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642-2007 优质甘蓝型油菜青油14号原种生产技术规范

DB63/T 642-2007 High-quality Brassica napus rapeseed Qingyou 14 original seed prod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642-2007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05-16
实施日期
2007-06-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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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备案号:20891-2007DB63DB63

准标方地省海青

DB63/T642—2007

优质甘蓝型油菜青油14号原种

生产技术规范

2007-05-16发布2007-06-07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642—2007

前言

本规范的附录A是规范性目录,附录B是规范性目录,附录C是规范性目录。

本规范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海西州种子管理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任钢、毛小峰、侯志恒、郭建蒲、翟西君、王顺寿、张爱民、苏宁、张俭录、

李莉娟、詹思俊。

I

DB63/T642—2007

优质甘蓝型油菜青油14号原种

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优质甘蓝型油菜青油14号原种生产方法、生产程序及栽培技术。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种子和农业科研、教学、生产、农技推广部门进行该品种的生产与繁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作种子检验规程

GB4407.2-1996经济作物种子油料类

DB63/T010—1986油菜品种观察记载标准

DB63/T182—1994甘蓝型双低油菜青油14号品种标准

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DB63/T001-1997青海省农作物种子储存、包装和运输标准

3基地选择要求

3.1自然条件

年平均气温3.0℃-4.4℃,积温≥0℃以上积温1555.9℃-2563.0℃、≥5℃以上积温1439.1℃-

2114.20℃,土地肥沃、肥力均匀、灌排方便、PH7—7.8的地方作为原种生产基地。

3.2隔离

原种田四周无蜂群情况下750米,有蜂群情况下必须达到2000米,必须没有种植其他油菜品种和十

字花科作物。

3.3选地

三年以上未种过十字花科作物的连片农田。有机肥没有十字花科作物的残体。并符合3.1、3.2生产

基地选择两处,交替使用。

4原种生产方法

采用株行比较法或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原种生产田间调查记载、室内考种项目和标准参照

DB63/T010—1986和DB63/T182—1994执行。

4.1株行比较法

采用“三年二圃制”。即单株选择(第一年)株行圃(第二年)原种圃(第三年)。

4.1.1单株选择

4.1.1.1选择材料来源

单株在株行圃、原种圃中选择,无株行圃、原种圃时,可设置稀播的单株选择圃,或在纯度较高的

种子田选择。

4.1.1.2选择标准和方法

1

DB63/T642—2007

田间选择在开花期和成熟期分两次进行。选择标准按照DB63/T182—1994标准执行。选择时要避开

地头、地边和缺苗断垄。

开花期进行初选,对当选单株挂上标签,并进行编序编号。成熟期进行复选。复选当选的优良单株,

采取主花序留种。去掉顶端发育不好的角果,每个花序留角果30-40个。

4.1.1.3选择数量

根据株行圃面积而定。按主花序留种每种植1公顷株行圃,选300个主花序单株(20个/亩)。

4.1.2株行圃

4.1.2.1种植方式

按照分株种植的方式,每株(主花序留种)种一个小区。对照种子同时播下,一般对照种子为原原

种。

4.1.2.2田间设计

按照株行圃田间小区规划,每小区播种一个当选的单株主花序种子。采用6-8行区。行距0.3米,株

距0.2米,小区间隔0.5米。播种结束后每小区插牌编号,并与第一年主花序选优良单株编号核对一致,

保苗7.500万株/公顷(0.50万株/亩)。

4.1.2.3田间评选

按照附录A、附录B、附录C执行。

4.1.2.3.1苗期(出苗-现蕾)

主要观察和鉴定幼苗生长习性、叶型。凡不符合DB63/T182—1994标准的典型小区或植株,全部淘

汰、拔除。对符合DB63/T182—1994标准小区的个别杂苗、病苗、弱苗,应将其拔除,并作好记载。病

苗记载发病时间、发病原因、病害名称、病害程度。杂苗记载相同性状、不同性状、处理原因、杂苗数

量。弱苗记载弱苗数量和弱苗原因。

4.1.2.3.2开花期

以DB63/T182—1994标准为对照,有差异的全部拔除,一致的保留。对开花比较一致的小区,去掉

始花过早和终花过晚的植株。

4.1.2.3.3成熟期

以DB63/T182—1994标准为对照,成熟期的误差控制在±5天之内。当选小区拔除成熟过早、过晚、

感病较重和主要性状不相符的植株。主要考查性状有株高、分枝部位、分枝类型及构成产量的因子。

4.1.2.4取样和决选

4.1.2.4.1取样考种

经田间评选、鉴定合格的株行,收获前选有代表性的植株3-4株,并注明株行编号,供室内考种。

考种项目:株高、一次有效分枝数、一次有效分枝着生部位、全株有效角果数、每角粒数、角果长度、

角果着生密度。并与原原种或DB63/T182—1994标准对照比较,要求基本相符。

4.1.2.4.2田间决选

根据田间选评、鉴定及室内考种结果作株行决选。按照DB63/T182—1994标准或原原种对照作出综

合鉴定,基本相符的留下,差别较大的淘汰或留种保存。

4.1.2.4.3收割与留种

根据决选意见,先收割淘汰株行。淘汰株行(株)必须在绿熟后期或黄熟初期收割,严防落粒。再

收当选植株(行)。

对当选的株行圃,先将小区的边行割去,不留种。只收小区中间3-4行,脱粒、留种,供下年原种

圃用种。

4.1.3原种圃

4.1.3.1种植方式

混合上年当选的株行,要使同一“株行圃”小区当选的优株混合,切勿与相邻“株行圃”小区优株

混合。根据决选后留种的数量,确定原种圃和原种圃小区面积。田间种植行距0.3米,株距0.2米。

2

DB63/T642—2007

4.1.3.2去杂去劣

在苗期、开花期、成熟期,根据DB63/T182—1994标准,严格拔除杂株和有病株。隔离区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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