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276-2018 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DB37/T 3276-2018 The 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hidden dangers in the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of glass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in the flat glas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276-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12
实施日期
2018-07-12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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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81.040.30

Y2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276—2018

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linesforthe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Flat

glassmanufacturingenterpriseshiddenrisksofworksafetyaccidents

2018-06-12发布2018-07-12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327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金晶(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钢、朱永强、赵新团、张钦林、刘汉围、孙兆梁、周磊、孙兆凯、赵东、薛

忠林、李峰、苏慧、周同、张良、于飞、栾兆江。

I

DB37/T3276—2018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安全

管理理念和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安全

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

施有效全面的实施,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

展。

II

DB37/T3276—2018

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

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2974-2017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3011-2017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3-2016、DB37/T2974-2017、DB37/T3011-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最高管理者)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成员应包括安全和职业卫

生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安排安全和职业卫生、生产、技术、设备等专业人员和经验丰富

的班组长、员工参加,明确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的职责、任务。

4.1.1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发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所需要的资源,包括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监督领导机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保障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的落实。

4.1.2分管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进行审核确定;

——组织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和工作计划,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

——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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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机构成员的职责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要求;

——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验证工作;

——组织管辖范围内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确保员工熟知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

4.1.4机构常设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

——协调和调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负责编制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对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进行审核确定;

——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和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持续改进;

——负责组织对重大隐患的评估、整改、登记建档和对外上报工作。

4.1.5岗位员工的职责

岗位员工应掌握本岗位涉及的事故隐患及相关排查治理知识和技能。

4.2编制实施方案

企业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责

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对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作出明确部署安排,并提出工作要求,确保体系建设取得实

效。

4.3完善制度

4.3.1编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步骤和各层级的责任要求,明确隐患

排查治理的内容、主体和周期,规范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的程序,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有效。

4.3.2编写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企业应编制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

过程情况和绩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实施情况进

行奖惩,确保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工作机制(参见附录A)。

4.3.3填写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记录

企业应按照要求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保留对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整改

措施和验收的有关文件记录,涉及重大隐患治理应单独登记建档。

4.4全员参与

企业应确保从基层员工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隐患级别,确定相应的治

理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和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活动全过程,成

为企业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4.5实施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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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培训一并考虑和实施。企业应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之前、过程中和建成

后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排查方法、整改步骤

和要求及管控措施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5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5.1.1基本要求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

故隐患。

5.1.2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3重大事故隐患

5.1.3.1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1.3.2以下情形可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隐患;

——涉及液氨、天然气、氢气、二氧化硫等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场所或作业,存在不能立

即排除整改和整改难度大的隐患;

——涉及24小时运行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的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5.2隐患分类

5.2.1基本要求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5.2.2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a)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c)安全生产责任制;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e)教育培训管理;

f)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设备、特种设备、事故管理、劳动防护、危险作业等);

g)安全生产投入;

h)应急管理(预案、救援物资等);

i)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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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相关方安全管理(外来施工、相邻单位等);

k)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5.2.3生产现场类隐患

企业按DB37/T2883-2016第6.2.2条执行。并结合企业实际确定生产现场类隐患,应包括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确定的风险点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6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按DB37/T2883-2016第7.1条执行。编制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

项目清单(参见附录B、附录C)。

6.2制定排查计划

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主要内容应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

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6.3隐患排查

6.3.1排查类型

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等: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长、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工艺、设备、电气、

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巡检;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由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对其管辖范围内风险点的全面排查,包含相应层级危

险源控制措施符合情况、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及现场管理情况;

——专业性隐患排查主要是指由企业公司或部门对特种设备、电气、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由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专业性排查;

——专项排查是主要是指指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对窑炉、天然气、二氧化硫、氢气、液氨等作业环境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或设备设施及季节性、节假日等进行的专业排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专家排查是指技术能力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6.3.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

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6.3.3组织级别

企业应根据排查类型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

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和岗位级,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和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特种设备、电气、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

——窑炉、锡槽、天然气、氨分解制氢等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和场所的危险作业等专项排

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按照管辖及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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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和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6.3.4排查周期

6.3.4.1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业或专项等隐患排查

类型的周期。

6.3.4.2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班组和岗位每天或每班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内容进行日常隐患排查,车间每周、部门每半月、

公司每月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内容排查,非频繁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生产车间每月对管辖范围内进行一次车间级综合性隐患排查;

——公司每季度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公司级综合性隐患排查。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安全和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根据

企业生产实际进行,但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企业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6.3.4.3当发生法规标准修订、机构人员调整、生产工艺设备或参数重大改变、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发生事故、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

层级进行专门的隐患排查。

6.3.5确定排查项目

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在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

对应的排查项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司制度规程编制形成各种排查类型的隐患排查表,

由各组织级别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6.3.6实施隐患排查

企业各相关层级对照确定的隐患排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必须当天解

决,难以解决的应反馈上一级负责人协调安排解决,均应记录隐患排查情况。涉及生产现场类隐患宜保

留影像记录。

6.4隐患治理

6.4.1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应符合DB37/T2883—2017第7.4.1条的要求。

6.4.2隐患治理流程

隐患治理流程包括:

——通报隐患信息。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隐患内容、存在位置、整改要求等信息向从业

人员进行公示,通报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采取现场张贴、班前会通报等形式;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按照

管控层级下发至隐患所在位置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隐患整改通知内容应包含隐患

描述、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治理期限等内容;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

治理措施和应急措施或预案,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原则上一周之内整改完毕;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存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治理完成情况反馈至隐患整改通知下发部门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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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未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应说明原因与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协调解决;

——验收。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隐患治理效果的验收由隐患提出单位或人员实施,验收合格后向

隐患排查主管部门提交《隐患登记及整改消号审批》,验收人进行签字确认,申请隐患验收及

关闭销号。隐患排查主管部门对提交《隐患登记及整改消号审批》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复验

后,进行隐患验收及关闭销号,复验人进行签字确认。

6.4.3一般隐患治理

按DB37/T2883-2016第7.4.3条执行。对于能够现场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可以不下发隐患通知,

但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6.4.4重大隐患治理

按DB37/T2883-2016第7.4.4条执行。

6.4.5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

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定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公示、

隐患整改通知、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参照下表执行,可根据企

业生产实际进行调整。

表1隐患排查治理公示

×××××××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公示

序号单位名称隐患内容所在区域整改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间

表2隐患整改通知

被检查单位

检查类型检查时间通知部门

隐患详情及要求

序号隐患类型隐患描述排查依据整改要求整改时间备注

表3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

单位:日期:

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

隐患名称地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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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时间整改完成时间

隐患情况

整改情况

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表4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

隐患编号:

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

隐患名称隐患类型

发现时间治理完成时限

隐患概况:(包括隐患形成原因

、可能影响范围、造成的死亡人

数、造成的职业病人数、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

主要治理方案:(包括治理措施、

所需资金、完成时限、治理期间

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整改情况

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7文件管理

按DB37/T2883-2016第8条执行。同时应包括: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要求结合企业各类风险点的管控措施编制完整的隐患排查

项目清单;

——制定完整的可执行的排查计划并有效落实,形成完整的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

——隐患治理及时,保证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编制评估报告书及治理方案并实施治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当地县

(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8隐患排查的效果

按DB37/T2883-2016第9条执行。

9持续改进

按DB37/T2883-2016第10条执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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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体系建设和运行中各相关层级责任分

工,规范和加强考核工作,促进体系运行持续改进,企业应参考以下内容制定隐患排查目标责任考核制

度。

一、考核目标

(一)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组织机构,保障人财物力的有效支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

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的职责。

2、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度、奖惩制度等文件,确保符合企业实际可操作,并传达到基层员工。

3、制定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清单中应明确排查类型、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等内容,排查标准应包含风险分级管控中各风险点、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4、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时间、目的、要求、范

围、组织级别及人员等,由各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并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排查记录。

5、隐患排查类型、周期、实施主体应符合通则、细则等地方标准的要求,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或

危害较高的隐患应记录详实,如条件允许应保留影像资料。

6、隐患排查结束后,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填写隐

患描述、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治理期限等内容。以适当方式向基层

员工通报隐患信息。

7、隐患存在部门、车间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和应急措施或预案,估算整改资金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隐患排查组织部门。

8、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9、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按规范进行整改上报和单独建档管理。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建设应与职业健康相融合,一并进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

(二)体系运行

1、企业每年未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评审。

2、应根据风险管控措施的变化情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实施隐患排查。

3、企业应建立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二、责任处分

1、对于体系建设任务规定时间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高存在缺陷的,首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

第二次可罚款100元,并连带上一级负责人相同罚款。

2、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视造成后果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50、

100、200、300元不等,并连带上一级负责人相同罚款,再次发生的调离岗位。

三、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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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考核。由部门、车间对班组考核,与员工绩效奖金挂钩,确保岗位员工熟练掌握隐患排查

和处置技能。

2、月度考核。企业每月对各部门、车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考核,得分与部门、车间绩效奖金

挂钩,考核奖惩兑现不得低于月度绩效奖金的1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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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表B.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日常性检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综合性检查公司/部门级专业性检查公司/车间级专项性检查

安全危节季

作业步骤(检每每种电消窑

交接班职业化假节

查项目)危险源周月设气防炉

卫生品日性

编风险点责任单或潜在备

类型名称管控措施

号等级位事件(标半半半半年/半半

车公

序准)岗位班组年/年/年/季度年/年/节季

名称间司

号级季季季季季前度

级级

度度度度度

1、作业前对护品穿戴

进行自查,穿戴正确、

管理

齐全;√

措施

2、班组长每班进行检

穿戴

使用保查。

作业起重机卸好劳

1四级槽窑部1护用具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活动料作业动护培训

缺陷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

品措施

课时。

防尘口罩、工作服、防

个体

砸劳保鞋、防护手套、√√

防护

耳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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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检

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综合性检查公司/部门级专业性检查公司/车间级专项性检查

安全危节季

作业步骤(检每每种电消窑

交接班职业化假节

查项目)危险源周月设气防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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