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671-2024 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免疫技术规范

DB50/T 1671-2024 Animal Healthcare Services Pet Vaccination Technical Guidelines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1671-2024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0-08
实施日期
2024-11-08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诊疗机构犬、猫的免疫接种。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重庆西部宠物生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凌洪权、欧阳吴莉、蒋佳利、骆璐、黎朝燕、董春霞、陈忠琼、胡健、姚璐、晏贞会、杨娅、钟莉、黄强、曾长军。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B41

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671—2024

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免疫技术规范

2024-10-08发布2024-11-08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167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彭水苗族

土家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畜牧兽

医发展中心、重庆西部宠物生命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凌洪权、欧阳吴莉、蒋佳利、骆璐、黎朝燕、董春霞、陈忠琼、胡健、姚璐、

晏贞会、杨娅、钟莉、黄强、曾长军。

I

DB50/T1671—2024

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免疫的基本要求、免疫前检查、免疫准备、免疫接种、废弃物处理

和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诊疗机构犬、猫的免疫接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50/T1668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及动物尸体处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免疫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

免疫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帽子、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手套、一次

性防护鞋套或靴套。

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应从事宠物免疫接种工作。

免疫疫苗应外包装完好,有疫苗名称、含量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内

容。

配备冷藏、冷冻功能的冰箱,冰箱内不应存放其他物品。

疫苗按说明书分别进行冷藏、冷冻储存,冷藏疫苗与冰箱壁之间应留有1厘米~2厘米的空隙,

并在冰箱内的中央区域放置温度计。

5免疫前检查

登记

动物诊疗机构对宠物的品种、年龄、性别、外貌、宠物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进行登记。

问诊

询问宠物的免疫史、驱虫史、过敏史、既往病史、饲养时间、饮食状况、排泄物性状、是否怀孕等,

确保疫苗接种前被免疫宠物达到适免条件。

查体

1

DB50/T1671—2024

5.3.1检查宠物体温、呼吸、心率、体表和表观状态等。宠物检查的适免条件见表1。

表1免疫宠物(犬猫)适免条件

类型体温(℃)心率(次/分钟)呼吸(次/分钟)表观状态

皮温:37.5~39

幼犬80~160呼吸均匀,14~32

肛温:38~39.5

皮温:37.5~38.5

成年犬70~140呼吸均匀,10~15可视粘膜粉红、湿润、

肛温:38~39

无异常分泌物,精神

皮温:37.5~39

幼猫120~240状态良好。

肛温:38~39.5

呼吸均匀,15~30

皮温:37.5~38.5

成年猫90~220

肛温:38~39

5.3.2发现有不适合免疫状况的,告知宠物主人暂缓接种或不予接种。下列状况不适合免疫:

a)宠物换环境未达7天~14天;

b)宠物年龄和体重不符合疫苗说明书要求;

c)免疫和驱虫不宜同时进行,应间隔3天~7天;

d)宠物患病期间;

e)手术后7天内;

f)其他可能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形。

风险沟通

免疫人员根据宠物体况与宠物主人沟通免疫风险,提前告知宠物主人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

应。(见附录A)

6免疫准备

疫苗

6.1.1疫苗使用前应按说明书要求提前取出恢复至室温。

6.1.2将75%酒精消毒瓶盖,再抽取疫苗。

6.1.3冻干疫苗应使用配套的稀释液溶解,溶解后立即使用。

接种器具

无菌注射器。

动物

根据宠物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徒手、器具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实施保定。

7免疫接种

消毒

注射免疫时,应对免疫部位进行消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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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接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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