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2/T 38-2024 光伏电站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规范

DB1402/T 38-2024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02/T 38-2024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0-30
实施日期
2025-01-30
发布单位/组织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大同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对光伏电站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同市气象局
起草人:
梁进秋、何正梅、刘丽媛、李小强、韩登云、吴卓瑜、贾利芳、杨晓杰、徐鑫、刘莹莹、李存江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7

1402

大同市地方标准

DB1402/T38—2024

光伏电站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规范

Serviceregulationofweatherforecastandearlywarningforphotovoltaic

powerplant

(报批稿)

2024-10-30发布2025-01-30实施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02/T38—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光伏电站气象服务内容................................................................3

参考文献...............................................................................6

I

DB1402/T3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同市气象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大同市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TS/TC0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同市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进秋、何正梅、刘丽媛、李小强、韩登云、吴卓瑜、贾利芳、杨晓杰、徐鑫、

刘莹莹、李存江等。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II

DB1402/T38—2024

光伏电站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同光伏电站专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及技术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对光伏电站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QX/T118-2010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质量控制

DB64/T878-2013光伏发电站术语

NB/T32011-2013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伏电站

利用光伏电池的光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一般包含变压器、逆变器

和光伏方阵,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来源:DB64/T878-2013,2.1]

3.2

气象观测资料

用常规气象仪器和专业气象器材所观测到各种原始资料的集合以及加工、整理、整编所形成的各种

数据资料。

[来源:QX/T118-2010,3.1]

3.3

光伏发电功率预测

根据气象条件、统计规律等技术和手段,对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进行预报。

[来源:NB/T32011-2013,3.3]

3.4

光伏电站气象灾害风险预警

根据对光伏发电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调查,找出影响光伏电站的主要气象灾害;根据灾害影响程度,

结合光伏电站气象服务需求,参照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等级,制作包含风险预警等级、指标和对策措

施的光伏电站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产品。

3.5

气象服务单位

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能力根据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

1

DB1402/T38—2024

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3.6

专业气象服务

在常规天气预报产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用户对气象服务的特殊要求,而加工制作的针

对性、专业性、个性化气象服务。

3.7

气象信息发布

气象信息制作单位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播发气象信息。

3.8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

免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方案。

4基本要求

4.1气象服务单位基本要求

4.1.1服务准备要求

a)了解所服务光伏电站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主要气候特征及主要气象灾害;

b)了解所服务的光伏电站及周边气象监测设施分布及气象数据质量状况;

c)了解所服务的光伏电站的生产规模及其发电机组信息。

4.1.2服务能力要求

a)具备气象资料数据库,能及时获取所服务光伏电站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站、雷达等设备所观测

的气象观测资料;

b)具备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能获取卫星云图、数值天气预报等各类再分析资料,能制作完

成各类气象服务产品;

c)具备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系统(按照NB/T32011-2013要求),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产品符

合国家电网技术要求。

4.1.3服务保障要求

a)建立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保障气象服务产品实时发布;

b)建立专业气象服务值班、产品审核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各类服务产品准确及时制作完成;

c)建立专业气象应急联系人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联合光伏电站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应急预案。

4.2服务光伏电站基本要求

a)建立气象预报预警接收系统,能及时接收光伏发电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及服务产品;

b)与气象服务单位的信息传输连接应满足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要求;

c)建立光伏电站应急联系人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联合气象服务单位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应急预

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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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伏电站气象服务内容

5.1常规气象预报服务

光伏电站所在地常规气象预报服务产品名称、内容及服务时间见表1。

表1常规气象预报服务产品名称、内容及服务时间

产品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气象要素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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