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960.10-2016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0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GB/T 31960.10-2016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ower 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ing system—Part 10:Test specification of power energy efficiency monitor terminal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1960.10-201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4-25
实施日期
2016-1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适用范围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检验规则、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检验和验收。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泰豪集团北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联宏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瑞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起草人:
李杰、曹重、钟鸣、熊敏、王鹤、杨雷娟、成岭、耿煜竑、李力、李飞、张兵、杜彬、汪群军、何城、许岩、马宗超、池智伟、赵志军、王昊、李涛永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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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淮

GB/T31960.10—2016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0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powerenergyefficiencymonitoringsystem—

Part10:Testspecificationofpowerenergyefficiencymonitorterminal

2016-04-25发布2016-1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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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960.10—2016

目次

前言in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实验室检验2

4检验规则10

GB/T31960.10—2016

U—1—

刖s

GB/T31960((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分为1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主站功能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

——第4部分:子站功能设计规范;

——第5部分:主站设计导则;

——第6部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技术条件;

——第7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第8部分:安全防护规范;

——第9部分:系统检验规范;

——第10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第11部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检验规范;

——第12部分:建设规范;

——第13部分:现场手持设备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GB/T31960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任。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任公司、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任

公司、上海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泰豪集团北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江苏

联宏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瑞智

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杰、曹重、钟鸣、熊敏、王鹤、杨雷娟、成岭、耿煜玆、李力、李飞、张兵、杜彬、

汪群军、何城、许岩、马宗超、池智伟、赵志军、王昊、李涛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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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960.10—2016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第10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检验规范

1范围

GB/T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检验规则、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检验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电T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10电T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169.11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

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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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215.321—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

GB/T17215.322—2008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

0.5S级)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铃波抗扰度试验

GB/T17626.2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直流电源输入端口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

化抗扰度试验

GB/T19862—2005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GB/T31960.32015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

GB/T31960.72015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7部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技术条件

GB/T31960.82015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第8部分:安全防护规范

1

GB/T31960.10—2016

3实验室检验

3.1试验条件

3.1.1气候环境条件

试验期间,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温度:+15°C〜+35°C;

b相对湿度:25%〜75%,其中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相对湿度:30%〜60%;

c大气压力:86.0kPa〜10&0kPa。

3.1.2电源条件

试验时电源条件为:

a频率:额定频率,允许偏差一2%〜+1%;

b电压:额定电压,允许偏差±5%。

3.2试验方法

3.2.1试验设备准确度

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应优于被测参数准确度至少两个等级。

3.2.2结构和机械试验

3.2.2.1一般检查

外观和结构检查时,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痕、划伤、裂缝和毛刺,镀层不应脱落,标牌文字、符号应清

晰、耐久,接线应牢固;按GB/T31960.7—2015中4.4和7.1的规定检查时,应符合要求。

3.2.2.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T16935.1—2008中规定的测量方法测量端子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31960.7—

2015中4.4.1.3的规定。

3.2.2.3外壳和端子阻燃试验

在非金属外壳和有端子排及相关连接件的模拟样机上按GB/T5169.11的要求试验时,应符合下

列要求:

a模拟样机使用的材料应与被试监测终端相同;

b强电及强弱电一体化端子排的热丝试验温度为960°C±15°C,弱电端子排和外壳的热丝试验

温度为650°C±10°C,试验时间30s;

c在施加灼热丝期间和其后的30s内,观察样品的试验端子及周围,应无火焰或不灼热;

d若样品在施加灼热丝期间产生火焰或灼热,应在灼热丝移去后30s内熄灭。

3.2.2.4防尘试验

根据GB/T31960.7—2015中4.4.1.3中规定的防护等级,按GB4208的要求进行防尘试验。试验

后,监测终端应满足GB4208规定的接受条件。

2

GB/T31960.10—2016

3.2.2.5振动试验

被试监测终端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试验台中央。按GB/T2423.10的规定试验:

a频率范围:10Hz〜150Hz;

b位移幅值:0.075mm(频率W60Hz;

c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60Hz;

d每轴线扫频周期数:20;

e试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功能和性能应符合GB/T31960.7-

2015中第4章的规定。

3.2.3气候影响试验

3.2.3.1高温试验

按GB/T2423.2规定的Bb类试验,将被试监测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的中央,升至

GB/T31960.7—2015中4.1.2规定的最高温度,试验箱保温6h,然后通电0.5h,测试其功能和性能应

符合GB/T31960.7—2015中第4章的规定。

3.2.3.2低温试验

按GB/T2423.1规定的Ab类试验,将被试监测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低温试验箱的中央,降温

至GB/T31960.7—2015中4.1.2规定的最低温度,试验箱保温6h,然后通电0.5h,测试其功能和性能

应符合GB/T31960.7—2015中第4章的规定。

3.2.3.3湿热试验

按GB/T2423.3的规定试验。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箱内保持温度55°C±2°C、相对湿度93%±3%,试验周期为48h;

b试验结束前0.5h,在湿热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MQ;

c试验结束后,在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功能和性能应符合GB/T31960.7-2015中第4章

的规定;

d检查监测终端金属部分应无腐蚀和生锈。

3.2.3.4温升试验

监测终端在额定T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的温度不应影响监测终端的正常T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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