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57-2023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

DB11/T 557-2023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557-202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30
实施日期
2023-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60

CCSP5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557—2023

代替DB11/T557—2008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water-savingirrigation

engineeringoffacilityagriculture

2023-03-30发布2023-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55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1

5水源工程.............................................................................2

6技术参数.............................................................................3

7系统水力计算.........................................................................6

8施工与设备安装......................................................................10

9验收与运行管理......................................................................12

附录A(资料性)温室或大棚的管道布置示意图...........................................13

I

DB11/T55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557—2008《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与DB11/T557—2008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术语”的内容(见第1章、第3章,2008年版的第1章和第3章);

b)删除了“基本规定”中应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的规定(见2008年版的4.3);

c)更改了“基本规定”中地形图的比例、灌溉水质、自动控制系统的相关规定(见4.4、4.6、

4.7);

d)删除了附录A“水源论证与评价”的相关内容,增加了“水源论证”的相关规定(见5.1,2008

年版5.1.1、附录A);

e)删除了“井房”的相关规定(见2008年版的5.2.3);

f)删除了“渠道”、“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相关内容(见2008年版的5.3、5.4);

g)调整了微灌工程的内容,调整为技术参数和系统水力计算(见第6章、第7章,2008年版的

第6章);

h)增加了“技术参数”中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的土壤湿润比、作物耗水强度的参数(见6.1.3、6.1.5);

i)更改了“灌溉制度”的内容,将首先计算设计毛灌水定额修改为计算设计最大净灌水定额(见

6.2.1、6.2.2、6.2.3,2008年版的6.2.4.1、6.2.4.2);

j)增加了“设计流量”、“管道水力计算”的条款(见7.3.1.1、7.3.1.2、7.3.2.1);

k)更改了“管道局部水头损失”的计算公式(见7.3.2.4,2008年版的6.2.6.2.3);

l)增加了“应进行水锤压力验算”的相关规定(见7.3.4.2);

m)删除了“首部枢纽”中泵站设计的相关规定(见2008年版的6.2.7.2);

n)更改了“过滤器”的相关规定(见7.3.5.2,2008年版的6.2.7.3);

o)更改了“施肥(药)装置”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施肥装置选择的原则(见7.3.5.3,2008年

版的6.2.7.4);

p)更改了“控制装置与镇墩”的相关规定(见7.3.5.4,2008年版的6.2.7.5);

q)增加了“管道水压试验”的条款(见8.1.7);

r)删除了“泵站施工与安装”的条款(见2008年版的8.2.1);

s)更改了“系统首部枢纽”的相关规定,增加过滤器安装位置的要求,增加施肥(药)安装的

要求(见8.2.1.1、8.2.2.2、8.2.2.5,2008年版的8.2.2、8.2.3);

t)更改了“管道施工与安装”的条款(见8.3.1.1,2008年版的8.3.1.1);

u)更改了“阀门安装”、“连接件安装”的相关规定(见8.3.2.1、8.3.2.2,2008年版的8.3.2.1、

8.3.2.2);

v)更改了“灌水器”的相关规定(见8.4.1.2、8.4.2.1、8.4.3.4、8.4.3.5,2008年版的8.4.1.1、

8.4.1.2、8.4.2.1);

w)删除了“田间首部枢纽”的条款(见2008年版的8.5.3);

x)增加了“给水栓安装”的条款(见8.4.4);

y)增加了“系统试运行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见9.1、9.2);

z)简化了“运行管理”的内容(见9.3,2008年版的第9章)。

II

DB11/T557—2023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哲思瑞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岳海英、杨胜利、綦中跃、胡潇怡、吉利娜、杨淑慧、张霓、安顺伟、岳焕芳、

刘洪禄、尹玉冰、姜明辉、张丽娟、李薇、刘祥忠、李民、范海燕、原桂霞、张雪梅、孔令鑫、贾松涛、

唐亚丽、王飞。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DB11/T557—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I

DB11/T557—2023

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的基本规定、水源工程、技术参数、系统水力计算、施工与设

备安装、验收及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施农业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50485微灌工程技术标准

SL56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SL256机井技术规范

DB11/T289农村机井用水表安装维护规程

DB11/T556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DB11/T558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T722节水灌溉工程自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DB11/T1769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DB11/T2061种植业节水灌溉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SL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设施农业facilityagriculture

在环境相对可控条件下,采用工程技术手段进行农作物高效生产的一种现代农业方式。

注:主要形式包括温室和大棚等。

4基本规定

4.1设施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应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

4.2设施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各阶段的文件组成和编制深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4.3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设计,应符合农田灌溉总体规划要求,与所在农业区排水、道路、林带、

供电等系统以及温室或大棚的布置相协调。

4.4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时,应收集下列基本资料:

1

DB11/T557—2023

a)工程所在地区的水文、气象、土壤、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资料;

b)工程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农田水利工程供排水现状、灌溉试验资料等;

c)灌溉工程控制区的设施农业布置与种植作物布局情况;

d)工程所在区的1:1000地形图;

e)工程所在区灌溉运行管理情况。

4.5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宜按下列原则选择:

a)果菜类、根菜类和茎菜类等作物宜选用滴灌;

b)果树类、藤类作物宜选用滴灌或小管出流灌溉;

c)叶菜类、花菜类和花卉等宜选用滴灌或微喷灌。

4.6设施农业节水灌溉管理应满足DB11/T2061的规定,灌溉水质应满足GB5084的规定。

4.7设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DB11/T722的规定。

5水源工程

5.1水源论证

5.1.1新建水源供水能力应根据勘察资料确定。

5.1.2地下水水源无资料时,应对水井进行抽水试验或由邻近地区的机井出水量估算。

5.1.3设计供水能力应能保障(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宜低于95%)设计灌溉面积内,作物正常生长的灌

溉需水量要求,不应大于水源供水能力。

5.1.4设计灌溉面积不应大于水源可控灌溉面积,否则,应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或种类。

5.1.5灌溉需水量与用水过程应根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作物设计日耗水量、灌溉方式与灌溉制度

确定。

5.1.6供需水量平衡中水源可控灌溉面积、设计供水能力与水源调蓄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a)当水源供水能力(流量)确定且无调蓄时,可控的灌溉面积可按式(1)、(2)计算:

=·········································································(1)

=+·········································································(2)

式中:

——灌溉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3

——水源可供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水源每日供水时数,单位为小时每天(h/d);

——灌溉水利用系数;

——第i种植物的设计供水强度,单位为毫米每天(mm/d);

——第i种植物的设计耗水强度,单位为毫米每天(mm/d);

——灌溉第i种植物时,其他需求的供水强度(如过滤器冲洗等);

——第i种植物的种植比例(%)。

b)当设计灌溉面积已确定时,需要的设计供水能力(流量)可按式(3)计算:

=······································································(3)

式中:

2

DB11/T557—2023

3

——需要的设计供水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h);

2

——设计灌溉面积,单位为公顷(hm);

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c)在水源有调蓄能力且调蓄容积已定时,设计灌溉面积可按式(4)计算:

=········································································(4)

式中:

——灌水周期内复蓄系数,=1.0~1.4;

——蓄水利用系数,=0.6~0.7;

——蓄水工程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

——第i种植物的设计灌水周期,单位为天(d);

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d)当设计灌溉面积已定,需要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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