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127-2023 直播带货经营行为规范

DB3212/T 1127-2023 The standardization of live selling business practice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2/T 1127-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5-22
实施日期
2023-05-22
发布单位/组织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DB3212

泰州市地方标准

DB3212/T1127-2023

直播带货经营行为规范

Standardofconductofwebcastwithgoods

2023—05—22发布2023—05—22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2/T112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陶勇、曹士成、陈蓝生、李晨阳。

I

DB3212/T1127-2023

直播带货经营行为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直播带货经营行为的术语和定义、经营资质、身份识别、经营责任、经营行为、直播

主播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直播运营主体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

GB/T31524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技术规范

GB/T35411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直播带货webcastwithgoods

依托信息网络,通过互联网站、社交平台、应用程序、手机APP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

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商品或服务线上展示、咨询答疑、导购销售的新型服务方式。

3.2

直播营销平台webcastmarketingplatform

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等。

3.3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webcastmarketingpersonnelserviceagencies

为直播销售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提供策划、运营、经纪、培训等的专门机构,一般称为

Multi-ChannelNetwork(MCN)机构。

3.4

直播经营主体webcastbusinessentities

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自主品牌厂家、商家、平台、MCN

机构、主播等。

3.5

直播带货经营行为webcastwithgoodsbusinessbehavior

直播带货经营主体采用直播方式开展商品或服务宣传、展示、体验、咨询、答疑、导购销售等活动

的行为。

4经营资质

4.1直播经营主体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除外。直

播营销平台应符合GB/T31524的要求。

4.2直播经营主体根据实际开展的业务应获取并公示相应资质或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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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12/T1127-2023

b)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

c)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备案凭证;

d)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f)在直播中向用户提供网络表演、音视频形式的各类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应依法获取网络文化经

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4.3直播营销平台应存证保管视频直播文件,直播营销平台应为有关部门依法调查、侦查活动提供技

术支持和协助。

4.4MCN机构应按照直播营销平台规则与直播责任主体签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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