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109-2012 棉花及棉制品仓储服务规范
DB37/T 2109-2012 The specifications for warehousing services for cotton and cotton product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2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5.220
A87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109—2012
棉花及棉制品仓储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ofcottonandcottonproductswarehousingservice
2012-04-17发布2012-05-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109—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商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商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
金宇物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成洁、杨明、延国华、陈璐、苏冠群、李娟、刘丽梅。
I
DB37/T2109—2012
棉花及棉制品仓储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棉花及棉制品储存保管要求、棉花及棉制品储存场所建筑要求、棉花及棉制品仓储作
业操作规范、棉花及棉制品仓储消防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棉花及棉制品仓储服务的物流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2006物流术语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2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棉花及棉制品储存保管要求
4.1棉花实行专仓堆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棉厂储存区应划分存货区、作业区、备货区、观察区。
4.2成包棉入库前,应在收、发货区观察24小时以上,并派专职或义务消防人员监护。
4.3棉花入库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火种、水湿、霉烂、变质、油渍、包装破损等异状,要及时
处理。
4.4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垛底应通风,以防潮湿霉烂。
4.5堆垛时包要放平,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米;籽棉堆垛
每垛占地面积不应超过28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8米;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组与
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10米;皮棉堆垛每垛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垛高不应超过8米,垛
与垛的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库内
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4.6库内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1.5米,垛
距墙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
4.7储存区及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
4.8装卸、堆垛、卸垛作业结束后,要对储存区和平台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异常情况。新堆的垛,在
二十四小时内要加强巡回检查。
4.9棉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应用
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1
DB37/T2109—2012
4.10加强棉花养护工作。堆垛及时封顶,定期测温,下雨前后应查库。根据天气变化对棉花温、湿度
的影响,适时采取通风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烂变质。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温度超过38℃或籽棉水分
超过12%时要及时处理。
5棉花及棉制品储存场所建筑要求
5.1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应符合GB50016-2006的规定。
5.2仓库的生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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