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17-2001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片蚊香

GB 18417-2001 Domestic sanitary insecticide—Electrothermal mosquito tablet incens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8417-2017 |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417-200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1-08-28
实施日期
2002-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广东中山榄菊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华力家庭品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学敏、林炜、周继兰、杨颖梅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8417-2001

前台

本标准的4.1.4.4.4.5.4.6技术要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片蚊香,是由可吸性材料作为载体,添加杀虫剂药液制成的作为驱(灭)蚊虫

用的药片,与恒温电加热器配套使用,在额定的加热温度下,药剂以气体状态作用于蚊虫,起到驱(灭)蚊

虫效果的产品。本标准的制定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1692.2-1993《家用卫生杀虫用

品电热片蚊香》的基础上,对其中各章节内容做适当的修改、增补,使标准的表述更趋规范,内容更趋

完善。同时标准的附录A、附录B详细说明了有效成分测定方法,适用于气相色谱仪毛细柱与填充柱不

同管柱的试验需要;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侧定方法附录C引用了GB13917.5-1992《农药登记卫生

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重新规定了测试室内

的温度。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B1692.2-19930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W,

本标准由全烟日用杂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庄臣有限公司、广东中山榄菊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华力家庭品业股

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学敏、林炜、周继兰、杨颖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片蚊香GB18417-2001

Domesticsanitaryinsecticide-

Electrothermalmosquitotabletincense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片蚊香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由可吸性材料为载体,添加杀虫剂药液制成的作为驱(灭)蚊虫用的药片,与恒温电加

热器配套使用,在额定的加热温度下,药剂以气体状态作用于蚊虫,起到驱(灭)蚊虫效果的产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5296.1-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

GB13917.5-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电热片蚊香的室内药效测定

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1击倒中时(KT5。值)

在规定的条件下,50写的试虫被击倒(即仰倒)所需的时间。

I2药效

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及规定时间内,应达到驱(灭)蚊虫效果。

3.3有效成分

具有生物杀虫活性的化学成分。

3.4测试角

能使被测样品处于无外界气流作用的装置。

4技术要求

妇用药要求

必须是经国家级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或鉴定允许使用的药剂。

们蚊香片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f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08一28批准2002一07一019施

702

GB18417-2001

表1

长宽厚

35士0.522士0.52.5士0.5

4.3外观和感官

4.11外观

电热片蚊香应有指示色,色泽均匀,不得有霉变

4.32感官

无刺激性异味

4.4有效成分含量

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必须在包装上明示,有效成分含量相对偏差为土10%

4.5热贮稳定性

热贮稳定性试验后,菊醋类有效成分含量的降解率蕊5%,其他类有效成分含量的降解率(1000

4.6药效

圆筒法KT50簇5min或方箱法KT50(7min.

5试验方法

5.1用药要求

检查是否有用药的登记或鉴定证书。

5.2外形尺寸

用卡尺(精度。.02mm)测量

5.3外观和感官

用目测法和嗅觉法,在正常光线下,距被测样品250mm处检查。

5.4药剂

5.4.1有效成分含量

测定方法见附录A、附录B,其中附录A为仲裁法;对本标准有效成分分析方法不适用的产品,由生

产厂家提供分析方法。

5.4.2热贮稳定性

将试验样品(带铝箔包装)放置在((54土2)C的恒温箱内14天,取出后,再按有效成分含量方法测其

降解率

5.4.3降解率

降解率按式(”进行计算:

m,一m后

A(%)二X100(1)

m前

式中:月--一降解率;

ms—热贮前测出的样品有效成分含量;

。后一一热贮后测出的样品有效成分含量。

5.5药效

测定方法见附录(

6检验规则

6.1产品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证。

6.2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GB18417一2001

6.2门出厂检验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采用GB/T2828特殊检查水平5一2的正常检查

一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及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2。

表2

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条款试验方法条款八QL

l外形尺寸4.2526.5

2外观及感官43536.5

6.2.2型式检验

62.2门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少

6.2.2.2型式检验采用GB/T2829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值、样本大小及判定数组见表3。型式检验出现一项不合格即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表3

判定数组

序号检验项目RQI样本大小

AR

l用药要求无用药登记或鉴定证书,判定为不合格

2外形尺寸655l2

3外观和感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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