处置时,现场人员应能快速登车处置。

7工程技术条件

7.1土建工程

7.1.1按全自动运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的线路应对全自动运行区域和非全自动运行区域有明确的物理

隔离设计,并应在现场明显的位置设置标识牌用于警示工作人员和进入场段的其它人员。不应设置道口,

车站应设置站台门。

7.1.2车站、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土建工程应按全自动运行系统需求,做好完善的土建预留条件,

与信号系统联动的土建工程应相应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7.2车辆基地

7.2.1车辆基地出入段线、线路咽喉区、停车列检库线、洗车线、牵出线应划分为自动化区域,大、

架、定、临修检修库线、静调线、调机及工程车库线、平板车停放线、镟轮线、吹扫线、试车线应划分

为非自动化区域,周月检线可根据工程需求划分为自动化区域或非自动化区域。

7.2.2车辆基地的全自动运行区域应划分人员防护分区,并在DCC设置停车列检库、洗车库、咽喉区

等区域对应的人员防护开关(SPKS)及表示灯。

7.2.3出入线平纵断面设计仍应留有信号转换作业长度。

7.2.4试车线应设置具备全自动运行系统的动态及双向试车功能的信号设备,试车线有效长度宜满足

人工驾驶模式下的最高运行速度试车需求。

7.2.5停车列检库线有效长应考虑ATP信号安全防护距离,尽端式车库库线车挡距离列车端部车钩距

离不应小于15m,两列位停车列车之间的车钩距离不应小20m,库前信号机距离库内列车端部车钩距离

不应小于20m。困难条件下,应由信号专业检算确认后缩短距离。

7.2.6停车列检库自动化区域宜每2股道或3股道设置为一个物理防护分区,各防护分区间应设置物

理隔离及监控,监控各区域现场作业情况。库内宜通过地下通道、库后平交道或架空通道进出各防护分

区。

7.2.7停车列检库自动化区域每个防护分区出入口设置门禁及摄像头监控,监控出入口门的开关情况

及人员进出情况。

7.2.8停车列检库应设置休眠唤醒应答器,用于列车休眠和上电后静态定位。

7.2.9洗车库牵出线有效长度根据具体工程由信号专业确定。

7.2.10洗车库线宜作为单独物理防护分区,库内边跨通往轨行区的通道应设门禁。

7.2.11停车列检库及洗车库库门应设置为自动库门,并纳入信号系统监控,应具有故障旁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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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260—2023

7.2.12车辆段、停车场自动化区域内具有精确停车需求的地点应设置精确停车应答器,在有列车轮径

校正的地点应设置列车位置校正应答器。

7.3控制中心

7.3.1全自动运行系统控制中心、备用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调度中心(DCC)应具备车辆监控功能和乘

客服务功能。

7.3.2全自动运行系统应设置备用控制中心。主用控制中心与备用控制中心的信号系统设备、通信系

统设备、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均应按冗余热备设置。

8设备系统技术条件

8.1车辆

8.1.1一般要求

8.1.1.1全自动运行车辆应满足相应制式现行的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

8.1.1.2全自动运行车辆应具备如下功能:自动化列车运营功能、乘客乘降监控功能、线路轨道监测

功能、紧急状态监测处理、列车状态监测及上传功能。

8.1.1.3全自动运行车辆应具有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及故障恢复能力。

8.1.1.4全自动运行车辆应能与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站台门等系统协同控制,满足具体工程《全

自动运营场景说明书》正常运营、故障运营和应急运营各种场景下车辆相关功能。

8.1.2全自动运行车辆新增功能

8.1.2.1全自动运行列车驾驶模式新增FAM、CAM、RRM模式。

8.1.2.2在FAM/CAM模式下,列车具备跳跃对标功能。

8.1.2.3运行在地面或高架线路的列车具备雨雪模式功能。

8.1.2.4列车具备远程及本地休眠/唤醒功能,唤醒时应与信号配合完成上电自检及测试。

8.1.2.5列车空调、照明、电热系统具备远程控制及调节功能,受流装置具备控制中心远程操作功能。

8.1.2.6列车具备全自动洗车功能,以3km/h~5km/h运行通过洗车机。

8.1.2.7列车应与信号、站台门共同配合,实现车门/站台门的对位隔离功能。

8.1.2.8列车具备远程广播功能。

8.1.2.9列车具有线路轨道障碍物检测功能。

8.1.2.10列车具有脱轨检测功能。

8.1.2.11列车应具备受电弓与接触网可视化监测功能,并具备故障报警信息实时上传功能。

8.1.2.12列车具备火灾探测及报警功能,具备信息上传功能,且能够远程复位。

8.1.2.13列车具备乘客紧急对讲功能,且能联动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8.1.2.14列车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对车内及运行前、后方线路轨道情况进行连续监视功能,并能与客室

紧急对讲、客室门解锁、列车端部逃生门的打开、客室紧急手柄动作、灭火器的使用、司机台罩板的状

态、车门障碍物、车门站台门对位隔离时及火灾报警系统等联动,并可通过PIS系统服务器传输至OCC。

8.1.2.15列车宜具备蓄电池应急自牵引功能,列车在无高压输入的情况下牵引系统由车载蓄电池供电,

牵引能力满足在AW2载荷工况下运行至正线最近车站的要求。

8.1.2.16列车具备走行部状态实时检测功能,能够实时检测车辆牵引电机、齿轮箱、轴箱温度及振动、

冲击情况,具备故障预警、报警功能,能将不同级别的故障分别上传OCC和车辆段。

8

DB12/T1260—2023

8.1.2.17列车TCMS系统、牵引系统、制动系统、辅助电源系统、车门系统、通风空调、列车广播、

车载无线设备和乘客信息系统应具备自诊断功能,并具备故障信息上传功能。

8.1.2.18车辆应具备蓄电池管理及在线监测系统,并具备上传功能。

8.1.2.19车辆应具备对关键电路(车门、制动及与行车功能相关)故障进行远程复位、旁路或远程切

除,TCMS处置相关故障信息且上传到控制中心远程人工处理。

8.1.3全自动运行新增设备配置

8.1.3.1全自动运行列车宜采用开放式司机室,且具备临时司机隔离区装置。司机室内采用简洁封闭

式司机操作台。司机操作台设可拆卸或可打开的防护罩,并具有锁闭功能,其状态信息应上传到TCMS

及控制中心。

8.1.3.2全自动运行列车可不设司机专用侧门,或设置可取消手动开关门操作的司机室侧门;门状态

应上传到TCMS及控制中心,且门安全回路状态应包含司机室侧门状态。

8.1.3.3列车宜在靠近司机室的客室车门下方配置外部开门装置、内藏式登车脚踏和扶手杆,满足工

作人员在各种情景下的登车服务。

8.1.3.4全自动运行A型车编组列车应设置端部紧急逃生门及下车设施,其他车型编组列车宜设置端

部紧急逃生门及下车设施。

8.1.3.5列车应设置障碍物检测装置及脱轨检测装置。

8.1.3.6列车应设置走行部在线检测装置。

8.1.3.7列车外部应设置FAM指示灯,全自动运行模式下自动点亮,提示外部人员列车处于全自动

驾驶运行模式。

8.1.3.8每辆车客室内应配置至少一个紧急操作装置,并能与车载视频监控、车载广播系统进行联动。

8.1.3.9每对客室车门附近应配置一套乘客紧急对讲装置,该装置被激活后具备乘客与司机室及OCC

双向通话功能,并能与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联动。

8.1.3.10列车应增加检修按钮。操作此按钮后,车辆进入人工检修模式,信号施加紧急制动,车辆数

据不再上传控制中心,车辆检修模式上传控制中心。

8.1.3.11车辆采用具有冗余的列车总线控制方式,TCMS具备头尾设备冗余控制功能。车辆牵引/制

动应快速响应,牵引力/制动力指令值(司机控制器或信号系统设备产生)的传输双通道冗余结构。

8.1.3.12车辆控制电路应采用冗余设计,应增加自动唤醒模块、人工唤醒备用回路、增加唤醒继电器、

列车供电接触器等模块。

8.1.3.13列车广播系统应采用内部总线控制的模块化冗余结构,内部总线也应冗余。每个模块均具备

自检功能,单个模块故障不应造成广播系统的功能失效。

8.1.4安全性与可靠性要求

8.1.4.1全自动运行列车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详见表2。

表2列车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

系统子系统/安全相关功能SIL

车门系统SIL2

常用:SIL2

制动系统紧急:SIL4

车辆

防滑控:SIL2

逻辑控制单元(LCU)SIL2

TCMSSIL2

9

DB12/T1260—2023

系统子系统/安全相关功能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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