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283-2015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GA 1283-2015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1283-201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22
实施日期
2016-03-22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以及消防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管理单位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消防局
起草人:
黄勇、韩子忠、杨庆、刘激扬、李彦军、孟祥敏、叶年忠、李忠、王瑛、夏锐、刘卓尔、陈刚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1283-2015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Firesafetymanagementofresidentialproperty

2015–12–22发布2016–03–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Firesafetymanagementofresidentialproperty

GA1283-2015

2015-12-22发布2016-03-2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1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4.7除外)~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勇、韩子忠、杨庆、刘激扬、李彦军、孟祥敏、叶年忠、李忠、

王瑛、夏锐、刘卓尔、陈刚。

引言

住宅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易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

谐稳定。为吸取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引导、规范和加强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

少住宅火灾危害,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充分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收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广泛征求多

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2

目录

1范围4

2规范性引用文件4

3术语和定义4

4一般要求5

5消防安全责任5

6日常消防安全管理6

6.1通则6

6.2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7

6.3消防设施维护管理9

6.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10

7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11

8消防档案11

参考文献12

3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15中国消防规范网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日常消

防安全管理、火情处置和协助调查,以及消防档案等。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管

理单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GB25201、GA503、GA6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住宅物业residentialproperty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房屋(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及配套的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

3.2业主owner

住宅物业的所有权人,包括具有住宅物业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3物业使用人propertyuser

具有住宅物业的使用权,但不具有住宅物业所有权,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行使住宅物业

部分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住宅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住宅物业的人。

3.4业主大会ownerscongress

在住宅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的指导下,由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的组织,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

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3.5业主委员会ownerscommittee

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业主或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和维护全体业

主利益,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3.6物业服务企业propertyserviceenterprise

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服

务活动的组织。

3.7共用消防设施sharedfirefacility

住宅物业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价格的消防设施。

公众号CN001194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15中国消防规范网

3.8专项维修资金residentialmaintenancefund

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4一般要求

4.1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坚持自防自救,实施综合治理,落实

消防安全自治管理职责。

4.2居(村)民委员会应指导、推动本辖区内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

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多户联防制度,定期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