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488-2020 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程

DB34/T 1488-2020 Installatio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Pressure Pipes of Ammonia Refrigeration System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488-202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6-22
实施日期
2020-07-22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040

J7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488—2020

代替DB34/T1488—2011

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程

PressurePipeInstallationSupervisionInspectionRegulationforAmmonia

RefrigerationSystem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6-22发布2020-07-22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1488—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标准代替DB34/T1488—2011《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程》。本标准与DB34/T1488

—2011相比,主要技术指标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条款;

——增加了“5.2.1审查设计文件中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的,是否设置了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

液击的控制装置;审查设计文件无损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的要求;

——增加了“5.2.8充氨试验审查氨液成分检验”的要求;

——增加了“5.2.10竣工资料氨液成分检验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起草人:莫诚生、于磊、邹文超、李朋、姜璐。

I

DB34/T1488—2020

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氨制冷系统中压力管道安装的一般规定、监督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以氨作为制冷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介

质工作温度不低于-48℃的压力管道(含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含新建、改建、扩建及重大

改造维修)工程的监督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B/T47012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NB/T47013.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47013.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47013.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SBJ12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pressurepipeinstallationsupervisioninspection

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代表)验收认可的基础上,对压力管道的安装安

全质量进行的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不能代替安装单位的自检和建设单位的验收,监督检验工作必须是在

压力管道安装现场且在安装过程中分阶段进行。

管道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重点是在管道安装过程中对安全质量有影响的活动及其结果。

3.2

停检点(A)stoppedinspectionpoint(A)

为最主要工序,监督检验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督检

验确认,在安装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见证(安装记录、表格、报告等)的适当位置上盖“监督检验确认”

的标记并签字。

A类项目未经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工作。

3.3

1

DB34/T1488—2020

必检点(B)necessaryinspectionpoint(B)

为重要工序,监督检验人员应在分阶段检查时进行现场检查,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监

督检验确认后,在安装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见证上作出“监督检验确认”标记。

3.4

巡检点(C)patrollinginspectionpoint(C)

为一般工序,监督检验人员到现场对安装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进行抽查。

4一般规定

4.1监督检验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且具有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资格。

4.2监督检验单位必须在得到相应监督检验工作任务授权后,方可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4.3从事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检验员

(GD-2)以上(含检验员)资格证书。

4.4监督检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制定监督检验大

纲和安全工作细则,成立监督检验项目组,配备至少2名监督检验员。

4.5监督检验项目组应在开展监督检验前,向受检单位提供监督检验大纲。

4.6监督检验员应严格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SBJ12和监督检验大纲的要求

进行监督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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