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2-1996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7000.2-1996 Safety requirements of luminaires for emergency lighting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7000.222-2023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7000.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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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06-17
实施日期
1997-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灯具标准化中心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东风照明器材厂、上海照明灯具研究所
起草人:
朱莉香、姚志尚、罗启雷、杨士钊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7000.2一1996

七人

前曰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598-2-22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22篇应急照明灯

具》制定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与IEC598-2-22:1990等同。

在本标准引用的IEC标准中,已转换成我国标准的如下:

GB2313-93(管形荧光灯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dtIEC920:1990)

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neqIEC79)

GB7000.1-199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dtIEC598-1:1992)

GB9467-88室《内灯具光度测试)}(idtCIE24:1973)

GB10682-89普《通照明用管形荧光灯》(idtIEC81:1984)

GB13028-91K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条件》(idtIEC742:1983)

ZBK74005-86K荧光灯用启动器》(eqvIEC155:1983)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灯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东风照明器材厂、上海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莉香、姚志尚、罗启雷、杨士钊.

GB7000.2一1996

IEC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技术间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间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代表组

成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它尽可能地表达了国际上对所研究问题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标准的形式供国际间使用,在这种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采纳。

3)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性,国际电工委员会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用

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推荐标准作为国家标准,若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推荐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存在

分岐,则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内注明。

本标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34委员会灯(泡及其有关装置的34D分委员会灯(具)所制定,是598

出版物的一个章节。

它是IEC598-2-22出版物第二版并代替T第一版(1980)和修改稿No.10987).

本出版物的正文是在下列文件的基础上产生的。

六│月法规│选举报告│二月方法│选举报告│

3│4D(中办)149│34D(中办)160│34D(中办)170│34D(中办)172│

对本标准投赞成票的全部信息在上面表格中注明的表决报告中能找到。

阅读本出版物时,同时阅读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本标准引用下列IEC出版物:

第79号出版物:用于爆炸性气体场所的电气装置。

第81号出版物1(984):普通照明用管形荧光灯。

第155号出版物1(983):荧光灯用启动器。

598-1出版物: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第742号出版物1(983):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

第92。号出版物: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924号出版物1(990):管形荧光灯用直流电子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925号出版物1(989):管形荧光灯用直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

其他出版物的引用: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24出版物(19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000.2一1996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idtIEC598-2-22:1990

Safetyrequirementsofluminairesforemergencylighting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白炽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应急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其应急电源

电压不超过1000V,阅读本标准时,同时参阅GB7000.1的有关章。

本标准不包括防爆应急照明灯具见〔GB3836.1-83(neqIEC79)7,也不包括非应急电压降低时

对装有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灯具的影响。

注:在非应急期间,有些应急照明灯具能在正常电源电压下工作.

2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7000.1-1996(idtIEC598-1;1992)中第。章,按本标准列出的顺序进行GB7000.1中各

相应章所述的各项试验。

按本标准要求试验组合应急灯具时,试验只限于灯具中用于应急照明的那些部件。灯具中只用于正

常照明的部分应符合相应各类灯具标准的要求例(如:如果灯具是嵌入式的,则应按嵌入式灯具标准的

要求进行试验)。

如果自容式应急灯具的某些部件靠近灯具的主要部件(1(m内),灯具的所有部件包括内部连结的

各种方法应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GB2313(idtIEC920:1990),GB7000.1和GB10682(idtIEC81:1984)的定义,还采

用IEC924和IEC925中的定义,另外还采用下列定义:

1)应急照明emergencylighting

正常照明故障时使用的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2)疏散照明escapelighting

应急照明的一种,这类照明用于确保疏散的标志能有效地被识别并在正常照明或需要应急照明的

所有时候都能安全地使用。

3)备用照明standbylighting

应急照明的一种,这类照明能够使正常活动继续进行或安全地终止。

4)持续式应急灯具maintainedemergencyluminaire

在正常照明或需要应急照明时,灯具中的应急照明光源都工作的灯具。

5)非持续式应急灯具non-maintainedemergencyluminaire

只有在正常照明供电故障时,灯具中的应急照明光源才工作的灯具。

6)组合应急灯具combinedemergencyluminaire

有2个或更多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其中至少有一个光源是由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其他光源由正常

照明电源供电。组合应急灯具有持续式的也有非持续式的。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06-17批准1997一07一01实施

GB7000.2一1996

7)自容式应急灯具self-containedemergencyluminaire

一种持续式或非持续式应急照明灯具,其所有部件,例如电池、光源、控制部件以及有可能提供试验

和检查的装置,都包容在灯具中或靠近灯具(1(m内)。

8)中央供电灯具centrallysuppliedluminaire

一种由中央应急电源系统供电的持续式或非持续式灯具,该电源系统不包含在灯具内。

9)复合自容式应急灯具compoundself-containedemergencyluminaire

一种自容式应急照明灯具,除提供持续或非持续应急照明提供应急电源外,还为辅助灯具工作提供

应急电源。

10)辅助灯具。atelliteluminaire

从复合自容式应急灯具中得到持续式或非持续式应急工作电源的一种灯具。

11)控制装置。ontrolunit

包括一个电源转换系统,一个电池充电装置以及有时还包括一个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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