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977-2015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
DB61/T 977-2015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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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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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 起草人:
- 李红昌、杨玉山、韩建军、杜平虎、常国强、慕生勇、师永峰、王新辉、龚楠、卢加飞、王金奇、李翔、彭超、秦艳鹏
- 出版信息:
- 页数:5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3.020.20
J8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977—2015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
Rulesforsafetyassessmentofexistingtractiondrivelift
2015-09-28发布2015-11-01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1/T977—2015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估机构..........................................................................3
5评估小组..........................................................................3
6评估程序..........................................................................3
7评估内容..........................................................................5
8判定规则..........................................................................6
9评估报告..........................................................................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格式................................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在用曳引驱动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项目内容、要求.................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在用曳引驱动电梯运行环境安全评估项目内容、要求.................33
附录D(资料性附录)在用曳引驱动电梯能效评估项目内容、要求.........................37
附录E(资料性附录)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项目内容、要求...............................41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方法...................................48
图D.1测试点的设置.................................................................38
表B.1一个捻距内允许最多断丝数.....................................................21
表B.2绝缘电阻.....................................................................30
表F.1电梯各系统和零部件权重、标准分...............................................48
表F.1电梯各系统和零部件权重、标准分(续).........................................49
表F.2电梯零部件评分规则表.........................................................50
表F.3电梯运行能效等级.............................................................51
表F.4电梯待机能效等级.............................................................51
表F.5电梯能效等级.................................................................51
表F.6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项目评分标准...............................................52
表F.6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项目评分标准(续).........................................53
I
DB61/T97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
检测中心、咸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红昌、杨玉山、韩建军、杜平虎、常国强、慕生勇、师永峰、王新辉、龚楠、
卢加飞、王金奇、李翔、彭超、秦艳鹏。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电话:029—88763501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69号
邮编:710065
II
DB61/T977—2015
引言
本标准通过对电梯的使用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查找、分析和预测电梯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建议,旨在指导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应以曳引、导向、重量平衡、轿厢、安全保护及电气控制等系统与各系
统主要零部件为主要评估对象。各系统及其主要零部件的安全性必须辅以相关的试验来验证。
对于在用曳引驱动电梯,与电梯安全运行直接相关的土建、安全距离等运行环境问题,因为各种外
界原因,相对于新安装时可能有较大的变化,评估时亦不容忽视。
作为一种高耗能特种设备,在条件许可时,进行电梯能源效率评估对于提高电梯评估的全面性和质
量也是很有必要的。
进行电梯使用管理及维保质量的评估,可提高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使用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水
平,指导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对电梯维保质量的控制。大量事故证明,这两方面对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至关重要。
III
DB61/T977—2015
IV
DB61/T977—2015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安全评估(以下简称电梯安全评估)的基本要求、
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项目内容和要求、判定规则、评估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主要零部件、各系统
及整机进行安全评估。
对于在用曳引驱动防爆电梯、曳引驱动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杂物电梯、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曳
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或其他类型电梯,本标准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20900—200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23821—20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GB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GB2862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
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术语和定义
GB/T7024—2008、GB7588—2003和GB/T20900—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用电梯existinglift
已投入使用的电梯。
3.2
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liftusemanagementresponsibleunit
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对电梯进行管理并对电梯使用安全承担首负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如
果电梯“所有权者”(业主单位等)自行管理电梯,其即为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如果电梯“所有权者”
通过授权或委托物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则被授权或委托的单位即为使用管理责任单位。以下简
称电梯使用单位。
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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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评估liftsafetyassessment
以实现电梯安全为目的,用定性或定量的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通过查找设备本体、运行环境、
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电梯安全相关的各个方面存在的危险
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在此基础上判断电梯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
关建议和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3.4
电梯本体liftproper
由电梯驱动装置、运载装置、导向平衡、电力拖动、电气控制以及安全保护等系统组成的电梯设备
整体。
注:本文件中,电梯本体主要用于区分与运行环境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3.5
缺陷等级defectlevels
电梯的各个零部件的实际状况与应有状态之间的差异程度。
3.6
重大安全隐患significantsafetyrisks
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7
故障fault
电梯不能完成要求功能的状态。预防性维护或其他计划性活动或缺乏外部资源的情况除外。
注:故障通常是电梯自身失效引起的,但即使失效未发生,故障也可能存在。
3.8
重复性故障repeatitivefault
同一部件(位)在30日内(非人为)出现达到2次以上(含2次)的同类故障。
3.9
更新replace
对电梯整机进行拆除,安装新电梯的施工活动。
3.10
改造modification
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
的活动。
3.11
修理repair
部件发生损坏、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后,通过采取更换零件、加工、修配等措施,使其恢复原有的
结构和功能。
3.12
日常维护保养maintenance
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检查和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
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以下简称维保。
3.13
使用类别utilizationcategory
根据使用场所、使用用途、建筑物类型、使用频率和使用人数等因素而划分的电梯类别。
3.14
能源效率等级energyefficiencygrad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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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利用效率高低的分级。以下简称能效等级。
4评估机构
4.1电梯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的电梯监督检验或型式试验资质。
4.2评估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标准要求,制定包括评估程序和评估流程在内的评估作业指
导文件,在该机构内正式发布。评估机构应建立制度对电梯评估质量实施控制,并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公正性负责。
4.3评估机构应根据本标准制定电梯评估原始记录,在该机构内正式发布使用。原始记录内容不得少于
安全评估报告(见附录A)规定的内容。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
理。
4.4评估机构配备的评估要求所需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应满足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
E的规定。
5评估小组
5.1评估小组组成
5.1.1评估机构受理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安全评估申请后,应组建评估小组。
5.1.2评估小组应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具有三年以上电梯相关检验检测、电梯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技
术人员、技术专家组成。
5.1.3应考虑不同品牌电梯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的特点及评估小组成员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差异,合
理组建评估小组。
5.2评估小组组长
5.2.1评估小组组长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电梯检验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5.2.2评估小组组长的基本要求应包括:
a)熟悉电梯相关技术要求和法规标准;
b)掌握电梯安全评估过程;
c)具有保障电梯安全评估公正实施的组织和决策能力。
6评估程序
6.1申请
6.1.1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电梯使用单位向评估机构申请电梯安全评估:
a)投入使用年限已满十五年的;
b)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评估指令的;
c)电梯故障率明显高于GB/T10058—2009中4.1规定的故障率的;
d)电梯使用单位要求电梯安全评估的;
e)需要对电梯零部件、各系统进行安全评估的。
6.1.2电梯使用单位向评估机构提出电梯安全评估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电梯安全评估申请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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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梯使用登记资料;
c)电梯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包括:电梯产品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最近一次的定期检验报
告、大修、改造更换安全部件及主要部件的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
d)最近一次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
e)最近一年电梯运行、维保、故障、急修等情况的详细记录。
注:若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应在安全评估报告“备注”栏注明。
6.2受理
6.2.1评估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电梯使用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
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6.2.2决定受理的,评估机构应与电梯使用单位签署电梯安全评估委托协议,具体事宜由双方约定,其
中应明确现场评估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6.3现场评估
6.3.1现场评估条件
6.3.2对电梯本体状况、运行环境及能效等级进行评估时,评估现场应具备以下评估条件:
a)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b)电网输入正常,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c)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d)评估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
品和设备;
e)如评估需要,现场应有试验所需的砝码等。
6.3.3在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有专门规定的,评估现场的
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符合电梯设计文件要求。
6.3.4对于不具备现场评估条件的电梯,或者继续评估可能造成危险,评估小组可以终止评估,但应向
申请评估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6.3.5现场评估实施
6.3.6电梯本体状况、运行环境及能效等级评估应在电梯使用现场进行。
6.3.7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应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评估机构实施评估。
6.3.8现场评估时,评估人员应配备和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并且遵守评估现场或者电梯使用单位明示
的安全管理规定。评估人员不得进行电梯的修理、调整等工作。
6.3.9基站、相关层站等评估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评估的警示牌。
6.3.10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按照本标准和评估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并将
评估情况如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6.4数据处理
评估小组应在现场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评估原始记录深入分析电梯的使用及安全状况(必
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研讨),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形成评估结论。
6.5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应在现场评估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出具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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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估内容
7.1评估主要因素
7.1.1根据电梯的故障统计、使用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电梯安全评估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
a)电梯本体状况;
b)电梯运行环境;
c)电梯能效等级(必要时);
d)电梯管理及维保情况(必要时)。
7.1.2具体的电梯安全评估方法应符合附录F规定的要求。
7.2评估主要内容
7.2.1电梯本体状况评估
7.2.2待评估的电梯各系统及其零部件应包括:
a)曳引系统;
b)导向系统;
c)重量平衡系统;
d)轿厢系统;
e)门系统;
f)安全保护系统;
g)电气系统。
7.2.3整机试验应包括:
a)运行性能测试;
b)安全装置试验;
c)曳引制动能力验证。
7.2.4电梯运行环境评估
电梯运行环境评估内容应包括:
a)一般要求;
b)机房;
c)井道;
d)底坑;
e)导轨及层门固定;
f)安全距离。
7.2.5电梯能效等级评估
电梯能效等级评估内容应包括:
a)电梯运行能效;
b)电梯待机能效;
c)电梯能效等级。
7.2.6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
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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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电梯使用管理;
b)电梯维保质量。
7.2.7其他要求
电梯安全评估主要针对影响电梯安全的本体状况、运行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并作出相应的评估结论
及建议。如果进行了电梯能效等级、管理及维保评估,应在评估报告中给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及建议。
7.3评估项目及要求
7.3.1电梯本体状况评估的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附录B规定的要求。
7.3.2电梯运行环境评估的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附录C规定的要求。
7.3.3电梯能效等级评估的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可参考附录D规定的要求,也可采用其他成熟的测试方
法。
7.3.4电梯管理及维保评估的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可参考附录E规定的要求,也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
7.3.5评估机构可根据电梯使用单位的具体委托项目,适当调整相应的评估项目。
8判定规则
8.1本体状况评估判定
8.1.1电梯零部件评估应按以下规则判定:
a)若某零部件的得分率小于60%,则评估该零部件为“应更换”;
b)若某零部件的得分率大于等于60%且小于80%,则评估该零部件为“应修理”;
c)若某零部件的得分率大于等于80%,则评估该零部件为“维保后可继续使用”。
8.1.2电梯各系统评估应按以下规则判定:
a)若某系统的得分率小于60%,则评估该系统为“应更新或改造”。
b)若某系统的得分率大于等于60%且小于80%时:有零部件的得分率小于60%的,则评估该系统
为“应修理”;无零部件的得分率小于60%的,则评估该系统为“应修理或维保”。
c)若某系统的得分率大于等于80%时:有零部件的得分率小于60%的,则评估该系统为“应修理或
维保”;无零部件的得分率小于60%的,则评估该系统为“维保后可继续使用”。
8.1.3电梯本体状况评估应按以下规则判定:
a)若各系统被评估为“应修理或维保”或者“维保后可继续使用”,则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为
Ⅰ级;
b)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为Ⅱ级:
1)一个系统被评估为“应更新或改造”,且两个及以下系统被评估为“应修理”的;
2)四个及以下系统被评估为“应修理”的。
c)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为Ⅲ级:
1)两个及以上系统被评估为“应更新或改造”的;
2)一个系统被评估为“应更新或改造”,且有三个及以上系统被评估为“应修理”的;
3)五个及以上系统被评估为“应修理”的。
8.2运行环境评估判定
电梯运行环境安全评估应按以下规则判定:
a)若所有大类的评估结论为“符合”,则电梯运行环境安全评估为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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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若两个及以上大类检查均有两项及以上评估结论为“不符合”,且经现场确认无法整改的,则
电梯运行环境安全评估为3级;
c)除以上情况外,电梯运行环境安全评估均为2级。
注:大类是指一般要求、机房、井道、底坑、导轨及层门固定、间距,见附录C。
8.3能效等级评估判定
电梯能效等级评估判定规则可按照附录F中的F.3。
8.4管理及维保评估判定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质量评估应分别采用百分制,并按以下规则判定:
a)若评估实得分大于等于90分,则评估为A级;
b)若评估实得分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90分,则评估为B级;
c)若评估实得分大于等于70分且小于80分,则评估为C级;
d)若评估实得分小于70分,则评估为D级。
9评估报告
9.1总则
9.1.1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应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结合评估情况和9.2规定的要求给出评估结
论及建议,文字应简洁、准确。
9.1.2电梯安全评估报告的格式见附录A,必要时可根据实际评估内容进行相应删减。
9.1.3电梯安全评估报告的结论页应有评估小组成员、组长、编制人、审核人、评估机构技术负责人或
授权人的签字和评估机构的专用章或公章。评估机构和电梯使用单位应分别将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存档保
存,保存期至少为5年。
9.2评估结论及建议
9.2.1本体状况评估结论及建议
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结论及建议分为以下三种:
a)Ⅰ级:该电梯本体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继续使用,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理或维保(应
说明修理或维保的零部件或系统、部位);
b)Ⅱ级:该电梯本体某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对其进行修理、改造(应说明更新、修理、
改造的零部件或系统、部位);
c)Ⅲ级:该电梯本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满足继续使用条件,建议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改造
(应说明修理、改造的零部件或系统、部位);若修理、改造成本过高,建议更新。
9.2.2运行环境评估结论及建议
电梯运行环境安全评估结论及建议分为以下三种:
a)1级:该电梯运行环境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继续使用,建议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安全措
施;
b)2级:该电梯运行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按照相关规范加装安全装置或采取相应安全措
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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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级:该电梯运行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满足继续使用条件,建议停止使用,应按照相关
规范加装安全装置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9.2.3能效等级评估结论及建议
电梯能效等级评估结论及建议分为以下五种:
a)等级1:该电梯能效为高;
b)等级2:该电梯能效为较高;
c)等级3:该电梯能效为中等;
d)等级4:该电梯能效较低,建议对该电梯进行改进;
e)等级5:该电梯能效差,建议该电梯停用。
9.2.4管理及维保评估结论及建议
电梯使用管理及维保质量评估结论及建议分为以下四种:
a)A级:该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水平)高;
b)B级:该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水平)较高,建议对某方面进行改进;
c)C级:该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水平)一般,建议对某方面进行整改;
d)D级:该电梯使用管理(维保质量水平)较差,建议在某方面加强使用管理(提高维保质量)。
9.3附则
9.3.1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结论为Ⅰ级或Ⅱ级的,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在评估报告中确定下次
评估日期。电梯两次评估间隔不得超过5年。
9.3.2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结论为Ⅲ级的,评估机构应及时将评估结果、评估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
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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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格式)
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设备代码(注册代码):
使用登记编号:
登记机关: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评估机构:
评估日期:
(印制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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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DB61/T977—2015《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制定,适用于在
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
2.本报告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
3.本报告无评估、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评估机构的核准证号、评估专用章或者
公章则无效。
4.委托方对本报告结论及建议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评
估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5.委托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6.为保证委托方利益,本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不向第三方提供,并为委托方保密。未
经本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此报告复制或外传。
7.本报告中给出的评估结论及建议仅反映被评估电梯现场评估时的状况。
8.本报告中给出的评估结论及建议作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的参考依据,在任何情况
下,若需引用本报告中的结果或数据都应保持其完整性,不得擅自增加、删减、修改、伪造。
9.本报告是针对被评估电梯的现状提出评估结论及建议,不能取代电梯的日常安全使用
管理、维保管理及国家规定的定期检验。建议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提出的评估
结论及建议予以重视,加强电梯日常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维修检查,防患于未然,对评估结
论及建议中指出的需改进的要求应予落实。
评估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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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报告结论页
报告编号:
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
使用地点单位内部编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制造日期
设备名称型号
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
技术
层站数层站控制方式
参数
(只做特定零部件
零部件参数1(只做特定零部件评估时填写)零部件参数2
评估时填写)
评估DB61/T977—2015《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规程》
依据GB/T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条件》(必要时)
(内容包括委托评估目的、评估项目等)
评估
□××××(主要零部件);□电梯××系统;□电梯本体状况;□电梯运行环境;□电
内容
梯能效等级;□使用管理与维保
(限速器测试设备、导轨垂直度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加减速度测试仪、智能功
评估
率表、振动测试仪、红外测试仪、钢丝绳探伤仪、压力计、超声波测厚仪、声级计、压力
仪器
传感器、钳形电流表等)
评估
结论
及建
议
备注
评估日期下次评估日期
评估人员评估组长
编制:日期:年月日评估机构核准证号:
TS
审核:日期:年月日
(评估机构评估专用章或公章)
批准: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11
DB61/T977—2015
附件1
电梯本体状况安全评估项目表
报告编号:
序号系统零(部)件评估项目缺陷等级评估结果备注
(1)零件状况A
(2)工作状况A
1电动机
(3)绝缘电阻A
(4)工作温升B
(1)零件状况A
(2)工作状况A
2减速器
(3)工作温升B
(4)密封状况B
(1)零件状况A
(2)工作状况B
(3)分组装设A
3制动器
(4)控制要求B
(5)绝缘电阻B
曳引
(6)工作温升B
系统
(1)设置要求A
紧急救援(2)手动松闸装置B
4
装置(3)手动盘车装置B
(4)紧急电源装置B
(1)零件状况A
5联轴器
(2)运行状况A
(1)钢丝绳A
钢丝绳
6(2)扁平复合曳引钢带A
(钢带)
(3)端接装置A
(1)零件状况A
曳引轮、
(2)运行状况A
7导向轮与
(3)安装偏差C
反绳轮
(4)防护措施C
(1)表面质量A
8导轨(2)垂直偏差B
导向
(3)顶面偏差C
系统
(1)宏观检查A
9导靴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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