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94-2023 重砂测量技术规程
DB32/T 4594-2023 Reprocessing Sampling Measurement Technical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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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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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D40
!7,
DB32/T4594—2023
重砂测量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heavyplacermineralsurvey
2023-10-24发布2023-11-24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594—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重砂测量工作流程…………………………2
5重砂测量设计编写…………………………2
5.1资料收集与分析研究…………………2
5.2踏勘性方法试验………………………3
5.3设计书编写……………4
5.4工作部署………………4
6重砂测量野外施工…………………………6
6.1重砂样品采集…………………………6
6.2重砂样品加工…………………………9
6.3初步鉴定和编录………………………11
7鉴定分析……………………12
7.1实验室样品分析………………………12
7.2重砂矿物分离…………………………12
7.3重砂矿物鉴定…………………………12
7.4重砂矿物定量…………………………12
7.5重砂矿物分析…………………………13
7.6实验室分析结果………………………13
8综合研究……………………13
8.1数据处理………………13
8.2图件编制………………14
8.3异常解释与检查………………………15
8.4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写…………………16
8.5数据库建设……………16
9质量控制……………………17
9.1采样质量控制…………………………17
9.2淘洗质量控制…………………………17
9.3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18
10资料汇交…………………18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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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重砂样品野外采集………………………19
附录B(资料性)样品制备…………………22
附录C(资料性)图件制作…………………24
附录D(资料性)主要重砂矿物组合………………………29
参考文献………………………31
Ⅱ
DB32/T459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地质勘查技术院、江苏省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
研究所、江苏省矿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胜跃、徐小松、顾晟彦、刘建东、徐明钻、姚维军、徐祖阳、黄岩、陈峰、贺淑燕、
罗丁、黄辰辰、黄倩、赵倩、詹庚申、段壮、张振宇、孙跃、张必敏、弓秋丽、席明杰、聂兰士、陆元林。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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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砂测量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砂测量工作流程、设计编写、野外施工、鉴定分析、综合研究、质量控制、资料汇交等
方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平原、低山丘陵、海洋等地貌地区的重砂测量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958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1398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1834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DZ/T0130.9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第9部分:岩石矿物样品鉴定
DD2010⁃05矿产远景调查技术要求(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砂heavyconcentrate
由相对密度较大、物理和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矿物颗粒所组成的松散聚合体。
3.2
重矿物heavymineral
相对密度大于2.8,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矿物。
3.3
重砂矿物heavyplacermineral
岩石或矿石遭受风化、破坏所形成的碎屑物质,以及经搬运、分选而沉积的松散的机械沉积砂粒,其
中所含相对密度较大(一般2.8以上)、机械性质(矿物形态、结构在外力作用的反应)和化学性质比较稳
定的矿物。
3.4
自然重砂naturalheavymineral
赋存于松散沉积物中,经过淘洗后获得的重砂。
3.5
人工重砂artificialheavymineral
用人工方法破碎的岩石或矿石样品,再经淘洗后获得的重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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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灰砂greysand
在重砂矿物淘洗分离过程中,轻矿物(如长石、石英)等大部分分离出去,直至重矿物(磁铁矿、钛铁
矿、绿帘石等)在残余砂中占二分之一以上,呈灰色状态的砂样。
3.7
重砂测量heavyplacermineralsurvey
原为矿产普查和区域地质调查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找矿方法,其过程是沿水系、山坡或海滨等,对松散
沉积物(包括冲积、洪积、坡积、残积、滨海沉积等)系统采集样品,通过重砂分析和综合整理,结合工作地
区的地质、地貌条件及其他找矿标志,发现并圈出矿产机械分散晕,即有用矿物(或与矿产密切相关的指
示矿物)的重砂异常,据此进一步追索原生矿床或砂矿床。本文件将其服务范围延伸至海洋地质、环境地
质等领域,以各种松散沉积物、土壤、岩石和矿石等一种或几种介质中的重砂矿物为主要研究对象,以重
砂采样、分析为主要手段,解决矿产地质、基础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相关问题。
3.8
重砂异常heavymineralanomaly
重砂矿物含量较背景值具明显偏高或偏低或出现关键矿物的区域。
注:在能源资源勘查、环境污染调查、地质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
4重砂测量工作流程
重砂测量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5重砂测量设计编写
5.1资料收集与分析研究
5.1.1对以下资料进行收集:
a)重砂测量、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球化学、地球物理资料;
b)环境地质、海洋地质资料;
c)矿业权分布情况资料;
d)地形图及遥感影像图;
e)地理地貌、产业布局、交通人文等资料;
f)污染事件和可能的污染源相关资料。
5.1.2对5.1.1收集资料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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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重砂测量工作流程
5.2踏勘性方法试验
踏勘性方法试验应遵循以下要求:
a)设计编写前,视工作区工作程度、具体工作任务和野外工作需要,应开展必要的踏勘性方法试
验,从整体上对工作区地质、矿产、环境、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社会经济、道路交通等
情况进行概略了解,对室内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野外验证;
b)应进一步了解工作区重砂样品的主要矿物组成、矿物来源、有利采样部位、采样体积/重量、粒
径、层位等信息;
c)踏勘性方法试验应形成试验报告,应包含适合工作区的工作部署原则、调查介质、采集方法(层
位、深度、干扰排除等)、样品加工(淘洗、干燥、包装等)等方面的指导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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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设计书编写
5.3.1编写依据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相关规范、任务书或委托方合同要求编写设计书。
5.3.2编写内容
5.3.2.1设计书编写应结合实际、客观可行,设计书内容应齐全,文字应简明扼要。
5.3.2.2设计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前言;
b)工作区概况;
c)以往工作程度及评述;
d)野外工作技术方法与质量要求;
e)样品鉴定与质量监控;
f)数据处理及图件编制;
g)异常查证与评价;
h)实物工作量与预期成果;
i)组织管理人员及装备;
j)经费预算;
k)质量管理与技术保障措施;
l)工作部署图等附图。
5.3.3设计书审批和变更
5.3.3.1设计书由委托单位审查后,方可实施。
5.3.3.2设计书变更需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5.4工作部署
5.4.1总体原则
区域性或面积性重砂测量工作部署需考虑布点的代表性、均匀性、合理性,其他重砂测量(异常查证、
专项调查等)需考虑代表性、系统性、针对性。
5.4.2采样点布设方法及密度要求
5.4.2.1采样点布设方法
5.4.2.1.1总体布设方法
总体布设方法应遵循以下要求:
a)自然重砂测量:区域性或面积性重砂测量的部署一般采用“水系法”“最小水域法”“测网法”,其
他类重砂测量(异常查证、专项调查等)可选择“路线法”“地块法”方法;
b)人工重砂测量:根据工作目的在特定的目标地质体中布点,在岩(矿)石、裂隙、脉体、蚀变带、岩
心等中取样,点位布设应根据目标地质体特征,以充分控制目标地质体,达到研究目的和工作精
度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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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2具体布点方法
具体布点方法如下:
a)水系法:适用于二级及更大水系的系统采样,以及部分地质条件简单的平原(海积平原、古泻湖
平原、三角洲平原)的区域性重砂测量,具体布点方法按DD2010⁃05描述的水系法重砂取样点
的部署;
b)最小水域法:适用于中低山丘陵和部分地质条件复杂的平原(河流泛滥平原、山前冲积平原)开
展区域性重砂测量,具体布点方法按DD2010⁃05描述的最小水域法重砂取样点的部署;
c)测网法:规则测网适用于各类冲积平原和海洋开展非标准图幅面积性重砂测量,不规则测网适
用于地形起伏较大的低山丘陵开展小范围的面积性重砂测量工作;线距应小于目标体(含矿带、
地质体或其他目标体)的最小分散晕长的一半,点距应小于晕宽的一半;“蜘蛛网”状测网采样线
垂直地形等高线呈放射状布设;
d)路线法:适用于配合区域性调查、踏勘性方法试验以及地质科学研究等,不受地貌限制,不固定
采样密度和间距;
e)地块法:主要适用于城镇、工矿企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或发现重金属超标的林地、农田等地区,
根据调查目的及场地规划进行点位布设和加密。
5.4.2.2点位密度要求
5.4.2.2.1区域性矿产勘查重砂测量的点位密度
区域性矿产勘查重砂测量的点位密度应遵循以下要求:
a)不同地貌区点位密度原则:低山丘陵地区点位密度参照对应比例尺水系沉积物测量点位平均密
度的1/2;平原区点位密度参照对应比例尺水系沉积物测量点位平均密度的1/4;海洋区点位密
度按照对应比例尺水系沉积物测量点位密度的1/4~1/16,总体上近海密、远海疏,重点地区
加密;
b)不同比例尺点位密度原则:1∶50000及以下的小比例尺重砂测量点位密度,根据a)中不同地貌
区点位密度原则,参考DZ/T0167中水系沉积物点位密度执行;1∶50000以上更大比例尺的点
位密度根据工作目的参考GB/T33444重砂取样密度、DZ/T0145土壤测量网度执行,在a)基
础上应再抽稀1/2。
5.4.2.2.2其他类型重砂测量点位密度
基础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项目,点位密度应结合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地貌条件、
重矿物赋存特征等,达到控制调查对象关键信息并适度覆盖背景区。在开展耕地类、环境类、生态类调查
时,根据工作目的在参考NY/T395监测点布设、HJ/T166布点与样点数量、DZ/T0295土壤样点布设
的基础上抽稀1/2~1/4,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准。
5.4.2.2.3平行样点位密度
平行样应与原样同时采集、处理,平行样数为总采样数的2%~3%,点位兼顾均匀性。样品量小于
10件可不采集平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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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样品编码原则
5.4.2.3.1区域性重砂测量样品编码原则
区域性重砂测量应遵循以下要求:
a)1∶50000区域性重砂测量:在地形图或经校正的遥感影像图上以4km2为一个采样大格,大格
由左至右、自上而下顺序编号;在每个大格中划分为4个小格(1km2),标号顺序由左至右、自上
而下为A、B、C、D,并在标号后用阿拉伯数字注明第几号样品;样品号前冠以图幅名称首字母,
如果多幅联测首个文字的首字母相同,则在首字母后再加上第二个文字的首字母予以区分;每
个采样大格至少有1件样品;
示例:南京市幅(I×××E×××××)左上角第一个大格内第一个小格的第一件样品的编号为I001A001。
b)1:250000区域性重砂测量:在地形图或经校正的遥感影像图上以16km2为一个采样大格,小
格划分原则、编号原则和样品号定名原则均参照5.4.2.3.1中a)的原则,每个采样大格至少有1
件样品;
c)其他比例尺的区域重砂测量:在地形图或经校正的遥感影像图上,采样大格面积应根据比例尺
和工作精度确定,编号原则和样品号定名原则参照5.4.2.3.1中a)的原则,每个采样大格至少有
1件样品。
5.4.2.3.2其他类型重砂测量样品编码原则
样品号前冠以2个~3个字母组合,字母组合从代表采样地区、矿区、测线、浅坑、浅井、探槽、钻孔等
信息的首字母中选取,样品号按照点位布设顺序编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间隔1个数编号。
示例:南京市栖霞山铅锌银矿探槽中第一件样品和第二件样品的编号依次为NQT001和NQT003。
5.4.2.3.3平行样样品编码原则
采用5.4.2.3.1和5.4.2.3.2中预留编号,每100件样品编号内预留2个~3个号码作为平行样编号。
6重砂测量野外施工
6.1重砂样品采集
6.1.1自然重砂样品采集
6.1.1.1自然重砂野外采样点位选择
6.1.1.1.1水系沉积物类采样点位选择
水系沉积物采样点位布设应遵循以下要求:
a)现代冲积层采样:在二级水系下游,河流流速显著变缓处或河床基底有利于停积重砂的位置进
行采样;
b)阶地采样:在河流拐弯的外侧,由水流侧蚀作用冲刷剥露的阶地剖面处或阶地边缘塌陷裸露处
采样。
6.1.1.1.2其他类型重砂采样点位选择
其他介质重砂点位布设应遵循以下要求:
a)土壤重砂采样:应根据调查目的确定点位,坡积层采样应在有利于重矿物富集的相对低洼的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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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或垂直重矿物来源方向的坡脚处采样;残积层采样应选择原地风化的、有机质较少的土壤
处采样;若设计点位附近存在影响工作目的的干扰源,应予以避让;
b)滨岸重砂采样:应沿着垂直湖岸或海岸方向寻找有利重矿物富集的低洼地带,巨大砾石及其他
障碍物附近有明显富集重矿物的地段采样;
c)海底湖底沉积物重砂采样:针对现代沉积物为调查对象的,应在河流入海、湖口的冲积扇中采
集;以历史沉积物为调查对象的,应结合地球物理探测成果选择在古河道内采样,或根据水下地
形探测优选负地形地带采样。
6.1.1.2自然重砂采样介质与采样深度
6.1.1.2.1自然重砂采样介质
采样介质主要为分选差的、大小掺杂的卵石、小砾石以及粗砂组成的砂砾。
6.1.1.2.2自然重砂采样深度
重砂测量原则是以控制目标层位为主要目的,在无法确定目标层位时,应在踏勘性方法试验的基础
上确定采样深度,不应机械套用采样深度。
6.1.1.3自然重砂采样方法及技术要求
6.1.1.3.1浅坑法
适用于冲积物、坡积物和残积物。应采用“一点多坑法”进行采样,以大于3个采样坑组合采样。具
体采样层位或深度应经踏勘性方法试验确定,冲积层采样深度宜为10cm~50cm,以采到砂砾层为准;
坡积层采样深度宜在腐殖层以下20cm~50cm;残坡积层采样深度取决于残积层厚度,深度应达到基岩
顶部。
6.1.1.3.2刻槽法
适用于阶地剖面。阶地取样应先除去表面的松散物质,然后从顶部到基岩垂直其厚度以50cm长的
样槽按层分段连续采样。具体取样方法参照GB/T33444样品采集的要求。
6.1.1.3.3浅井法
适用于有一定深度的、稳定的、潜水面以上的第四系覆盖区,深度不超过20m。选择刻槽、剥层或全
巷等方法收集样品,分段刻槽采用相对两壁或四壁布置样槽,同段样品合并作为一个样品,样槽断面不小
于0.2m×0.1m(宽度×深度),样长为0.2m~1m。具体方法参考DZ0141浅井掘进、DZ/T0208井探
工程与取样的要求。
6.1.1.3.4砂钻法
适用于较深的第四系覆盖区。将钻孔中所取得的岩心作为样品,样品长度为0.2m~1m,应视具体
矿产种类而定。如砂金矿以0.2m~0.5m为宜,砂锡矿以0.5m~1m为宜,具体参考DZ/T0208钻探
工程与取样的要求。
6.1.1.3.5水下采样法
水下采样适用于地表水覆盖的陆地或海底沉积物采样,方法如下:
a)表层样取样方法:宜采用封闭的采样工具(如箱式、柱状取样器等),提取过程中不应漏水漏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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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具备时宜多点组合法采样;
b)深层样取样方法:采用水上钻探方式,具体参考DZ/T0227的要求;
c)取样深度:沙堤、阶地、海成堆积阶地、泻湖等海岸地貌单元取样深度为1m~2m,海潮区取样
深度在表层砂层以下20cm。
6.1.1.4自然重砂样品规格
6.1.1.4.1自然重砂原始重砂样品体积
宜使用体积法,宜使用标有刻度的塑料桶作为野外样品采集工具。区域性重砂样品应统一样品体积
为10L~15L,若不能淘洗出满足要求的灰砂重量,应以5L为单位追加采样量,同时做好相应记录;非
区域性自然重砂测量应在踏勘性方法试验基础上,按照5L的整数倍确定采样体积。
6.1.1.4.2自然重砂灰砂重量
灰砂重量应根据分析项目和分析方法确定:
a)矿产勘查类:灰砂重量应不少于20g,需进行微量元素分析的不宜少于200g;
b)重金属污染分析类:灰砂重量不宜少于20g;
c)定年、同位素分析类:灰砂重量根据目标矿物而定,不宜少于10g。
6.1.2人工重砂样品采集
6.1.2.1人工重砂野外样品点位选择
人工重砂野外样品点位选择应遵循以下要求。
a)应考虑典型性和代表性,应能反映目标地质体的基本特征或满足特定研究目的。
b)应选择野外露头连续、层位明确、层序或相带划分清晰的地段采样。需要在多个露头采样的,不
同露头的地层、相带、岩性等应保持一致。
c)应选择新鲜露头处或山地工程揭露处。稳定矿物(如锆石、磷灰石等)若无新鲜基岩露头,则采
集岩石结构可辨的风化岩石或蚀变带样品进行替代。
6.1.2.2人工重砂野外样品采集技术要求
6.1.2.2.1人工重砂野外样品采集方法
宜用拣块法采取人工重砂样品。不能采用拣块法取样时,则采用剥层法、刻槽法或劈心法等采取人
工重砂样品,同时配套采集岩石薄片鉴定样品。
6.1.2.2.2岩浆岩的采样要求
相带清晰的应在每个相带的不同部位分别采样。相带不明显的应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不同部
位系统采样。研究岩浆期后变化的样品应在不同混染程度的蚀变带分别采取。
6.1.2.2.3沉积岩采样要求
应按所测的地层剖面进行系统采样。即使仅有零星露头样品可采,也应受地层剖面控制,并明确层
位。相邻剖面采样时,应注意在岩性相近、层位相当的位置上采取。在每一较大的沉积旋回内采样时,应
自下而上系统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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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4变质岩采样要求
在岩相剖面中应按变质程度分别采样,必要时沿层理方向系统取样。在混合岩中采样时要在基体、
脉体和不同形态的混合岩中分別采样。
6.1.2.2.5矿体采样要求
针对系统性生产或研究工作,应按一定剖面,并考虑水平与垂直方向不同部位的变化情况分别采取。
针对局部性研究工作,应在围岩、矿脉、黄铁矿脉等目标矿物富集地段采样。均应按矿石的矿物组合、结
构构造分别采样。
6.1.2.3人工重砂样品重量规格
6.1.2.3.1岩浆岩人工重砂原始样品重量
样品重量视岩体中副矿物多少及采样目的而定,约为10kg。开展详细矿物学研究或测定岩石的同
位素地质年龄时样品重量可加大到20kg~50kg,具体以踏勘性方法试验为准。
6.1.2.3.2沉积岩人工重砂原始样品重量
样品重量控制在15kg~20kg,可根据采样目的与副矿物情况增减。
6.1.2.3.3变质岩人工重砂原始样品重量
样品重量一般是10kg~15kg,视具体情况可减少到2kg~5kg。
6.1.2.3.4矿体人工重砂原始样品重量
样品重量视矿种或矿石有用成分、品级高低决定,一般为3kg~10kg。稀有、放射性、贵金属元素矿
石样品可增至30kg~50kg。
6.1.2.3.5人工重砂灰砂样品重量
人工重砂的灰砂重量要求同6.1.1.4.2中自然重砂的灰砂重量要求。
6.1.3重砂样品采集工具
本文件仅对主要关键参数予以明确,详见附录A的A.1。
6.2重砂样品加工
6.2.1自然重砂样品野外初步加工
6.2.1.1加工流程
自然重砂样品野外初步加工流程及具体要求应符合A.2。
6.2.1.2自然重砂样品加工预处理
6.2.1.2.1称量
野外采集原始重砂样品各子样的样品量应保持大致相当,体积计量单位为升(L),质量计量单位为
千克(kg),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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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2去砾
应手动剔除较大砾石,发现重要指示意义的砾石应予以描述,见A.3。必要情况下应保留标本并
登记。
6.2.1.2.3过筛
采用经踏勘性方法试验后确定的粒级对样品进行过筛(干筛或水筛均可),过筛应彻底,发现砾石上
粘有细粒级矿物的应进行剥离,筛上物质中发现有重要指示意义的碎屑应进行描述,见A.3。必要情况
下应保留标本并登记。
6.2.1.2.4去泥
采样点位附近有水源的可进行现场去泥,该环节可与过筛同步进行,发现泥团应搓碎洗净泥质,去泥
时不应在水流湍急处进行。
6.2.1.3自然重砂样品加工
6.2.1.3.1淘洗
6.2.1.3.1.1粗淘
野外具备条件的应现场开展粗淘,不具备条件的将样品集中至选定水源处或室内开展粗淘。重砂样
品淘洗宜采用水淘法。粗淘应适度,淘洗至浅灰色即可,保证石榴石、角闪石、辉石及相对密度在2.8以
上的矿物不流失。粗淘后样品质量宜在2kg左右,重砂矿物较多时可减少粗淘样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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