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4/T 103-2024 玉溪市政务服务开办企业综合审批服务规范

DB5304/T 103-2024 Yuxi Municipal Government Service Bureau Standard for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Service for Business Starting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04/T 103-2024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28
实施日期
2024-09-27
发布单位/组织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CCSA16

5304

玉溪市地方标准

DB5304/T103—2024

玉溪市政务服务

开办企业综合审批服务规范

2024-07-28发布2024-9-27实施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304/T10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谨、黎婷、唐亮、莫娅馨、牟娟、施瑛、陈卫红、曹东梅、冯晓周、李涛、李宁、

柳万宏、杨建华、李杭远。

本文件: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I

DB5304/T103—2024

玉溪市政务服务

开办企业综合审批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企业开办所经历环节的综合审批服务,包含企业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社

保登记、税务登记信息确认(申领纸质发票)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存缴登记的依据、基本要求、工作流程、

办理时限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玉溪市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窗口开展企业开办过程中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税

务登记信息确认(申领纸质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工作的管理

和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企业开办综合审批服务。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企业开办

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全过程。

2.2

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登记、审批服务功能的信息系统,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以及涉及企业开办的公章刻

制、税务登记信息确认、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多环节事项线上综合申

报、后台联办审批。

2.3

开办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专窗)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的,包含市场监管、印章刻制机构、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集中性、

一站式行政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此一次性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税务登记信息确认(申领纸质发

票)等全部涉及开办企业的实体业务。

2.4

开办企业综合服务专员

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的开办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专窗),全面落实开办企业“一窗办、

一天办、一次办、并联办、免费办”任务。由市级、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政府购买形式,

配备开办企业服务专员,专门负责本级开办企业服务工作。开办企业服务专员要通过导办、帮办等形式

引导开办企业申请人应用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或线下窗口实施申报,答疑解困、填报信息,

1

DB5304/T103—2024

并帮助申请人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行政审批材料的流转申报和“一窗通”

平台的规范应用。

3依据

企业开办综合审批服务操作设定依据如下: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b)《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

c)《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

e)《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

f)《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g)《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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