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7-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

DB33/T 2363.7-2021 Urban (Suburban) Railway Engineering Quality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Part 7: Automatic Ticket Vending and Comprehensive Monitoring Engineering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363.7-2021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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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00

CCSP6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363.7—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

Codeforqualityacceptanceofsuburbanrailwayengineering—

Part7:Automaticfarecollectionandintegratedsupervisorycontrol

engineering

2021-09-22发布2021-10-22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363.7—2021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基本要求...........................................................................4

4.1一般规定......................................................................4

4.2验收单元划分..................................................................4

4.3验收内容和要求................................................................5

4.4验收程序与组织................................................................5

5通用部分...........................................................................6

5.1线缆管槽安装..................................................................6

5.2线缆敷设及检测................................................................6

5.3电源、接地与防雷..............................................................6

6自动售检票.........................................................................7

6.1设备安装与配线................................................................7

6.2车站终端设备..................................................................9

6.3车站计算机系统................................................................9

6.3中央计算机系统...............................................................10

6.3票务清分系统.................................................................11

6.3AFC系统联调联试..............................................................11

7综合监控..........................................................................12

7.1设备及机柜安装...............................................................12

7.2系统调试测试.................................................................15

7.3系统功能验收.................................................................16

7.3系统性能验收.................................................................19

7.3系统不间断运行测试...........................................................19

8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19

8.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20

8.2单位工程安全和工程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20

8.3系统功能验收.................................................................20

附录A(资料性)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1

附录B(规范性)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23

附录C(资料性)质量验收记录表.....................................................26

I

DB33/T2363.7—2021

附录D(资料性)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记录...........................................30

II

DB33/T2363.7—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路基工程;

——第2部分:桥涵工程;

——第3部分:隧道工程;

——第4部分:轨道工程;

——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

——第6部分:牵引供电与电力工程;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

本标准为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第7部分。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高速信息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

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正祥、丁建宇、刘明、吕聪儒、张圣、韦征、韩刚、沈永峰、陈怀伟、翁文

林、张绍波、邵勇、轩小博、徐连军、陈哲宇、黄斐、蒋宏卫、王哲、杨莉、刘建瑞、朱兵、孙亮、边

浩毅。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II

DB33/T2363.7—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系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郊)铁路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的基本规定、通用部分、自动售检票、综

合监控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质量的验收,设计速度100km/h以下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20041.21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第21部分:刚性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81-2018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T50636-2018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TB10624-2020市域(郊)铁路设计规范

3术语与定义

GB/T50381-2018和GB/T50636-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市域(郊)铁路suburbanrailway

为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提供公交化、大运量、快速便捷轨道交

通系统,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TB10624-2020,2.1.1]。

3.2

验收acceptance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

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与否做出确认。

[来源:GB50300-2013,2.0.7,有修改]

1

DB33/T2363.7—2021

3.3

自动售检票系统automaticfarecollectionsystem(AFC)

基于计算机、通信、网络、自动控制等技术,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售票、检票、计费、收费、统计、

清算等管理全过程自动化的系统,简称AFC系统。

[来源:GB/T50381-2018,2.0.1]

3.4

车站终端设备stationterminalequipment

安装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各车站,进行车票发售、进站检票、出站检票、充值、验票分析等交易处

理的设备。

[来源:GB/T50381-2018,2.0.2]

3.5

票务清分系统centralclearingsystem

用于发行和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票,对线网内不同线路的票、款进行结算和清算,并具有与城市轨

道交通线网内乘用消费的其他付费卡进行清算功能的系统。

[来源:GB/T50381-2018,2.0.11]

3.6

综合监控系统integratedsupervisionandcontrolsystem

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机电设备进行监控的分层分布式计算机集成系统。

[来源:GB/T50636-2018,2.0.1]

3.7

IBP盘(综合后备盘)integratedbackuppanel

IBP盘由IBP面板、PLC、人机界面终端、监控工作台构成,放置在地铁车站综合控制室内。

3.8

综合联调integratedtest

综合监控系统与一个或多个互联系统进行的联合调试。

[来源:GB/T50636-2018,2.0.11]

4基本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b)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c)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质量验收记录见

附录A,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

DB33/T2363.7—2021

4.1.2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要求对项目首次施做的具有代表性且有一定规模的工程单元实行首件工

程施工管理。

4.1.3工程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的仪器仪表应具有检验合格证,计量器具应在标定有效期内使用。

4.1.4市域(郊)铁路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系统

检测和工程验收。

4.1.5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安装及验收、系统调试测试、系统功能验收及不间断运

行测试。

4.1.6市域(郊)铁路AFC系统工程和综合监控系统工程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

4.2验收单元划分

4.2.1市域(郊)铁路AFC系统工程和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别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2.2AFC系统工程和综合监控系统工程宜分别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

4.2.3市域(郊)铁路AFC系统工程和综合监控系统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和检验

项目分别按附录B中表B.1和表B.2。

4.3验收内容和要求

4.3.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C中表C.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标准有专门规定

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且

不应有严重缺陷;

c)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完整;应具有完整

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还应有完整的施工记录。

4.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C中表C.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所含检验批全部合格;

b)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

c)所含检验批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C中表C.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b)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

c)所含分项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3.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见附录C中表C.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所含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

b)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应完整;

c)所含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d)所含分部工程工程观感质量应验收合格。

4.4验收程序与组织

4.4.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

行验收,并符合下列规定:

3

DB33/T2363.7—2021

a)施工单位应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检验数量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本标准无规定的,

施工单位应全数检查;

b)监理单位应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检验数量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本标准无规定的,

主控项目检验数量为监理单位全数检验,一般项目检验数量为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4.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4.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宜组织各专业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

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验收。

4.4.5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

设计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通用部分

5.1线缆管槽安装

5.1.1一般规定

5.1.1.1线缆管槽的规格、型号、数量及预埋、安装、敷设的位置与路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5.1.1.2管槽的预埋应符合GB/T20041.21的规定。管线安装应符合GB50303和GB50093的有关规

定。

5.1.1.3预埋在地面以下的线缆管槽、接线盒、分向盒和终端盒及其配套件宜密封防水,在安装后宜

进行密封性测试,其整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X7。

5.1.2线缆管槽敷设

线缆管槽敷设应符合GB/T50381-2018中4.2的规定。

5.1.3线缆管槽接头和端口

线缆管槽接头和端口应符合GB/T50381-2018中4.3的规定。

5.1.4电缆桥架安装

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GB/T50381-2018中4.4的规定。

5.2线缆敷设及检测

5.2.1一般规定

线缆敷设及检测的一般规定除应符合GB/T50381-2018中5.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信号线缆与电源线缆应分开敷设,当在同一线槽内敷设时,应采用金属挡板分隔;

b)冗余线路宜采用不同路径敷设;

c)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电缆的防火、防毒性能及芯线备用余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线缆敷设、线缆引入、线缆接续、线缆特性检测

线缆敷设、线缆引入、线缆接续、线缆特性检测应符合GB/T50381-2018中5.2、5.3、5.4、5.5的

规定。

4

DB33/T2363.7—2021

5.3电源、接地与防雷

电源、接地与防雷应符合GB/T50381-2018中第12章的规定。

6自动售检票

6.1设备安装与配线

6.1.1一般规定

设备安装与配线的一般规定应符合GB/T50381-2018中6.1的规定。

6.1.2车站终端设备安装

6.1.2.1主控项目

6.1.2.1.1车站终端设备的进场质量应符合GB/T50381-2018中6.2.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2.1.2车站终端设备接地点、设备接地连接应符合GB/T50381-2018中6.2.2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2.2一般项目

6.1.2.2.1车站终端设备安装的质量除应符合GB/T50381-2018中6.2.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

定:

a)自动售检票机应结合设备检修要求进行布置,当设备检修采用后开门形式时,售检票机后部

离墙装饰面不宜小于1.2m;

b)自动售票机嵌入式安装应与装修面边缝密贴,边缝应密封;

c)自动售检票机线缆插接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牢靠、插接端子完好无损;

d)自动售检票机配线宜隐蔽敷设,且平整无交叉,标识清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验。

6.1.2.2.2安装于自动检票机上方的顶棚导向显示设备应符合GB/T50381-2018中6.2.4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2.2.3车站终端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有设备标识牌,且标识清晰。设备标识牌式样应满足业主要

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3机房设备安装

6.1.3.1主控项目

6.1.3.1.1机房设备安装应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电源设备、打印机和编码分

拣机等,机房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

DB33/T2363.7—2021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3.1.2机柜、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装位置、数量、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应稳定、牢固;

b)机柜插接件应插接准确、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验。

6.1.3.1.3机柜、设备接地方式和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检验。

6.1.3.2一般项目

6.1.3.2.1机柜的安装质量应符合GB/T50381-2018中6.3.4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验。

6.1.3.2.2设备的附件、备件、随机资料应齐全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3.2.3机柜及设备机箱应完好,没有变形、脱漆和锈蚀,铭牌、标识应清楚准确。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3.2.4机房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有设备标识牌,位置应醒目。设备标识牌式样应满足业主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4设备配线

6.1.4.1主控项目

6.1.4.1.1设备配线线缆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数量、型号、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b)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c)线缆外皮无破损、挤压变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4.1.2电源线连接到地面插座盒、墙上插座盒、多功能插座板的接线,以及设备引出电源线的位

置应利于维护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4.1.3电源线缆两端的标识应齐全。电源端子、电源线缆的接线应正确,中间无接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4.1.4光缆尾纤应按标定的纤序连接设备;光纤跳线应单独布放并固定,没有挤压、扭曲情况,

弯曲半径不小于50mm。

6

DB33/T2363.7—2021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验。

6.1.4.2一般项目

6.1.4.2.1设备间的配线线缆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小于线缆直径的5倍。在进出设备的部位和转弯处,

应固定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验。

6.1.4.2.2设备配线的线芯应无错线、断线或混线,线缆中间无接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用万用表、对号器等检验断线、混线。

6.1.4.2.3设备线缆布放应平直整齐,绑扎应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4.2.4设备内外连接线应连接牢固且接触良好,没有裸露导电部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1.4.2.5设备端配线采用焊接时,焊接后线芯绝缘层应无烫伤、开裂及后缩现象,绝缘层离开端子

边缘露铜不宜大于1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验。

6.1.4.2.6配线电缆、电源线应分开布放,间距不小于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验。

6.2车站终端设备

6.2.1一般规定

6.2.1.1车站终端设备宜包括自动检票机、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自动充值机、自动验票机、

便携式验票机。

6.2.1.2车站终端设备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符合设计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b)产品合格证、设备出厂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c)设备及其附件无变形、表面无损伤,镀层、漆饰完整无脱落,铭牌、标识完好;

d)设备内部件完好、连接无松动,无受潮发霉、腐蚀。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2.2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自动充值机、自动验票机及便携式验票机

自动售票机、半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自动充值机、自动验票机及便携式验票机的质量检验应

符合GB/T50381-2018中8.2、8.3、8.4、8.5的规定。

6.3车站计算机系统

7

DB33/T2363.7—2021

6.3.1一般规定

车站计算机系统的一般规定应符合GB/T50381-2018中9.1的规定。

6.3.2车站计算机系统局域网

6.3.2.1主控项目

6.3.2.1.1车站计算机系统网络设备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用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检验。

6.3.2.1.2车站计算机系统局域网的网络功能、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检验。

6.3.2.2一般项目

车站计算机系统局域网网络冗余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模拟网络故障来测试检查网络的冗余性。

6.3.3车站计算机系统基本功能检测

车站计算机系统基本功能检测应符合GB/T50381-2018中9.3的规定。

6.3.4紧急按钮检测

6.3.4.1主控项目

6.3.4.1.1紧急按钮按下时,应能向车站设备发出紧急放行命令,并应在车站计算机和中央计算机上

显示当前车站状态。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进行紧急按钮按下测试检验。

6.3.4.1.2紧急按钮恢复后,所有车站设备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车站计算机和中央计算机应

记录紧急按钮恢复状态及显示恢复后车站运行状态。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进行紧急按钮恢复测试检验。

6.3.4.2一般项目

紧急按钮的安装位置应醒目、方便操作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6.4中央计算机系统

6.4.1一般规定

中央计算机系统的一般规定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0.1的规定。

6.4.2中央计算机系统局域网

8

DB33/T2363.7—2021

6.4.2.1主控项目

6.4.2.1.1中央计算机系统网络设备的功能、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检验。

6.4.2.1.2中央计算机系统的网络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检验。

6.4.2.2一般项目

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局域网网络冗余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模拟网络故障来测试检查网络的冗余性。

6.4.3中央计算机系统基本功能检测

中央计算机系统基本功能检测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0.3的规定。

6.5票务清分系统

6.5.1一般规定

票务清分系统的一般规定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1.1的规定。

6.5.2票务清分系统计算机局域网

6.5.2.1主控项目

6.5.2.1.1票务清分系统网络设备的性能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1.2.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检验。

6.5.2.1.2票务清分系统的网络系统功能、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检验。

6.5.2.1.3票务清分系统局域网与外网应隔离,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外网连接点和网络配置方法。

6.5.2.2一般项目

票务清分系统局域网网络冗余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模拟网络故障来测试检查网络的冗余性。

6.5.3票务清分系统、容灾备份系统基本功能检测及网络化互联互通检测

票务清分系统、容灾备份系统基本功能检测及网络化互联互通检测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1.3、

11.4、11.5的规定。

6.6AFC系统联调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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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2363.7—2021

6.6.1一般规定

AFC系统联调联试的一般规定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3.1的规定。

6.6.2联调联试验收检测

6.6.2.1主控项目

6.6.2.1.1系统基本性能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测应符合GB/T50381-2018中13.2.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个车站选择自动售票机不少于2台,半自动售票机不少于2台,自动检票机

不少于进出各1台的要求进行检验,且单台自动售票机或半自动售票机的售票数量不少于500张,单通道

自动检票机检票不少于500张,监理单位全数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按线路客流预测对单程票和储值票使用比例进行配置。模拟客流高峰时段,测试人员从

自动售票机和半自动售票机购买单程票,并持各种车票从自动检票机通过。通过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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