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063-2016 CNG、LPG车用气瓶安装质量安全技术规范

DB15/T 1063-2016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installation quality and safety of CNG and LPG vehicle gas cylinders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1063-2016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10-30
实施日期
2017-01-30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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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Q78

备案号:51717-2017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1063—2016

CNG、LPG车用气瓶安装质量安全技术规范

SafeandtechnicalspecificationofCNGandLPGcylindersinstallationqualityfor

vehicles

图12016-10-30发布2017-01-3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T1063—2016

1.1.1.1目次

前言................................................................................II

1范围..............................................................................4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总则..............................................................................4

4管理条件..........................................................................4

5人员条件..........................................................................5

6场所条件..........................................................................5

7设备条件..........................................................................5

8信息化管理要求....................................................................5

9安全生产要求......................................................................5

10质量管理.........................................................................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人员条件........................................................7

附录B(规范性附录)厂房条件........................................................8

附录C(规范性附录)设备条件........................................................9

附录D(规范性附录)质量保证体系要求...............................................10

附录E(规范性附录)燃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合格证.....................................12

附录F(规范性附录)燃气汽车改装档案...............................................25

I

DB15/T1063—2016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内蒙古自治

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内蒙古华江科技有限公司、

陕汽控股集团陕汽乌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王磊、张东宏、王建平、张玉魁、张廉正、庞颂东、张利权、唐伟、左志强、林建

埕、梁戈西、靖向阳、康月明、于鸣笛。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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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CNG、LPG车用气瓶安装质量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车用气瓶(以下简称“车用气瓶”)安装单位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气瓶及其燃气装置的安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1828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18437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TSG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300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3总则

3.1车用气瓶是指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压缩天然气钢瓶、机动车用液化石油

气钢瓶、其它新型材料制造的车用气瓶。

3.2燃气专用装置包括由供气部件、控制部件、燃料转换部件等组成的整套燃料供给系统。

3.3车用气瓶安装车用气瓶安装是指对车辆加装气瓶、燃气专用装置等行为。

3.4车用气瓶安装单位是指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容器)的企业法人。

4管理条件

4.1营业执照

具有法定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4.2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安装单位按照企业条件分为1级和2级,1级和2级企业的人员、场地、设备条件应符合附录A、

B、C的规定。

出租车、公交车、货运、驾校训练考试用车等营运车辆由1级资格安装单位安装。

4.3一证一址制度

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实行一证一址制,即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中企业名称、

1

DB15/T1063—2016

地址应与实际安装地址相符。

5人员条件

5.1人员要求

从事车用气瓶安装及管理等人数应与所从事工作业务相适应,总人数1级不少于16人,二级不少

于10人。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作业人员的要求见附录A。

5.2人员要求

6场所条件

6.1场地

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相应面积的固定办公场所,设置业务室、库房、资料档案室、车用气瓶安装和

检验调试车间。场地应保持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

6.2厂房

车用气瓶安装必须在专用厂房(车间)内完成,不得露天安装,要具有与工作需求相适应的面积,

具体要求见附录B。安装车间、检验调试车间应有明显的分界。

6.3租赁场所要求

如场所为租赁,应有合法的书面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合同周期不少于一个许可有效期。

7设备条件

安装单位应有安装所需的检测仪器、工具和计算机及软件。

配备满足车用气瓶安装要求的气密试验专用设备,使用的压力表满足安装要求量程1.5倍~2倍,

精度等级不低于1.6级。具体要求详见附录C。

8信息化管理要求

8.1安装单位应接入可满足车用气瓶安全监管信息传递要求的互联网。

8.2安装单位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并与自治区车用气瓶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联网,配备专人负责数据录

入及维护。

9安全生产要求

9.1安全生产制度建立

具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具有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检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相应的工位或

设备处。

9.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

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安全技术条件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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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管理

10.1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与其作业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应当根据TSGZ0004编制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建立质量保

证体系,具体要求见附录D。

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涵盖车用气瓶安装和燃气专用装置安装的全过程,能够对

安装质量(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10.2车用气瓶等燃气装置质量要求

10.2.1车用气瓶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附有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车

用气瓶应有相关保险公司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车用气瓶制造单位应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对由于产品

制造原因导致连续发现质量问题的气瓶,安装单位应经质量论证后选用。

10.2.2燃气装置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并持有法定检验检

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

10.3合格证

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样式见附录E,由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自行印制并向使用单位及时出具。

10.4档案

车用气瓶安装档案内容具体见附录F。

3

DB15/T1063—2016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人员条件

表A.1人员条件

1级人员数2级人员

岗位专业及职称要求经历要求

量数量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

质量保证工程师1名1名从事2年以上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

上)职称

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

工艺技术责任人1名1名从事2年以上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

以上)职称

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

检验责任人1名1名以上)职称,或经过专业从事过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

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业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

技材料、设备管理责任人1名1名历,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人从事过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

术员

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

文件与档案管理责任人1名1名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从事过相关工作

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熟悉行业相关标准及规程,熟练掌握质

安装质量责任人1名1名

资格证书量控制体系、安装工艺、设备使用

其中:质量保证工程师、检验责任人、安装质量责任人3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

检质量检验员至少1名至少1名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车辆路试人员至少1名至少1名持有相应车型驾驶证,并熟悉燃气车辆性能要求

员其中:质量检验员和车辆调试路试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起重工至少1名至少1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汽车电气、机械维修工至少2名至少1名劳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人管钳(安装)工至少4名至少2名劳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电焊工至少1人至少1人取得特种设备结构焊工证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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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厂房条件

表B.1厂房条件

面积

名称

1级2级

安装车间≥200m2100m2以上

22

检验调试车间150m以上80m以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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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设备条件

表C.1设备条件

设备数量

设备名称设备主要参数

1级2级

起重设备1

至少3台至少2台起重量不小于2t

(车辆举升器等)

电焊机至少2台至少1台

型材切割机至少1台至少1台锯片直径≥254mm

氮气置换装置至少1台至少1台至少包括氮气气源

气体压缩机至少2台至少1台试验压力≥20MPa,排量≥0.75m3/min

真空泵至少1台至少1台真空压力表,真空度≤0.08MPa

力矩扳手至少6个至少4个满足安装工作要求

设备

电喷车解码器

及工至少1台至少1台

(含软件)

0BDⅡ解码器(排放故障在线

至少1台至少1台(针对国Ⅲ以上排放车辆0BD系统故障检测专用)

监测系统)

台钻至少1台至少1台

手电钻至少2台至少2台

笔记本电脑(配专用软件)至少1台至少1台

台式电脑至少1台至少1台配备车用气瓶安全信息监管系统

打印机至少1台至少1台日常文本文件打印

水平尺至少2只至少2只

数字式百分表至少1块至少1块

检测

手动试压泵至少2台至少2台试验压力≥30MPa

及试

便携式气体泄漏检测仪至少2台至少2台全范围精度≤±5%,报警音量>70db

验设

气瓶支架位移试验装置至少1台至少1台满足安装工作要求

气密性试验装置至少2台至少1台满足气密性试验压力≥20MPa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