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195-2021 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DB41/T 2195-2021 DB41/T 2195-2021 Regulations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Reservoirs in Plain Area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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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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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93.160
CCSP5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195—2021
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2021-10-19发布2022-01-18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2195—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规划阶段...........................................................................3
6可行性研究.........................................................................5
7初步设计..........................................................................11
8招标设计..........................................................................20
9施工详图设计......................................................................20
10除险加固工程.....................................................................21
11勘察报告.........................................................................25
附录A(规范性)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件......................................28
附录B(资料性)区域构造稳定性分级..................................................29
附录C(规范性)浸没评价............................................................30
附录D(规范性)土质边坡工程地质分类................................................32
附录E(规范性)膨胀土的判别........................................................34
附录F(规范性)土的液化判别........................................................35
附录G(规范性)场地类别划分........................................................38
附录H(规范性)岩土体渗透性分级....................................................39
附录I(规范性)土的渗透变形判别....................................................40
附录J(规范性)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43
附录K(规范性)环境水腐蚀性评价....................................................45
附录L(规范性)水库病险类型划分....................................................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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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山东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阳市水利勘测设
计院、河南省盛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特殊岩土环境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健仓、来光、张乾青、姜彤、张志敏、张宏建、王先忠、王世锋、李永新、
孙刚、韩桃明、李芳、王忠福、程刚、高书杰、唐建立、陈新朝、宋五朋、马铁虎、张利滨、刘蓓、
曹泰瑞、王波波。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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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内容、方法及成果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112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48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NB/T35099水电工程三维地质建模技术规程
SL31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SL73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SL251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SL/T291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SL/T2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SL/T3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SL320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
SL345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原区
地表面平坦宽广、地面高差和倾角较小的地貌地区,一般海拔高度小于500m,包括倾斜平原、
平缓平原、部分高平原、盆地内平原等。
3.2
平原区水库
在平原区利用现状河道或洼地,通过下挖和在地上修筑围坝、坝而形成的水库,又称平原地区围
坝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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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水库浸没
由于水库蓄水使库区周边地区的地下水位抬高,导致地面产生盐渍化、沼泽化及建筑物地基条件
恶化等次生灾害或现象。
3.4
水库塌岸
水库蓄水过程中及运行期,受水位变化和风浪作用的影响,引起岸坡土体稳定性发生变化,导致
岸坡变形和破坏的现象。
3.5
三维地质模型
三维地质系统中点、线、面、体、空间离散网格等图元具有的图形属性,包括图层、颜色、符号、
线型、花纹、透明度,以及节点坐标、节点数、线长、面积、体积等。
[来源:NB/T35099—2017,2.0.6]
3.6
胶结卵石
含有钙质、铁质、锰质、硅质等矿物成分的胶结物与卵石在沉积过程中胶结、粘连、固结等作用
下形成的集聚体。
4基本规定
4.1勘察要求
4.1.1勘察工作应按勘察任务书(或勘察合同)的要求进行。勘察任务书应明确设计阶段、规划设计
意图、工程规模、天然建筑材料需用量及有关技术指标、勘察任务和对勘察工作的要求。
4.1.2开展勘察工作之前,应收集和分析工程地区已有的地形、地质资料,进行现场查勘,了解自然
条件和工作条件,根据勘察任务书,结合设计方案,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大纲。
4.1.3平原区水库勘察工作应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勘察阶段的工作深度
要求,综合运用各种勘察手段,合理布置勘察工作,并适当运用新技术、新方法。
4.1.4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SL/T299的规定并根据比例尺大小选择与之适应的测绘方法,
野外地质测绘应充分利用天然地质露头,在露头条件差的地段应布置坑、槽、井等勘探点。
4.1.5各勘察阶段应选择代表性岩芯妥善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除长期监测孔外,应按技术要求
进行封孔,封孔应符合SL/T291的规定。
4.1.6选择工程场地宜避开存在严重渗漏、区域稳定性较差地段和采空区等重大不良地质问题地段。
4.1.7平原区水库工程岩土物理力学试验的项目、数量和方法应结合工程特点、岩土条件、试验方法
的适用性以及勘察阶段和工程规模等确定。试样和原位测试点的选取应具有地质代表性。小型工程岩
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和经验判断方法确定,必要时应进行室内试验或现场试验。
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则应在试验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方法确定。
4.1.8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应重视原位监测及长期观测工作。对需要根据位移(变形)趋势或动
态变化做出判断或结论的重要地质现象,应及时布设原位监测或长期观测点(网)。
4.1.9平原区水库工程地质勘察时应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环境地质条件的改变及其影响。
4.1.10勘察工作中各原始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整理和分析。各阶段勘察工作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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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其附件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图件编制应符合SL73的规定。
4.1.11大型水库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宜进行三维地质建模。三维地质建模应在业主专门委托下进
行,并应满足NB/T35099等相关规程的要求。
4.2勘察方法
4.2.1了解规划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地质勘察。
4.2.2按由区域到场地,由一般性调查到专门性勘察的原则进行勘察工作。
4.2.3以地质测绘、钻探、地球物理勘探等综合勘探手段为主,综合分析地质勘察资料。
4.2.4平原区水库的渗漏和浸没问题勘察时,宜采用数值模拟方法研究计算,当有类似已建工程实例
时,可结合已有经验采用工程地质类比和经验分析法确定。
4.2.5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勘察技术水平
和勘察成果质量。
4.3勘察大纲
勘察大纲主要内容如下:
a)工程概况、任务来源、勘察阶段、勘察目的及任务;
b)工程区地质概况及工作条件;
c)勘察工作依据的规程、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
d)勘察工作的内容、方法、技术要求和计划工作量;
e)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技术对策;
f)主要技术要求、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g)资源配置、勘察成果及其完成时间;
h)勘探工作布置图。
5规划阶段
5.1区域地质与地震
5.1.1勘察内容
5.1.1.1了解河流(段)或场区的地形地貌特点,阶地发育情况和分布范围。
5.1.1.2了解地层岩性的分布、地层年代,特别是可溶岩层、软弱岩层、膨胀岩(土)、软土、湿陷
性黄土、分散性土等不良工程地质岩(土)体的分布。
5.1.1.3了解地质构造特征、区域性褶皱,断层的分布、规模、产状、性质;收集活断层、历史和现
今地震情况以及地震动参数等资料。
5.1.1.4了解采空区和沉陷区等分布情况及范围。
5.1.1.5了解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特别是地下水的水位及区域补给、径流、排泄概况。
5.1.2勘察方法
5.1.2.1收集本区已有的地形、地质资料,结合航(卫)片解译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编绘河流(段)
或地区的综合地质图,比例尺可选用1:200000~1:50000。
5.1.2.2对可能存在的影响工程决策的地质问题宜进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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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3应收集最新正式公布的历史和近代地震目录、地震区划资料及地震研究资料、邻近地区工程
场地的地震危险性分析结论,编绘区域构造与大于4.75级地震震中分布图,比例尺可选用
1:500000~1:200000。应按GB18306提出工程场地的地震动参数。
5.1.2.4根据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断层活动性、历史及现今地质活动性、地震参数区划等进行区域构
造稳定性分析。
5.2水库区
5.2.1勘察内容
5.2.1.1了解水库区的基本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2.1.2了解可能导致水库渗漏的岩土体分布情况和附近泉、井水位及流量。
5.2.1.3了解库区规模较大的变形边坡、潜在不稳定岸坡、浸没、塌岸和沉陷等的分布范围。
5.2.1.4了解透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范围、可溶岩区岩溶的发育情况,以及库区周边地下水位,对水
库封闭条件及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5.2.1.5了解水库区内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
5.2.1.6了解水库区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地质条件。
5.2.1.7利用堤防作为库岸时,了解堤身填筑质量、堤身和堤基稳定性及渗漏情况。
5.2.2勘察方法
5.2.2.1收集有关区域地质和航(卫)片解译资料,结合进行库区地质调查。对利用堤防作库岸的水
库,应收集有关堤防工程地质资料。
5.2.2.2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水库,库区地质图可与区域地质图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大中型水
库,如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滑坡和崩塌等工程地质问题时,应单独编绘库区地质图,并应对重点地
段进行专门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
5.2.2.3对可能存在严重渗漏、浸没和塌岸等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可根据需要布置相应的勘探工作。
5.3坝(闸)址区
5.3.1勘察内容
5.3.1.1了解坝(闸)址区和围坝所在河段的河流形态、地形地貌特征及地质结构。
5.3.1.2了解土基区土体的成因类型、土层结构、土的基本性质、组成物质及特殊土层等的分布情况。
5.3.1.3了解岩基区地层岩性、覆盖层的厚度、岩体风化卸荷情况、软弱岩(夹)层产状及其分布规
律。
5.3.1.4了解坝(闸)址区的地质构造、特别是大断层、缓倾角断层和第四纪断层的发育情况,以及
主要断裂破碎带的分布位置、产状和性质。
5.3.1.5了解坝(闸)址区的物理地质现象,特别是较大滑坡体、崩塌体、蠕变体等不稳定岩土体的
分布范围和规模。
5.3.1.6了解透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情况,地下水埋深及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特别是强透水岩土
体、古河道、古冲沟等可能与库外连通的强透水层(带)分布情况。
5.3.1.7分析坝(闸)址地形、地质条件及其对不同坝(闸)型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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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勘察方法
5.3.2.1坝(闸)址区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较坝
(闸)址及坝(闸)址附近可能渗漏的岸坡地段。当各比较坝(闸)址相距较远时可分别进行测绘。
地质条件简单的坝(闸)址区可进行代表性的剖面地质测绘。
5.3.2.2在地形和岩性条件适合的情况下,可布置1条顺河物探剖面和1~3条垂直河道物探剖面。
物探方法的选择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5.3.2.3各级坝(闸)址区应有一条代表性勘探剖面,沿坝(闸)轴线布置,其中两岸及河床至少各
有1个钻孔,场地条件允许时,钻孔数量可适当增加。河床控制性钻孔深度不宜小于坝高的1.0~1.5
倍。
5.3.2.4钻孔布置根据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而定,对规划方案成立影响较大的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有
钻孔控制,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加深。
5.3.2.5坝(闸)址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可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提供,必要时可进行岩土试验。
5.3.2.6对工程场地附近的水和土取样进行试验。
5.4天然建筑材料
5.4.1对工程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初查。采用库坝区开挖料的应结合库坝区的勘察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应符合SL251的规定。
5.4.2初步查明料场地形地质条件、岩土结构、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
用层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
5.4.3初查储量应不少于设计需要量的2.5倍。
6可行性研究
6.1区域构造稳定性
6.1.1收集研究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150km范围内的沉积建造、岩浆活动、火山活动、变质作用、
地球物理场异常、表层和深部构造、区域性活断层、现今地壳形变、现代构造应力场、第四纪火山活
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Ⅱ、Ⅲ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带)划分,复核区域构造与地震
震中分布图。
6.1.2收集与利用区域地质资料,调查坝址周围半径不小于25km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鉴定其活动
性。当可能存在活断层时,应进行坝址周围半径8km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
可选1:50000~1:10000,评价活断层对坝址的影响。
6.1.3确定工程区所属大地构造、单元和位置,分析区域构造对工程区的影响,结合历史地震及断层
活动性等资料,区域构造稳定分级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确定工程场地的地震动参数。
6.1.4活断层的判定内容应包括活断层的识别、活动年代与性质、现今活动强度和最大位移速率等。
6.1.5坝(场)址选择中,大坝等主体建筑物不宜建在活断层上,无法避让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6.2水库区
6.2.1勘察任务
6.2.1.1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可能的渗漏地段,估算渗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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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确定崩塌、滑坡及潜在不稳定岸坡的分布位置,初步评价其在天然
情况及水库运行后的稳定性。
6.2.1.3初步查明可能塌岸位置,初步预测水库运行后的塌岸形式、范围、淤积情况,初步评价其对
工程、库区周边城镇、居民区、农田等的可能影响。
6.2.1.4初步查明可能产生严重浸没地段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预测水库浸没范围和严重程度。
6.2.1.5初步研究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
6.2.1.6调查是否存在影响水质的地质体。
6.2.2勘察内容
6.2.2.1水库渗漏
6.2.2.1.1初步查明可溶岩、强透水岩土层、通向库外的大断层、古河道等的分布及其水文地质条件,
初步分析渗漏的可能性,估算水库建成后的渗漏量。
6.2.2.1.2碳酸盐岩地区应初步查明岩溶的发育和分布规律、隔水层和非可溶岩层的分布特征及构造
封闭条件、不同层组的岩溶化程度,主要岩溶泉水的流量及其补给范围、地下水分水岭的位置、水位、
地下水动态,初步分析水库渗漏的可能性和渗漏形式,估算渗漏量,初步评价对建库的影响程度和处
理的可能性。岩溶渗漏评价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6.2.2.1.3修建在干河谷或悬河上的水库,应初步查明水库的垂向渗漏和侧向渗漏情况、地下水的外
渗途径和排泄区。
6.2.2.1.4初步查明相对隔水层的厚度、分布和封闭条件,初步评价对建库的影响及处理的可能性。
6.2.2.2水库浸没
6.2.2.2.1调查当地气候、降水、盐渍化和沼泽化的历史及现状等自然情况。
6.2.2.2.2初步查明水库周边的地貌特征,潜水含水层的厚度,岩性、分层、基岩或相对隔水层的埋
藏深度,地下水位以及地下水的补排条件。
6.2.2.2.3初步查明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现状、主要农作物种类、根须层厚度、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
高度。
6.2.2.2.4调查城镇和居民区建筑物的类型、基础形式和埋深及是否存在膨胀土、黄土、软土和填土
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
6.2.2.2.5预测浸没的可能性,初步确定浸没范围和危害程度。浸没判别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6.2.2.3水库库岸稳定
6.2.2.3.1初步查明库岸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及物理地质现象等。
6.2.2.3.2初步查明库岸地下水补给、径流与排泄条件。
6.2.2.3.3初步查明库岸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调查水上、水下与水位变动带稳定坡角。
6.2.2.3.4初步查明水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坡、崩塌和其他潜在不稳定
岸坡的分布、范围与规模,分析库岸变形失稳模式,初步评价水库蓄水前和蓄水后的稳定性及其危害
程度。
6.2.2.3.5由第四纪沉积物组成的岸坡,应初步预测水库塌岸带的范围。
6.2.2.3.6进行库岸稳定性工程地质分段。库岸或边坡破坏类型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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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勘察方法
6.2.3.1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5000,对可能威胁工程安全的滑坡和潜在不稳定
岸坡,可选用1:5000~1:1000比例尺。
6.2.3.2测绘范围除应包括整个库盆外,还应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可能浸没区所在阶地后缘或相
邻地貌单元的前缘、可能渗漏地段及大坝下游相邻地段。
6.2.3.3物探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库区滑坡体、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地
区的地下水位、隔水层的埋深、古河道和岩溶通道以及隐伏大断层破碎带的延伸情况等。
6.2.3.4水库区勘探剖面和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库周勘察勘探点间距宜采用200m~500m。库盆中根据需要布置控制性勘探点,勘探点间距
宜为200m~1000m。若地质条件复杂可适当加密。勘探点深度应进入库底下可靠的相对隔水
层不少于5m,可靠的相对隔水层不宜小于3m~5m。当库底下相对隔水层埋深较大时,控制
性孔深应进入库底下1.0~1.5倍坝高;
b)可能渗漏地段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平行地下水流向或垂直渗漏带布置。勘探剖面上的钻孔,
应进入可靠的相对隔水层或可溶岩层中的非岩溶岩层;
c)浸没区水文地质勘探剖面应垂直库岸或平行地下水流向布置。勘探点宜采用试坑或钻孔,试
坑应挖到地下水位,钻孔应进入相对隔水层;
d)塌岸预测剖面应垂直库岸布置,水库死水位或陡坡脚高程以下应有坑、孔控制;
e)滑坡体应按滑动方向布置纵横剖面。剖面上的勘探坑、孔、竖井应进入下伏稳定岩土体
5m~10m。
6.2.3.5岩土试验应根据需要,结合勘探工程布置。有关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可根据试验成果或
按工程地质类比法选用。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的取值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6.2.3.6可能发生渗漏或浸没的地段,应利用已有钻孔和水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重点地段宜埋设长
期观测装置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时间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对可能渗漏地段,有条件时应进行
连通试验。
6.2.3.7近坝库区的大型不稳定岸坡应进行岩土体位移监测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6.2.4水库诱发地震预测
6.2.4.1预测内容
6.2.4.1.1进行全库区的水库诱发地震地质环境分区。
6.2.4.1.2预测可能诱发地震的库段。
6.2.4.1.3预测可能发生诱发地震的成因类型。
6.2.4.1.4预测水库诱发地震的最大震级和相应烈度。
6.2.4.2研究内容
6.2.4.2.1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地层岩性和岩体结构类型。
6.2.4.2.2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区域性和地区性断裂带的产状、规模、展布、力学性质、现今活
动性、透水性及与库水的水力联系。
6.2.4.2.3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中新生代构造盆地的分布、其边界断裂的现今活动性、透水性及
与库水的水力联系。
6.2.4.2.4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的水文地质条件,重点查明泉水和温泉的分布,地热异常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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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发育程度、规模及与库水的关系。
6.2.4.2.5收集水库区及影响区历史地震记载和现代仪测地震。
6.2.4.2.6了解水库区的现今构造应力场。
6.2.4.2.7初步查明水库区岸坡卸荷变形破坏现象和采矿矿洞分布及规模。
6.2.4.2.8初步查明水库区及影响区天然岩溶塌陷和矿洞塌陷的规模和频度。
6.2.4.2.9水库诱发地震的预测研究工作应充分利用水库区工程地质勘察和地震危险性分析评价工作
的成果。
6.2.4.2.10当预测有可能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时,应提出设立临时地震台站和建设地震台网的初步规
划和建议。
6.3坝址
6.3.1勘察内容
6.3.1.1初步查明坝址区地形地貌特征,初步查明牛轭湖、决口口门、沙丘、古河道等的分布、埋藏
情况、规模及形态特征。当基岩埋深较浅时,应初步查明基岩面的倾斜和起伏情况、基岩的岩性岩相
特征,进行详细分层,特别是软岩、易溶岩、膨胀性岩层和软弱夹层等的分布和厚度,初步评价其对
坝基或边坡岩体稳定的可能影响。
6.3.1.2初步查明河床和两岸第四纪沉积物的厚度、成因类型、组成物质及其分层和分布,湿陷性黄
土、软土、膨胀土、分散性土、粉细砂和架空层以及胶结卵石层等的分布,基岩面的埋深、河床深槽
的分布。初步评价其对坝基、坝肩稳定和渗漏的可能影响。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对可
能地震液化的地层应进行液化判别,液化判别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初步判定工程区场地类别,应符
合附录G的规定。
6.3.1.3初步查明坝址区内主要断层、破碎带,特别是顺河断层和缓倾角断层的性质、产状、规模、
延伸情况、充填和胶结情况,初步评价各类结构面的组合对坝基、边坡岩体稳定和渗漏的影响。
6.3.1.4初步查明坝址区地下水的类型、赋存条件、水位、分布特征及其补排条件,含水层和相对隔
水层埋深、厚度、连续性、渗透性,进行岩土渗透性分级,初步评价坝基、坝肩渗漏的可能性、渗透
稳定性和渗控工程条件。岩土体渗透性分级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土的渗透变形判别应符合附录I的
规定。
6.3.1.5初步查明坝址区崩塌、滑坡、危岩及潜在不稳定体的分布和规模,初步评价其可能的变形破
坏型式及对坝址选择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的影响。边坡稳定初步评价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3.1.6可溶岩坝址区应初步查明岩溶发育规律及主要洞穴、通道的规模、分布、连通和充填情况,
初步评价可能发生渗漏的地段、渗漏量,岩溶洞穴对坝址和枢纽建筑物的影响。
6.3.1.7黄土状土地区应初步查明黄土岩溶分布、规模及发育特征,初步评价其对坝址和枢纽建筑物
的影响。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附录J的规定。
6.3.1.8初步查明坝址区环境水的物理化学性质,初步评价环境水对混凝土和钢结构的腐蚀性。环境
水腐蚀性判别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
6.3.1.9初步查明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6.3.1.10初步评价各比选坝址及枢纽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坝址比选和基本坝型的地质建议。
6.3.2勘察方法
6.3.2.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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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包括各比选坝址主副坝、导流工程和枢纽建筑物布置等有关地段。当比选
坝址相距在2km及以上时,可分别单独测绘成图;
b)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6.3.2.2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物探方法应根据勘察目的及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岩土体的物理特性等确定;
b)物探剖面宜结合勘探剖面布置,并应充分利用钻孔进行综合测试。
6.3.2.3坝址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比选坝址应布置一条主要勘探剖面。地质条件复杂的主要坝址,应在主要勘探剖面上、下
游布置辅助勘探剖面;
b)主要勘探剖面勘探点间距应不大于100m。其中,河床部位不应少于2个钻孔。两岸坝肩部
位,在设计正常蓄水位以上,也应布置钻孔;
c)土石坝应沿河流方向布置渗流分析勘探剖面,勘探钻孔间距视需要确定。土石坝的混凝土建
筑物应沿建筑物轴线布置勘探剖面;
d)当存在影响坝址选择的顺河断层、河床深槽和潜在不稳定岸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布置钻
孔,可视需要布置平硐;
e)软弱夹层及主要缓倾角结构面勘探应布置竖井(大口径钻孔)和平硐;
f)坝址区有较厚粉细砂或软土、淤泥质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分布时,应布置原位测试孔;
g)对影响坝址选择的重要的地质现象,应根据需要布置专门性和控制性钻孔。
6.3.2.4坝址勘探钻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平原区水库第四系覆盖层较厚,勘探钻孔进入建基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坝高的1.5倍,在
此深度内若遇有泥炭、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时,还应进入下卧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
对隔水层;当基岩埋深小于坝高的1.5倍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10m;
b)可溶岩地区钻孔深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孔深;
c)控制性钻孔或专门性钻孔的深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
6.3.2.5水文地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a)勘探中应观测地下水位,收集勘探过程中的水文地质资料;
b)基岩地层应进行钻孔压(注)水试验,测定岩体透水率或渗透系数;根据需要采用物探方法
测试地下水的有关参数。钻孔压水试验应符合SL31的规定,钻孔注水试验应符合SL345
的规定;
c)第四纪沉积物应进行钻孔抽水或注水试验,测定渗透系数。钻孔抽水试验应符合SL320的
规定;
d)可能存在集中渗漏的地带应进行连通试验;
e)应进行水质分析。
6.3.2.6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6组。每一主要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
少于6组;
b)土基应根据土的类型选择标准贯入、圆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等方法进行原位
试验,主要土层试验累计不宜少于6组(段、点)。河床深厚砂卵砾石层取样与原位测试应
符合GB50487的规定;
c)特殊岩土应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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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7长期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勘察期间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推荐的坝址应布置地下水长期观测孔;
b)影响坝址选择的潜在不稳定岸坡应进行岸坡位移变形观测,观测线应平行和垂直可能位移变
形的方向布置。
6.4溢洪道
6.4.1勘察内容
6.4.1.1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形地貌特征及滑坡、崩塌体等的分布和规模。
6.4.1.2初步查明溢洪道区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基岩风化、卸荷深度和岩土体透水性。
6.4.1.3初步查明溢洪道区断层、破碎带、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
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
6.4.1.4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
6.4.1.5初步评价溢洪道边坡、泄洪闸基的稳定条件以及下游消能段岩体的抗冲条件和冲刷坑岸坡的
稳定条件。溢洪道渗漏评价宜结合库坝区进行。
6.4.2勘察方法
6.4.2.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围包括建筑物的比较方案及为论证溢
洪道边坡稳定所需的地段。当溢洪道与坝址邻近时,可与坝址一并测绘成图。
6.4.2.2应沿设计溢洪道中心线和消能设施等主要建筑物布置勘探纵横剖面,控制段横剖面钻孔间距
一般为20m~50m,钻孔深度应进入设计建基面高程以下20m~30m,泄洪闸基钻孔深度应满足防渗要
求。
6.4.2.3泄洪闸基钻孔应分别按SL31进行压水试验、按SL345进行注水试验。
6.4.2.4主要岩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6.5水闸及泵
6.5.1勘察内容
6.5.1.1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的地形地貌。
6.5.1.2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6.5.1.3初步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地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型和物理力学性质,重点为工程性质不良岩土
层的分布情况和工程特性。
6.5.1.4初步查明地下水类型、埋深及岩土透水性,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物
理化学性质,初步评价水、土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土的腐蚀性分析应符合GB50021的规定。
6.5.1.5进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6.5.1.6初步评价建筑物场地地基承载力、渗透稳定、抗滑稳定、地震液化和边坡稳定性等。
6.5.2勘察方法
6.5.2.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比选方案在内的所有建筑物
地段,进水和泄水方向应包括可能危及工程安全运行的地段。
6.5.2.2宜采用物探方法测定土体的动力参数,初步判定工程区场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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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纵横勘探剖面和勘探点应结合建筑物、场址的地形地质条件布置;主要勘探剖面的钻孔间距
宜控制在20m~50m之间,每条剖面不应少于3个孔。
6.5.2.4闸基勘探钻孔进入建基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闸底板宽度的1.5倍,在此深度内遇有泥炭、
软土、粉细砂及强透水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时,钻孔应进入下卧的承载力较高的土层或相对隔水
层。当基岩埋深小于闸底板宽度的1.5倍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5m~10m。
6.5.2.5泵站勘探钻孔深度,当地基为基岩时宜进入建基面以下10m~15m,当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
时应根据持力层情况确定。
6.5.2.6分层取原状土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各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
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当主要持力层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根据土层类别选择合适的原位测试方
法,每一主要土层的累计有效数量不宜少于6组(段、点)。
6.5.2.7根据需要进行抽水试验、压(注)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抽水试验应符合SL320
的规定。
6.5.2.8应取水土样进行水、土腐蚀性分析。
6.6天然建筑材料
6.6.1对工程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应进行详查。采用库坝区开挖料的应结合库坝区的勘察布置勘探点,
勘探点应符合SL251的规定。
6.6.2查明料场地形地质条件、岩土结构、岩性、夹层性质及空间分布,地下水位,剥离层、无用层
厚度及方量,有用层储量、质量,开采运输条件和对环境的影响。
6.6.3储量应不少于设计需要量的1.5倍。
7初步设计
7.1水库区
7.1.1勘察任务
7.1.1.1查明可能严重渗漏地段的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问题作出评价。
7.1.1.2查明可能浸没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确定浸没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7.1.1.3查明滑坡、崩塌等潜在不稳定库岸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其影响。
7.1.1.4查明土质岸坡的工程地质条件,预测塌岸范围。
7.1.1.5论证水库诱发地震可能性,评价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
7.1.1.6根据需要复核或补充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与评价。
7.1.2勘察内容
7.1.2.1水库渗漏
7.1.2.1.1可溶岩区应查明下列内容:
a)可溶岩层、隔水层及相对隔水层的厚度、连续性和空间分布;
b)岩溶发育程度、主要岩溶洞穴系统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与邻谷、河间地块、下游河弯地块的
关系;
c)岩溶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岩溶水系统(泉、暗河)的补给、径流和排泄特征,地下水位及其
动态变化特征、河谷水动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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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主要漏水地段或主要渗漏通道的位置、形态和规模,岩溶渗漏的性质、估算渗漏量,提出防
渗处理范围、深度和处理措施的建议。
7.1.2.1.2非可溶岩区,应查明断裂带、古河道、第四纪松散层等渗漏介质的分布及其透水性,确定
可能发生严重渗漏的地段、渗漏量及危害性,提出防渗处理范围和措施的建议。
7.1.2.2水库浸没
7.1.2.2.1查明可能浸没区的地貌、地层的层次、厚度、物理性质、渗透系数、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
高度、给水度、土壤含盐量。
7.1.2.2.2查明可能浸没区的水文地质结构,含水层的类型、埋深和厚度,隔水层底板的埋深,地下
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水位、流向及其动态,地下水化学成分和矿化度。确定浸没类型。
7.1.2.2.3岩溶区水库应在查明库周岩溶发育与连通情况,水库蓄水后库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
补给、排泄关系的基础上,查明库周洼地、槽谷的分布、形态、岩土类型和水文地质条件。
7.1.2.2.4对于农作物区,应根据各种现有农作物的种类、分布,查明土壤盐渍化现状,确定地下水
临界深度。
7.1.2.2.5对于建筑物区,应根据各种现有建筑物的类型、数量和分布,查明基础类型和埋深,确定
地下水临界深度。查明黄土、软土、膨胀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和性状,评价其影响。
7.1.2.2.6确定浸没的范围及危害程度。
7.1.2.3水库库岸稳定
7.1.2.3.1查明库区对工程建筑物、城镇和居民区环境有影响的滑坡、崩塌、塌岸等不稳定岸坡的分
布、范围、规模和岸坡地下水的赋存特点、水流活动等地下水动态特征。
7.1.2.3.2查明不稳定岸坡的岩土体的分布、厚度以及物理力学性质,调查库岸水上、水下与水位变
动带天然稳定坡角。
7.1.2.3.3查明库区塌岸岸坡的结构类型、失稳模式、稳定现状,预测水库蓄水后塌岸范围及危害性。
7.1.2.3.4进行库岸边坡工程地质分类,预测和评价不同库水位的岸坡稳定性和可能变形破坏或塌岸
的范围、规模、方式,以及变形失稳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失稳边坡的防治措施和长期观测提
出建议。
7.1.3勘察方法
7.1.3.1水库渗漏
7.1.3.1.1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渗漏层(带)的可能入渗、出
逸区和渗漏量估算所必须的范围。
7.1.3.1.2宜采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探测渗漏层(带)的位置。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可布置钻探,钻孔
的数量和孔距可根据地质情况确定。钻孔深度应进入相对隔水层或当地河流枯水位以下10m~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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