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1/T 0003-2021 盘锦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DB2111/T 0003-2021 Processing specifications for Panjin rice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11/T 0003-2021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24
实施日期
2021-10-24
发布单位/组织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40

CCSX11

DB2111

盘锦市地方标准

DB2111/T0003—2021

盘锦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2021-09-24发布2021-10-24实施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11/T000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盘锦市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盘锦鼎翔米业有限

公司、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盘锦大米产业联盟、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中一、孙元福、张继东、卢晶晶、孙冰、冯宇、金泽、单超、张威威。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文件归口部门联系电话:0427-2822478;联系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盘锦行政中心综合楼A座2

号楼。

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427-3575068;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I

DB2111/T0003—2021

盘锦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加工企业基本要求、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

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大米储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记录与文件管理等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盘锦大米”的加工过程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50稻谷

GB/T1354大米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875粮油术语碾米工业

GB131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

GB/T17891优质稻谷

GB/T21015稻谷干燥技术规范

GB/T22515粮油名词术语粮食、油料及其加工产品

GB/T26630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T26631粮油名词术语理化特性和质量

GB/T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1350、GB/T1354、GB/T8875、GB/T17891、GB/T22515和GB/T2663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4加工企业基本要求

4.1通则

4.1.1“盘锦大米”加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GB13122、GB14881和GB/T26630的要求。

4.1.2加工企业应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4.1.3加工过程应该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原有属性。

4.2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4881中第3章和GB/T26630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1

DB2111/T0003—2021

4.3厂房和车间

4.3.1应符合GB14881中第4章和GB/T26630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

4.3.2用于堆放和晾晒谷物、半成品、成品的地面不得铺设含有沥青等有害物质的材料,不得与有毒有

害、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同储。

4.4设施与设备

4.4.1设施

应符合GB14881中5.1的规定。

4.4.2设备

4.4.2.1应符合GB14881中5.2和GB/T26630中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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