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5/T 21-2020 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

DB5105/T 21-2020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Renovation Standards for Existing Buildings in Public Institutions in Luzhou City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05/T 21-2020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1-02
实施日期
2020-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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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5

四川省(泸州市)地方标准

DB5105/T21—2020

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

(报批稿)

2020-1-2发布2020-3-1实施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05/T20—XXXX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改造基本原则......................................................................4

5改造要求..........................................................................4

6改造程序..........................................................................8

附录A(资料性附录)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外墙、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屋面节能隔热绿化改造...........................................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集中式空调节能改造.............................................17

附录E(资料性附录)分散式空调系统节能改造.........................................19

附录F(资料性附录)照明系统节能改造...............................................20

附录G(资料性附录)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改造.........................................22

附录H(资料性附录)集中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23

附录I(资料性附录)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25

I

DB5105/T20—XXXX

前言

为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规范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

能改造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根据《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湘、韦万刚、罗夏、袁亮、景成相、冯超。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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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泸州市公共机构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改造要求、改造程

序等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泸州市公共机构既有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建设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19577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29540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

GB/T7190.2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

GB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7479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2021.3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GB2145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1957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30255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7478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5501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8377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30717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5502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8379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30531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6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2021.2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9539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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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6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7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4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71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8484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21086建筑幕墙

建标157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建设标准

JGJ13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203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规范

JGJ14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DBJ51/T009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51/T084四川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

DBJ5l/T0I7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

DBJ51/T058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J51T033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及改造技术规程

DB51/5033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51/5067四川省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实施细则

3术语和定义

3.1

公共机构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节能改造

在确保结构安全和既有建筑的室内环境以及室内人员舒适度的前提下,通过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

用能设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增设必要的设备,达到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的的改造。

3.3

围护结构

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的总称,如外墙(含非透明幕墙、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屋面(第五

立面)、外门窗(含透明幕墙、不封闭阳台门)、遮阳隔热设施、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地面以及供暖

空调房间与非供暖空调房间的隔断与楼板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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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建筑设备

指暖通空调与冷热源、给水排水、电梯、配电与照明等设备和系统。

3.5

附属用房设备

指厨房、信息机房、车库等。

3.6

第五立面

在建筑学领域,屋顶被称为“第五立面”。(建筑节能与绿建评价标准要求在建筑屋面进行新材料、

清洁能源利用,采用绿色屋顶等方式对第五立面节能隔热改造。)

3.7

传热系数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为单位温差时,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

3.8

热惰性

受到波动热作用时,材料层抵抗温度波动的能力,用热惰性(D)来描述。

3.9

太阳得热系数

在照射时间内,通过玻璃、门窗或透光幕墙成为室内得热量的太阳辐射部分与投射到玻璃、门窗或

透光幕墙构件上的太阳辐射照度的比值。

3.10

冷水机组

一种通过蒸汽压缩循环达到降低液体工质温度的机组,液体工质能够流过热交换器达到对空气或设

备降温的目的。

3.11

空气调节器

一种向封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空气的设备。它主要包括制冷系统自己空气循环和

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加湿和通风装置。

3.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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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一台或数台风冷室外机可连接数台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发式室内机构成单一制冷循环系

统,它可以向一个或数个区域直接提供处理后的空气。

3.13

热泵性能系数

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热泵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制热消耗的功率之比。

3.14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的累积负荷百分比进行加权计算获得

的表示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部分负荷效率的单一数值。

3.15

制冷能效比

在规定的制冷能力试验条件下,空调制冷量与制冷消耗的功率之比。

3.16

照明功率密度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平

方米(W/m2)。

3.17

太阳能保证率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占系统总负荷的百分比,按照泸州市的年太阳辐射量,应属于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中的第Ⅳ类资源一般区,太阳能保证率

应符合第Ⅳ类太阳能资源一般区的相关规定。

3.18

空气源热泵

以空气为低位热源的热泵。通常有空气/空气热泵、空气/水热泵等形式。

3.19

静态投资回收期

简称回收期,是指在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情况下,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

需要的全部时间(不包括建设期在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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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造基本原则

4.1应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骤实施。

4.2应统筹兼顾节能改造效果和投资效益,不应改变建筑功能、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装饰装修标准。

4.3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结构加固、防火、维修和装修等改造时应同时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改造投

资与结构加固、防火、维修和装修等改造投资应分别考虑,节能改造投资应包括由于节能改造造成的装

修、防火、防水等恢复费用。

4.4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应超过建筑物能够继续安全使用的年限。综合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

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单项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4.5对安全使用年限不足10年且在使用年限内不能收回节能改造投资的办公用房,不应再单独考虑进

行节能改造。

4.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4.7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改造要求

5.1围护结构

5.1.1围护结构改造包括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

改造;屋面节能隔热绿化等。

5.1.2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判定原则:

1当结构加固、维修、防火等改造时应同时进行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

2当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隔热性能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51/T058的内表面温度要求时,宜

进行节能改造,GB50176中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A表A.0.1,GB50176及DBJ51/T058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1.3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1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屋面进行节能改造后,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51/T058的规定,

GB50189中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A表A.0.2,GB50189及DBJ51/T058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2所采用的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中

的规定。建筑构造的防火性能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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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改造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51/5033的规定。

2外墙采用可粘结工艺的外保温改造方案时,应检查基墙墙面的性能。粘结类保温系统,不能直

接粘在墙砖或涂料面上,基墙墙面应满足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

51/T058的要求及相关规定。

3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要求。

5.1.5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判定原则:

1外窗及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低于现行《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中规

定的2级,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低于现行《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2级;

2外窗的气密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

中规定的4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中规定的1级;GB/T7106

及GB/T21086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除北向外,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大于0.50;

4屋面透光部分的太阳得热系数大于0.50;

5除超高层及特别设计的透明幕墙外,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

积低于幕墙总面积的12%。

5.1.6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设计要求:

1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进行节能改造后,热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51/T058的规定,

GB50189中现行指标要求见附录A表A.0.3,GB50189及DBJ51/T058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2外窗改造时所选外窗的气密性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

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中规定的6级。

5.1.7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面透光部分节能改造施工要求:

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改造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及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51/5033的规定。

5.1.8屋面应实施防水、保温隔热和绿化一体化改造,减少屋面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下造成的损伤,增

强保温隔热效果,实现海绵效应,并美化城市第五立面。

5.1.9屋面绿化前应对建筑的荷载进行计算,在保证建筑整体结构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应采用所需屋

面荷载小、易维护或免维护的植物。绿植工艺处理应考虑海绵城市理念,通过合理滞留、蓄存、净化和

利用雨水,符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规范。符合现行四川省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6

DB5105/T20—XXXX

DBJ51/T009和《四川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标准》DBJ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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