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687-201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DB41/T 687-2011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687-2011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11-14
实施日期
2012-01-14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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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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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687—201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

2011-11-14发布2012-01-1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687—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刚、范平安、韩建平、张万民、刘新兵、岳涛、左青峰。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赵伟刚、郭华杰、丁文军、赵伟、厉宁、李志民、丁玮、康建国、牛少伟、刘

正勤、康大生、梅红秀、王金玲、刘志亮、王新凯、孟庆伟、于领。

I

DB41/T687—201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和自我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辖区内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

安全管理。其他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907-1986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DB41/T627-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5907-1986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包括老年社会福利

院、养老院或者老人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

3.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3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4

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

3.5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1

DB41/T687—2011

单位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保安、专职

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等。

4一般要求

4.1新建、改建、扩建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审核、验收或备案。

4.2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依法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

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

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

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4.4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应重点加强对用火用电、燃油燃气、安全疏散、消

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4.5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将居室、疗养室、病房、厨房、活动室、锅炉房、消防控制室、档案室、

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5.1老年人居室、活动室消防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需报经安保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施工;

b)严禁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c)禁止吸烟、使用明火,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

d)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保持在位、完好;

e)居室内除固有电器和允许使用的电吹风等日用小型电器外,不应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f)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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