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12-2018 殡仪馆安全规范

DB44/T 2112-2018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112-2018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1-25
实施日期
2018-04-25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殡仪馆的安全管理部门及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安全要求,遗体和骨灰安全要求,祭扫安全要求,职业健康及卫生、消毒安全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危险源监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文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殡仪馆及类似机构的安全管理。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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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起草人:
李健、容锡宏、郭天宇、蔡佳俊、王罗莉、邓立超、李春。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2

备案号:58889-2018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112—2018

殡仪馆安全规范

Safetycodeforfuneralparlor

2018-01-25发布2018-04-25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T211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健、容锡宏、郭天宇、蔡佳俊、王罗莉、邓立超、李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44/T2112—2018

殡仪馆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殡仪馆的安全管理部门及制度建设,设备设施安全要求,遗体和骨灰安全要求,祭扫

安全要求,职业健康及卫生、消毒安全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危险源

监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文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殡仪馆及类似机构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3801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9053殡仪场所致病菌安全限值

GB19054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GJ124-1999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T/T915-20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培训要求

MZ/T019-2011遗体保存服务

MZ/T021-2011遗体火化服务

MZ/T022-2011骨灰寄存服务

DB44/26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安全管理部门及制度建设

3.1安全管理部门

3.1.1殡仪馆应依法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具

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组成,逐级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殡仪馆的安全责任人应是殡仪馆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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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

3.2.1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殡仪馆应按照机构总人数及服务内容配置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接受安全培

训并考核合格,具备必要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置能力。

3.2.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机构的安全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和组

织(含义务消防组织);审查批准安全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研究、督导安全

问题;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本机构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

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情

况,及时报告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3.3制度文件

3.3.1殡仪馆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工作文件,由殡仪馆法定代表人或行

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各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馆内工作人员都应知晓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3.2殡仪馆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安全责任制度;

b)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

d)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f)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g)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h)殡仪车安全管理制度;

i)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j)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k)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l)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m)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n)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o)文件管理制度。

3.3.3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要求,应建立、健

全岗位操作规程。

4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4.1消防安全

4.1.1殡仪馆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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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应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自查自纠及第三方评估制度。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行安全

评价,并实施有效监控。

4.1.3殡仪馆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明火的使用范围。确实需要使用明火祭拜、悼念时,应做好防火安

全评价及防护措施。

4.1.4殡仪馆应按照GB50016-2014第8章的规定设置相关的消防设施,并按照GB50140的规定配置

相应的灭火器材。骨灰寄存用房不应采用水灭火设施,应按寄存规模在消防专业人员指导下设置相应的

消防器材。。

示例:骨灰寄存用房选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的ABC干粉灭火器,根据骨灰寄存用房单个房间面积

每150m2配置一具,且每个房间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应不少于两具原则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于不大于20m保护距离

内位置明显且便于取用的地点。

4.2电气安全

4.2.1殡仪馆的电气、照明应符合JGJ124-1999第8章和GB50016-2014第10章的规定。

4.2.2殡仪馆应正确选用各类用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容量和保护方式(如过载保护等),不应擅自更

改用电产品的结构、原有配置的电气线路以及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等。

4.2.3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完成后,依法进行验收。用电产品的安装、

使用及维修应符合GB/T13869-2008第6、7章的规定。

4.2.4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3燃油、燃气安全

4.3.1殡仪馆柴油储罐设计和布置、火化间内储油箱与火化机之间、各建筑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

符合GB50016的规定。

4.3.2殡仪馆使用燃油燃气的设备及场所应设可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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