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0/T 10-2018 货物公路运输服务规范
DB3310/T 10-2018 The specifications for goods highway transportation servic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浙江山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李荣富、毛开慧、韩子茂、张磊、洪宁宁
 
- 出版信息:
 -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R12
DB3310
浙江省台州市地方标准
DB3310/T10—2018
货物公路运输服务规范
2018-06-07发布2018-06-07实施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10/T10-2018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山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荣富、毛开慧、韩子茂、张磊、洪宁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10/T10—2018
货物公路运输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货物公路运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服务、增值服务、服务质量评定和服务质量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货物公路运输的物流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924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评定
GB/T21071仓储服务质量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托运人
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3.2
承运人
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3
收货人
承运人按照货物运单或者货物运输记录上所列名称而交付货物的当事人。
3.4
条码
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用以表示一定信息的标识符。
3.5
回单
收货人在签收运输货物后,在托运人提供的签收单据上按与托运人约定的要求填写并签字,由承运
人在与托运人约定的时间内返还给托运人的一种单据。
3.6
代收货款
托运人委托有资质的承运人在完成货物运输、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前,按照运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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