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85-2021 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DB32/T 41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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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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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东南大学、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石平府、李德智、梁新华、沈中标、李涛、吕如楠、罗震、周若涵、徐萍、徐宏均、张超、黄新华、朱诗尧、何厚全、吴小聪、付爱平、李海欣、肖亦林
- 出版信息:
- 页数:4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20
CCSP00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185—2021
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Evaluatingstandardfor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2021-12-31发布2022-06-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4185—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1
4.1评价原则.......................................................................1
4.2评价体系.......................................................................2
4.3评价维度.......................................................................3
4.4评价方法和计分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4.5标准化管理.....................................................................5
5结构部分质量评价...................................................................6
5.1地基与基础.....................................................................6
5.2混凝土结构.....................................................................9
5.3砌体结构......................................................................11
5.4钢结构........................................................................13
6装饰部分质量评价..................................................................15
6.1内饰面........................................................................15
6.2隔断与细部....................................................................17
6.3门窗..........................................................................19
6.4屋面..........................................................................20
6.5外墙..........................................................................22
7安装部分质量评价..................................................2错误!未定义书签。
7.1给水排水及供暖................................................2错误!未定义书签。
7.2建筑电气......................................................................27
7.3通风与空调....................................................................30
7.4智能建筑......................................................................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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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程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东南大学、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南通新华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石平府、李德智、梁新华、沈中标、李涛、吕如楠、罗震、周若涵、徐萍、徐
宏均、张超、黄新华、朱诗尧、何厚全、吴小聪、付爱平、李海欣、肖亦林。
II
DB32/T4185—2021
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结构部分质量评价、装饰部分质量
评价、安装部分质量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质量评价qualityevaluatingofengineering
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和工程实体的方式,对确定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程度并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所做的检查、量测等活动。
3.2
评价部分evaluatingsection
为便于实施工程质量评价,将一个工程的相关分部工程合并形成的能独立进行评价并进一步构成评
价体系的工程模块。
3.3
评价内容evaluatingcontent
每个评价部分中由相关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合并形成的具体实施质量评价的基础工程模块。
3.4
评价维度evaluatingdimension
对每项评价内容进行质量评价时,具体针对的质量资料、实体检测、观感质量和标准化管理等四个
方面,是构成评价体系的最基本单元。
3.5
评价权重evaluatingweight
在质量评价体系中,按影响整体能力的重要程度或所占工作量大小,各评价项目相对于评价内容,
或各评价内容相对于评价部分,或各评价部分相对于工程总体质量评价结果所占的比重。
4基本规定
4.1评价原则
4.1.1工程质量评价可用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定工程质量水平或评选优质工程。工程质量相关责
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行业协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均可实施工程质
量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工程质量评价按评价单位的性质可分为责任主体自评、第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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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评价、主管部门评价三类。
4.1.2工程质量评价采用计分制,根据评价得分确定质量评价等级。
4.1.3工程质量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结果应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
4.1.4工程质量评价应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完工时的原始质量状态进行,不应考
虑验收后为提升观感质量而进行的整改工作。
4.1.5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法定质量义务,工程质量评价不能免除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不能
代替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
4.2评价体系
4.2.1工程质量评价应根据工程特点分为结构、装饰、安装三个评价部分,各评价部分包含若干评价
内容。各评价内容分别评价计分,评价得分按权重计算相应评价部分评价得分。各评价部分评价得分按
权重计算工程总体质量评价得分。各评价部分、各评价内容质量评价得分以及工程总体质量评价得分满
分均为100分。各评价部分权重及包含的评价内容应符合表1的规定,工程情况特殊时可按实际工作量
和重要程度调整。
表1各评价部分权重及包含评价内容
评价部分权重w(%)包含的评价内容
地基与基础
混凝土结构
结构40
砌体结构
钢结构
内饰面(含楼地面、墙面、顶棚(吊顶))
隔断与细部
装饰30门窗
屋面
外墙(含幕墙)
给水排水及供暖
建筑电气
安装30
通风与空调
智能建筑
注:1.考虑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电梯不列入安装部分评价内容,但电梯检验合格应作为安装部分评价的前提条件。
2.各评价内容中应包含涉及的防水和建筑节能内容。
3.工程室内全部为毛坯状态时,结构、装饰、安装部分评价权重宜分别为50%、25%、25%。
4.2.2评价部分包含的各项评价内容的权重由评价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按实际工作量和重要程度确定,
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工程不包含的评价内容权重为0:
1.地基与基础包含地基处理或桩基时,其在结构部分中的评价权重不应低于30%;砌体结构若仅
为填充墙,其在结构部分中的评价权重不应高于15%,若为砖混结构时,砌体结构在结构部分中的评价
权重不应低于40%。
2.装饰部分中,屋面的评价权重不应低于15%,外墙的评价权重不应低于20%,外墙为幕墙时,评
价权重不应低于25%;工程室内全部为毛坯状态时,内饰面、隔断与细部在装饰部分中的总评价权重不
应高于25%,室内全部为全装修状态时,二者的总评价权重不应低于45%。
3.智能建筑在安装部分中的评价权重不应高于15%;工程室内全部为毛坯状态时,给水排水及供
暖、建筑电气在安装部分中的总评价权重不应低于7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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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完成结构部分质量评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装饰、安装部
分质量评价。三个评价部分均完成质量评价后,将评价得分按第4.2.1条规定的权重和式1计算工程总
体质量评价得分。各评价部分评价得分按式2计算。
E=w1E1+w2E2+w3E3+E4(1)
E——工程总体质量评价得分
E1——结构部分质量评价得分
w1——结构部分质量评价权重
E2——装修部分质量评价得分
w2——装修部分质量评价权重
E3——安装部分质量评价得分
w3——安装部分质量评价权重
E4——加减分,详见第3.2.4条规定,不涉及第3.2.4条规定内容的,该值为0
Ei=∑wi-jEi-ji=1,2,3j=1,2,3„„(2)
E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评价得分
w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评价得分权重
4.2.4被评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可在工程总体质量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加1~2分。施工中发
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可在工程总体质量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减2~3分。
4.2.5结构、装饰、安装部分质量评价得分和工程总体质量评价得分可按表2规定划分质量评价等级。
开展结构、装饰、安装工程专项质量评优或工程总体质量评优时,结构、装饰、安装部分质量评价等级
或工程总体质量评价等级宜达到A级。结构部分质量评价等级为C级的,工程总体质量评价等级不得高
于B级。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相关评价部分质量评价等级和工程总体质量评价等级均不得高于
B级。
表2质量评价等级划分
质量评价得分质量评价等级
高于85分A级
70至85分B级
低于70分C级
4.3评价维度
4.3.1每个评价部分中的每项评价内容均通过质量资料、实体检测、观感质量和标准化管理等四个评
价维度进行质量评价,相应评价分值权重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各评价维度评价分值权重
评价分值权重(%)
评价维度结构部分装饰部分中安装部分中
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各项评价内容各项评价内容
质量资料50302030
实体检测20303030
观感质量20304030
标准化管理10101010
4.3.2各评价维度质量评价得分按式3计算相关评价内容质量评价得分。
Ei-j=wz-i-jEz-i-j+ws-i-jEs-i-j+wg-i-jEg-i-j+wb-i-jEb-i-ji=1,2,3j=1,2,3„„(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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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质量评价得分
Ez-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质量资料评价维度评价得分
wz-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质量资料评价维度评价得分权重
Es-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实体检测评价维度评价得分
ws-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实体检测评价维度评价得分权重
Eg-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观感质量评价维度评价得分
wg-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观感质量评价维度评价得分权重
Eb-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标准化管理评价维度评价得分
wb-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的标准化管理评价维度评价得分权重
4.3.3质量资料评价主要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验收资料、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含
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等)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等三方面资料的完整
性、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价工作。
4.3.4实体检测评价是在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的检测之外,由评价单位通过对工程实体进行涉及结构安
全、重要使用功能、外观尺寸偏差的检测而进行检查评价工作。
4.3.5观感质量评价主要对工程实体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进行现场检查评定和对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进
行检查评价工作。
4.3.6标准化管理评价主要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和在岗情况、总分包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
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关键节点工序施工质量样板、材料管理、过程检查验收和落实、建设程
序和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工作。
4.3.7同一评价内容由多家施工单位完成的,应对各施工标段分别评价后,按各标段施工工作量加权
计算评价内容得分,见式4。
Ei-j=∑wi-j-kEi-j-ki=1,2,3j=1,2„„k=1,2„„(4)
Ei-j——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质量评价得分
Ei-j-k——第i个评价部分中第j项评价内容中第k个施工标段评价得分
wi-j-k——第k个施工标段占第j项评价内容施工工作量权重
4.3.8结构部分、含幕墙评价内容的装饰部分、含地暖评价内容的安装部分,评价前应在施工过程中
对关键施工作业面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结果计入各部分评价结果中。
4.4评价方法和计分规则
4.4.1质量资料评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价标准:质量验收主控和一般项目资料完整并能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应为一档,取100%
的分值;质量验收主控项目资料完整,一般项目资料基本完整并能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应为二档,
取70%的分值;资料缺失、虚假或达不到验收合格要求的,计为零分。
评价方法:核查资料的项目、数量及数据内容。
4.4.2实体检测评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价标准:项目的检测指标一次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按规
定经过处理后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达不到验收合格要求的,计为零分。
评价方法:核查实体检测报告。
4.4.3观感质量评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价标准:以现场随机抽取的实体检查点检查情况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按“好”、“一般”给出评价。
检查点90%及以上达到“好”,其余检查点达到“一般”的应为一档,取100%的分值;检查点70%及以
上达到“好”,但不足90%,其余检查点达到“一般”的应为二档,取70%的分值;达不到验收合格要求
的,计为零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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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现场实体检查,抽查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4.4评价单位实施实体检测评价和观感质量评价时应根据样本容量确定随机抽取的检验批数量,且
不少于3个检验批。
4.5标准化管理
4.5.1标准化管理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
化管理活动,主要评价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4.5.2质量行为标准化评价主要包括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
理和验收管理等方面内容。
4.5.3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评价应针对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等方
面的管理要求情况进行。
4.5.4标准化管理评价检查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标准化管理评价检查计分表
工程名称评价部分□结构□装饰□安装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施工单位评价类别□自评□第三方评价□主管部门评价
应各类评价具体要求实得分
序备
评价检查项目得自第三方主管部100%70%
号0注
分评评价门评价分值分值
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及
110√√
项目负责人在岗情况
2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10√√√
3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证明10√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
410√√√
制和审查
5材料管理10√√
6总分包管理10√
7施工技术交底10√√√
8工序施工质量样板10√√
9过程检查验收和落实情况10√√√
10质量问题整改处理规范性10√√√
合计得分——
标准化管理评价得分Eb-i-j=合计实得分×100/合计应得分=
评价人员:年月日
注:1.备注栏用于填写两方面信息:一是注明过程检查项目的评价检查日期,二是注明工程本身不包含的评价检查项
目,这些项目不参与评价计分;
2.实得分栏中:评价得100%分值的,在相应列中填10分;评价得70%分值的,在相应列中填7分;评价为零分的,
在相应列中填0分。
3.各评价内容的质量资料、实体检测、观感质量、标准化管理等四个评价维度的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故计算各
评价维度评价得分时需乘以100进行换算。
4.5.5标准化管理评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价标准:评价各检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和管理文件要求,行为规范、管理体系健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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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料完善的取100%的分值;其余情况定为二档,取70%的分值;未开展相应管理工作的,计为零
分。
评价方法:核查管理资料,抽查实体施工样板,施工过程检查实体质量与管理资料的一致性。
5结构部分质量评价
5.1地基与基础
5.1.1地基与基础质量资料评价检查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地基与基础质量资料评价检查计分表
工程名称评价部分■结构□装饰□安装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施工单位评价类别□自评□第三方评价□主管部门评价
应各类评价具体要求实得分
序备
评价检查项目得自第三方主管部100%70%
号0注
分评评价门评价分值分值
钢筋规格、型号的相关质量
110√√√
证明文件
2预制桩质量证明文件10√√√
桩位、桩长、浮渣、孔径、
310√√
垂直度的检查记录
4基预制桩接桩质量检查记录5√√
础预制桩标高与压桩贯入度
55√√
工的相关记录
6程混凝土试块及评定10√√√
7承载力检测报告10√√√
8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10√√√
9桩位竣工图10√√√
10设计文件及变更记录10√√√
11质量问题处理等相关资料10√√√
地基处理机架与场地检查
1210√√
记录
地基处理所用材料质量证
1320√√
明文件
14地基处理标高检查记录10√√
地
地基处理的桩径、桩位、垂
15基5√√
直度检查记录
处
16地基处理方法记录5√√
理
17地基处理承载力10√√√
18地基处理完整性20√√√
19桩位竣工图10√√√
20设计文件及变更记录10√√√
21质量问题处理等相关资料1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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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地基与基础质量资料评价得分Ez-1-1=合计实得分×100/合计应得分=
评价人员:年月日
5.1.2地基与基础质量资料评价方法除符合本标准第4.4.1条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筋规格、型号、数量等一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应为一档,当有一项不合格为二档;
b)桩长、浮渣、孔径、垂直度等一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应为一档,当有一项不合格为二档;
c)混凝土试块、预制制桩质量等一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应为一档,当有一项不合格为二档;
d)桩身质量检验:桩身质量检验一次检测结果为90%及其以上达到Ⅰ类桩,其余达到Ⅱ类桩时应为
一档;一次检测结果为80%及其以上,但不足90%达到Ⅰ类桩,其余达到Ⅱ类桩时应为二档。
5.1.3地基与基础实体检测评价检查项目及评分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地基与基础实体检测评价检查计分表
工程名称评价部分■结构□装饰□安装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施工单位评价类别□自评□第三方评价□主管部门评价
应各类评价具体要求实得分
序备
评价检查项目得自第三方主管部100%70%
号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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