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245-2024 地震灾害风险调查 房屋建筑
DB11/T 2245-2024 Earthquake Disaster Risk Survey: Household and Building Structur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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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20.25
CCSP15/1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245—2024
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房屋建筑
Earthquakedisasterriskinvestigation
Buildingconstruction
2024-06-28发布2024-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2245—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1
5底图编绘.............................................................................2
附录A(规范性)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房屋建筑采集数据表..............................4
附录B(资料性)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房屋建筑采集数据属性结构定义表..................6
附录C(规范性)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房屋建筑采集数据成果表..........................8
参考文献.........................................................................9
I
DB11/T224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地震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
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房山区地震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桂纯、郑立夫、林旭川、王东明、张博芝、吕潇然、张晨、王飞、荣棉水、
傅磊、许镇、谭晓迪、康现栋、陈宏宇、刘影、张敬军、石海明、张俭玺。
II
DB11/T2245—2024
引言
为了全面摸清北京市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应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形成覆盖北京全域的准确、
详实的地震灾害风险数据成果,支撑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处置,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救援提供决
策依据。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底图编绘和数据调查工作,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提供格式统一的房屋建筑基础数
据,制定本文件。
III
DB11/T2245—2024
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房屋建筑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房屋建筑数据采集过程中的底图编绘和数据调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的房屋建筑数据采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011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2025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示
CJJ/T8城市测量规范
DB11/T998基础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震灾害风险调查earthquakedisasterriskinvestigation
对地震的危险性、承灾体的易损性及暴露度进行系统、科学、全面的调查。
4基本规定
4.1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房屋建筑数据采集工作范围为全市。
4.2应对全市的永久性房屋建筑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4.3宜以区或街道/乡镇为单元开展房屋建筑数据采集工作。
4.4应收集采集区人口、经济、环境等基础数据和地震安全性评价、震害预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
专业数据。
4.5应采用北京200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若采用依法批准的其他独立平面坐标系,应与北
京2000坐标系建立联系。
4.6数据采集使用公元纪年。
4.7宜适时开展房屋建筑数据更新工作,数据更新步骤应遵照本文件的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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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底图编绘
5.1数据采集用工作底图编绘应基于分辨率优于0.8米的正射遥感影像。
5.2用于编绘底图的基础测绘成果比例尺城区应不低于1:2000,农村地区应不低于1:5000,数据应
符合CJJ/T8和DB11/T998的规定。
5.3按照统一的地图分幅标准划分房屋建筑数据调查区。
5.4图幅编号以1:100万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10位行列编号方法,详细图幅编号结构见图1。分
幅和编号应符合GB/T20257.1和GB/T13989的规定。每幅图的编号是由该图幅所在的1:100万地图
编号、比例尺代码以及各自图幅所在的行号和列号的数字码组成。
图1图幅编号结构
5.5底图中房屋建筑代码采用22位数字编码,详细代码结构见图2。其中,6位行政区划代码应符合
GB/T2260的规定;3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代码应符合GB/T10114的规定,3位社区(村)顺序码,
4位图幅顺序码,6位房屋建筑顺序码,以保证编号唯一。
图2房屋建筑代码结构
5.6在编绘底图中的房屋建筑矢量轮廓数据的同时,宜通过相关技术手段,从已有数据成果中获取相
关房屋建筑的属性数据,获取的属性数据满足要求且可靠,并通过房屋建筑代码实现矢量轮廓数据和属
性数据的挂接。
6数据调查
6.1调查方法
6.1.1房屋建筑数据调查应采用收集整理房屋建筑竣工档案与移动终端现场调查录入相结合的方式采
集数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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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房屋建筑竣工档案资料齐全的,可直接查阅资料获取房屋结构类型、墙体材料、基础形式等属性
信息;资料不齐全或无可利用成果的,属性信息应采用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摄影测量等现场勘查和询
问房屋建筑业主及相关人员等方法获取,必要时辅以非破损检测法获取。
6.2调查内容
6.2.1数据调查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建筑基本信息、建设档案信息、抗震设计信息、其他相关信息等,
调查时应按表A.1填写,对应的数据属性结构见表B.1。
6.2.2房屋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包括建筑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建造年代、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结构
类型、建筑照片、用途与功能等信息。
6.2.3建设档案信息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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