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786-2013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DB22/T 1786-2013 DB22/T 1786-2013 Ordinary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3年04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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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4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2
备案号:37444-2013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786—2013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TheJilinProvinceordinaryresidentialpropertyservicespecification
2013-04-01发布2013-06-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786—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吉林省房地产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晖、李雪梅。
I
DB22/T1786—2013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绿
化养护和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普通住宅物业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改回迁房、
廉租住房等,区别于别墅等高档住宅物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物业管理propertymanagement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2
共用部位commonparts
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楼道内墙体、墙面、楼道、通道、走廊、大堂、屋顶、屋缘、门、厅、
堂、平台、避难层等。
2.3
共用设施设备commonfacilities
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暖气管线、燃气
管线、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场车库、文体设施、公共标志和共用设施设备
使用的房屋等。
2.4
急修emergencyrepair
对房屋及设施设备突发性的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项目的维修。
2.5
专项服务special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项
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2.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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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服务specialagreementfor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总则
3.1
本标准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水平分为五级,一级为最高标准,五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一级标准高
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装饰装修管理、电梯、消防设备设施为各等级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故未
做级别划分。
3.2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愿采用,但本标准一经采用,并经物业服务各方协商
同意纳入物业服务合同中,即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3.3
本标准分类、分项、分级的表述各物业服务技术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以供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
人分类、分项、分级采用。
3.4
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与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
3.5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为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
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
位应当依法承担维护、养护责任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
4基本要求
4.1一级标准
4.1.1客户服务场所
设置(业主)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4.1.2接待时间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10小时、节假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1.3人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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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是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过渡期间,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
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1.4制度
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
维护等管理制度。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包含组织机构、人员、具体措施等内容。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制订和运行质量体系文件。
4.1.5档案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含竣工验收资料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档案、物业服务资料等。
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4.1.6客户服务
4.1.6.1维修服务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共用设施设备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公用事业
经营单位或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分钟内告知。
业主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100%。
4.1.6.2设置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3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
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回收率85%以上,统计分析结果,公示整改情况。
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4.1.6.4公示和告知
设置公共信息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涉及业主生命财产或与业主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主要出入口、公示栏、单元公
示板上张贴通知或短信群发、QQ群等方式告知。
4.1.6.5违法行为处置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物业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
4.1.6.6文化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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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组织3次社区文化活动。
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4.1.7保险
按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8特约服务
按约定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4.1.9专项服务业务委托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性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2二级标准
4.2.1客户服务场所
设置(业主)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备。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4.2.2接待时间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及节假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2.3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过渡期间,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以
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2.4制度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
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包含组织机构、人员、具体措施等内容。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2.5档案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包含竣工验收资料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档案、物业服务资料等。
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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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客户服务
4.2.6.1维修服务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共用设施设备急修20分钟内、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公用事业
经营单位或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分钟内告知。
业主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80%。
4.2.6.2设置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2.6.3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
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回收率80%以上,统计分析结果,公示整改情况。
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4.2.6.4公示和告知
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涉及业主生命财产或与业主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主要出入口、公示栏、单元公
示板上张贴通知。
4.2.6.5违法行为处置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物业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
4.2.6.6文化活动
每年至少组织2次社区文化活动。
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4.2.7保险
按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2.8特约服务
按约定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4.2.9专项服务业务委托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3三级标准
4.3.1客户服务场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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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业主)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4.3.2接待时间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3.3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过渡期间,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年
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3.4制度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
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3.5档案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应用计算机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收费资料等。
4.3.6客户服务
4.3.6.1维修服务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共用设施设备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公用
事业经营单位或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分钟内告知。
业主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60%。
4.3.6.2设置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3.6.3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进行回访。
每年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统计分析结果,公示整改情况。
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4.3.6.4公示和告知
6
DB22/T1786—2013
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涉及业主生命财产或与业主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主要出入口、公示栏张贴通知。
4.3.6.5违法行为处置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物业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3.6.6文化活动
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区文化活动。
4.3.7保险
按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3.8特约服务
按约定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4.3.9专项服务业务委托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性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4四级标准
4.4.1客户服务场所
设置(业主)服务中心,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4.4.2接待时间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4.4.3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过渡期间,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年
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4.4制度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
理制度。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4.5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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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应用计算机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
4.4.6客户服务
4.4.6.1维修服务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共用设施设备急修3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公用
事业经营单位或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分钟内告知。
4.4.6.2设置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4.6.3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每年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统计分析结果,公示整改情况。
4.4.6.4公示和告知
涉及业主生命财产或与业主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主要出入口、公示栏上张贴通
知。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4.4.6.5违法行为处置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物业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4.7保险
按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4.8专项服务业务委托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性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4.5五级标准
4.5.1客户服务场所
设置(业主)服务中心,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4.5.2接待时间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设置并公示24小时值班电话。
8
DB22/T1786—2013
4.5.3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年以上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过渡期间,项目负责人需具有1年以
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4.5.4制度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
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5.5档案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4.5.6客户服务
4.5.6.1维修服务
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共用设施设备急修3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公用
事业经营单位或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30分钟内告知。
4.5.6.2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5.6.3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每年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4.5.6.4公示和告知
涉及业主生命财产或与业主生活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主要出入口、公示栏上张贴通
知。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4.5.6.5违法行为处置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物业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5.7保险
按约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5.8专项服务业务委托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9
DB22/T1786—2013
专业性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性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5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5.1一级标准
5.1.1综合管理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编制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共用部位发现问题,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测。
5.1.2房屋结构
房屋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告知相关产权人采取必要的措施。
5.1.3建筑部件
每日巡视1次共用通道及共用部位的门、窗。
每月巡视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等。
每月巡视1次天台。
每季度巡视1次户外墙面(阳台)贴饰面或抹灰、屋檐、散水等。
每年汛期前和强降雨后巡视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5.1.4附属物
每周巡视1次道路和场地地面、边石,阶梯及扶手、管井、沟渠及各种井盖面板。
每周巡视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每周巡视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健身器材和标识等。
每年巡视1次防雷装置。
5.1.5设备机房
每日巡视1次设备机房。
室内无杂物,设置挡鼠板,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器材。
设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
在显著位置张贴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相关制度。
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等齐全、完整。
5.1.6照明
楼内公共照明一般故障接报后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1日内修复。
楼外公共照明一般故障接报后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1日内修复。
应急公共照明每日巡视1次,发现故障,即时修复。
5.1.7发电机
每日巡视1次发电机房,检查充电机和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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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活化2次蓄电池。
5.1.8安全防范系统
每日检查1次主机,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日表面清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每月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1次,每月对系统连接点进行检查1次,每半年覆盖系统1次。
5.1.8.1周界防范系统
每周检查1次探头的接线、探测范围、防水状况等;每月表面清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每周检查1次巡更点,表面清洁1次;每日存储巡更记录。
每日检查无线对讲设备,保持使用正常。
5.1.8.2门禁系统
每周检查1次门口对讲机按键、显示屏等;表面清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每周检查1次读卡器外观;表面清洁1次,查看防水状况。
每周检查1次电磁锁门锁吸力、外观、接线。
每周检查1次出门按钮开锁功能、接线。
5.1.8.3(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每日检查1次图像采集设备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周表面清洁1次;每季度内部除尘1次。
每周检查1次网络控制箱外观、接线;每季度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次。
每季度检查1次摄像机聚焦、红外夜视、接线、防水状况等,进行相应的调试;镜头表面清洁1次;
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1次。
每季度检查1次解码器防雨罩、接线等,进行相应的调试;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内部除尘
1次。
每季度检查1次云台运转、接线,进行清晰度调校;表面清洁1次;每半年转动部位上润滑
油1次。
5.1.8.4道闸系统
每周检查1次挡车杆、紧固螺丝。
每周检查1次限位开关、操纵按钮、读卡器,表面除尘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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