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6/T 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设置服务规范

DB2306/T 156-2021 Quality infrastructure "one-stop" service st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06/T 156-2021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13
实施日期
2022-01-12
发布单位/组织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1

CCSA00

2306

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标准

DB2306/T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设置及服务规范

2021-12–13发布2022-01-13实施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06/T156—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2

5服务站设置.........................................................................2

6服务要求...........................................................................4

7档案管理...........................................................................5

附录A(规范性)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清单...................................7

附录B(资料性)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基本流程图.........................9

附录C(规范性)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记录表............................10

附录D(规范性)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满意度调查表..........................11

I

DB2306/T15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广洲马颖张跃芹马晶王春光刘学

II

DB2306/T156—2021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设置及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站设置、服务要求、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行政区域内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设置及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13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外部争议解决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是以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

源为核心,并以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品牌培育等为延伸,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

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承担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由各类服务站互通互联、协同合作形成的网络式的组织机

构。包括“一站式”服务总站、“一站式”服务属地分站、“一站式”服务技术分站及根据需要设置的

服务点。

“一站式”服务总站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一站式”服务的专职或兼职机构(以下简

称总站)。

“一站式”服务属地分站

各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内质量基

础“一站式”服务的专职或兼职机构(以下简称属地分站)。

1

DB2306/T156—2021

“一站式”服务技术分站

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服务的技术机构。技术分站包括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业务条线

行使市场监督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级、县(区)级垂直方向的业务部门构成业务条线。

4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坚持合理布局,开放共享。

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

坚持便捷高效,“一站”服务。

5服务站设置

总体要求

5.1.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应满足“一个统筹规划,一个共享平台,一次服务受理,一揽

子服务,一个结果通行”的要求。

5.1.2市、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合理设置“一站式”服

务点。

5.1.3有条件的服务站可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或检验检测服务平台。

布局要求

5.2.1服务站(点)的布局应合理,原则上应选择企业较集中、质量基础设施服务需求较多、企业积

极性较高、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可选择建于工业集中园区、产业园、产业孵化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所属技术机构、具有相应资质且愿意参与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第三方质量服务机构及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

5.2.2市、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受理站点,主

动为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项目介绍,收集服务需求。

场所要求

5.3.1场所设施设备应满足服务、办公需求。

5.3.2应在醒目位置设立明显的标识,标注大庆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XXX分站(点)的

字样。

5.3.3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技术分站还应

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人员要求

2

DB2306/T156—2021

5.4.1各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从事计量、标准、

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及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登记注册、品牌培育等工作的人员均是“一站

式”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

5.4.2服务站应指定一名服务工作人员为服务专员,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业务管理机构应指定一

名服务专员。服务专员负责服务站日常质量服务工作的管理。

5.4.3服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及服务礼仪等。

5.4.4服务人员不得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利。

质量基础资源数据库的建立

5.5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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