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192-2015 既有城市道路立体交通流组织规划设计指南
DB13/T 2192-2015 Guidelines for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ree-dimensional transportation flow organization for existing urban road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5年05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4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
P66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192—2015
既有城市道路立体交通流组织规划设计
指南
2015-05-20发布2015-07-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192—2015
目次
前言...............................................................................III
1总则..............................................................................1
2术语..............................................................................1
3立体交通组织规划..................................................................2
4立体交通改善工程设计..............................................................9
5立体交通组织管理.................................................................17
附录A...........................................................................19
本指南用词说明......................................................................20
引用标准名录........................................................................21
条文说明............................................................................22
1总则(条文说明).................................................................23
2术语(条文说明).................................................................24
3立体交通组织规划(条文说明).....................................................24
4立体交通改善工程设计(条文说明).................................................27
5立体交通流组织管理(条文说明)...................................................35
I
DB13/T2192—2015
前言
本规范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起草,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河北省交
通运输厅联合颁布。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或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编写单位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高庄桥路79号,邮编:054001),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来宾、刘玉擎、郭红军、李晓军、陈大伟、石晨英、郑义坤、李文清、石敬辉、
霍玉娴、王中合、邢照辉、马朝波、李朝军、陈朝军、郑会玺、张路峰。
II
DB13/T2192—2015
既有城市道路立体交通流组织规划设计指南
1总则
1.0.1为提高既有城市道路的运行效率,节能减排,通过对道路系统的重新区划和规划设计,采用工
程措施,实现道路的立体交通流组织,特制定本指南。
1.0.2通过规划设计并采取工程措施,建设小客车专用道。对机动车实行限速、限时管理,合理组织
车流、人流,分治管理,降低交通事故率,避免拥堵,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1.0.3本指南应遵循以下原则:
1.0.3.1既有城市的道路网络已经形成,为避免拓宽和改线造成巨大浪费,立体交通流组织、规划与
工程设计,需要依据现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尽量避免拆迁已有建筑物及地下管网、管线。
1.0.3.2应贯彻车让人的原则。尽量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使用地面道路。
1.0.3.3城市桥梁应作为地震防灾避难场所,须满足抗震技术指标的要求。
1.0.3.4交通流的规划与组织,要充分做好道路通行能力的衔接。
1.0.3.5既有城市道路的立体交通改善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自然条件有限。应认真调查、测
量、勘察,科学组织交通运行规划分析,做好交通车流量匹配,符合安全畅通,保护环境,保持地貌,
节约资金的原则。
1.0.3.6为避免改善工程期间过多的增大城市运行压力,立交桥应采用拼装式组装构件进行建设,提
高建设效率。
1.0.4本指南适用于既有城市道路立体交通组织改善工程的规划设计,新建城市道路立体交通组织的
规划设计可参照执行。
2术语
2.1.1既有城市
已建成并正在运行中的城市。
2.1.2立体交通流组织
在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中,规定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行时段、运动速度、运行规则,在平面、空间及
时间上的协调关系,强调各行其道和有序、安全、高效通行。
2.1.3变速道
变速车道。
2.1.4集散道
集散车道。
2.1.5调头道A
机动车调头道。
2.1.6调头道B
小客车专用调头道。
2.1.7右向立交
属于互通式立体交叉方式的一种,右转定向立体交叉,只设右转匝道。
1
DB13/T2192—2015
2.1.8十字型立交
属于分离式立体交叉方式的一种,为三层,两桥在空间立体交叉,互不连通。
2.1.9一字型立交
属于分离式立体交叉方式的一种,为两层,桥从空间跨过道路,形成立体交叉,互不连通。
2.1.10定向道
指各条主路之间连接的匝道。
2.1.11交通流量
特指道路某一断面,在一定时段内通过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累计数。
2.1.12汽车保有量
指一定范围的区域内,依据居住建筑单元户数,每户平均两辆小客车计算的车辆总数。
2.1.13车流量匹配
车流量匹配是指道路的设计通行能力,大于或等于围合道路中汽车保有量需要的道路承载能力,
或者道路通行能力大于或等于对应道路断面统计的实际高峰时段车流量的倍数。
2.1.14人、车交织区
特指在地面道路交叉口,人、车、非机动车各种交通方式混合交通区域。
2.1.15富余宽度
指原有主路面宽度减去新规划设计主路面宽度的差值。
2.1.16限速图示
限制最高和最低两个行车速度的图示。
2.1.17出入口提醒线
指两条垂直于车道的平行振荡标线。
2.1.18铺石路面
指采用最大粒径不超过15mm的等粒径碎石颗粒、陶粒,制成的单层颗粒卷材。采用热熔胶体或冷
喷粘合剂喷涂在路面或桥面上,摊铺颗粒卷材,胶轮压路机施压,形成道路表面抗滑功能层。
2.1.19坡道
特指桥梁的引道加引桥长度的总和。
2.1.20坡道基准坡度线
指坡道起点与终点的直线连线或坡道起点与主桥端的连线。
3立体交通组织规划
3.1一般规定
3.1.1既有城市的交通网络已经形成,实际的交通流量基本反映了目前对区域交通道路通行能力的需
求。应结合相关规划,对已有道路进行重新规划分类。
3.1.2规划应坚持车让人的理念,人走平路,车行起伏路。
3.1.3各类道路交叉口均应通过规划调整为立体交叉。设置小客车专用道,人、车分行,互不干扰。
小客车在城市运行不宜受信号灯控制。所有道路交叉口的地面,除“丁”字道路交叉口外,一律禁止
小客车左转弯和平行立交桥一侧穿越道路交叉口。
3.1.4立体交通组织规划应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避免动迁、拆迁道路交叉口周围的建筑物及地下管
网管线。
3.1.5规划前应进行已有各级别道路、小客车车流量及各级别道路交叉口的左、右转小客车车流量的
调查统计,并对各级别道路横断面宽度、平面曲线、道路交叉口之间的长度以及道路交叉口宽度、缓
2
DB13/T2192—2015
和段长度(变速车道长度)进行测量统计。
3.1.6规划中应依据调查统计的小客车车流量及道路围合区域的汽车保有量,协调好道路分级,确定
车道数量、设计速度的规划衔接及车流量匹配,以及出口和入口分流合流道路的小客车车流量匹配。
3.1.7组织规划中应考虑预期城市改建后车辆增量的需求,拟定各级别道路、各条车道的功能、车速、
车辆类型的限行和通行时段。
3.2道路分级及设计速度、车道
3.2.1城市道路分级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第3.1.1条分级,分为快速路、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3.2.2城市道路中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路车道条数单向不少于三条,次干路主路的车道条数单向不少
于两条。
3.2.3设计速度
表3.2.3各级道路中各功能车道的设计速度单位:km/h
设
计车
速
度道
(
高
功车行道变速道定向道集散道调头道右转道
/
低
)能
道
路
级
别
期望速度100/8080/6060/4060/4060/2040/-
快速路
最低速度80/5070/4050/3040/2040/2030/-
期望速度100/8080/6060/4060/4060/4030/-
主干路
最低速度80/5060/3040/2040/2030/2020/-
期望速度100/8080/6060/4060/4030/2020/-
次干路
最低速度80/5060/3040/2040/2020/1020/-
期望速度80/5060/40-60/4020/-20/-
支路
最低速度60/3050/20-40/2020/-20/-
注1:各功能车道的设计速度应依据工程改善后的道路线型、圆曲线半径、横向超高、竖曲线技术指标确定。
3.2.4各功能车道的设计机动车类型采用的外廓尺寸,见表3.2.4。
3
DB13/T2192—2015
表3.2.4各功能车道设计机动车类型及外廓主要尺寸单位:米
外廓尺寸
功能车道类别车辆类型
长宽高
车行道小客车61.82
变速道铰接车182.54
定向道铰接车182.54
集散道铰接车182.54
调头道A铰接车182.54
调头道B小客车61.82
3.3既有道路系统调查
对已有的道路系统应进行充分调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3.3.1道路基本技术指标调查
(1)对已形成的路网,按照正在运行的道路级别,测量绘图形成已有道路网络。
(2)对已有各级道路的横断面进行测量,包括主路、辅路、绿化带、分隔带的宽度、道路横坡
度、道路占地总宽等。
(3)测量已有的各级道路交叉口及每一交叉口至四周交叉口道路中心的长度和纵、横坡度等。
(4)测量每一道路交叉口中心坐标与道路交叉口的纵、横宽度(路宽)及加宽段的宽度和长度、
起点以及相关坐标参数等。
(5)调查已有天桥及人行地道坐标、宽度等。
3.3.2道路信息调查
(1)调查各级道路、各区段道路的各类型车辆的实际车流量及高峰时段的各类型车流量。
(2)调查统计各道路交叉口、各类机动车、各方向的转弯车流量及高峰时段的各方向车流量。
(3)调查分析已有各级道路及道路交叉口拥堵段形成的原因和“瓶颈”点。
3.3.3道路及道路交叉口周围情况调查
(1)调查道路两侧建筑物距路两侧人行道路缘石的距离。
(2)调查各类道路交叉口周边建筑物距人行道边路缘石的距离。
(3)调查沿路人流集中区的坐标位置和出入口位置,比如公园、商场、重要党政机关、学校、
医院、大型活动中心等人流集中区的方位。
(4)调查统计各级道路围合区域小客车保有量(按建筑物居住单元户统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总数等影响到人流、车流量的统计数据。
3.3.4按照设计数据、技术指标和车流量匹配需要,对调查统计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统计和
汇总。
3.4车道及车道功能划分
3.4.1车道按功能划分为小客车专用道(称车行道)、变速道、集散道、公共汽车专用车道、混合车
道、定向道、调头道A及调头道B和右转道等。
3.4.2各机动车道的功能划分见表3.4.2。
4
DB13/T2192—2015
表3.4.2机动车道功能划分
车道名称准行车辆类型及交通方式禁行车辆类型及交通方式
公共汽车、空驶出租车、
车行道小客车
非机动车、货车及行人等
小客车、公共汽车非机动车、行人及
变速道
准行时段内的货车限行时段内的货车等
小客车、公共汽车、非机动车、行人及
集散道
准行时段内的货车限行时段内的货车等
除公共汽车之外的所有机动车、
公共汽车专用道公共汽车
非机动车和行人等
小客车、公共汽车、非机动车、行人及
定向道
准行时段内的货车限行时段内的货车
小客车、公共汽车、准行时段内
-
一字型立交一层的货车、非机动车、行人
调小客车、非机动车、行人高度超过2米的所有车辆
头
除小客车之外的所有
道调头道B小客车
其它类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行人
立交一层
调头道A机动车所有非机动车和行人
混合车道所有车辆和行人-
3.5各级道路立体交叉形式
3.5.1各级道路交叉口立交桥服务功能要求。
(1)除支路与支路道路交叉口外,各类道路道路交叉口的车行道,均应采用立体交叉方式。设
置分离立交、定向立交或全互通立交;车行道的小客车在各类交叉路口中(支路与支路除外)行驶立
交二、三层。一层设置为调头道、非机动车道、右转道和步行道。人车立体分行,各行其道。
(2)支路与支路交叉为平交道口,采用信号灯控制各方向交通。支路与次干路道路交叉口的主
跨一层为支路小客车穿越次干路的直行道。两侧孔道为调头道B及人行横道,二层为次干路上的车行
道及变速道。
(3)支路与其它级别道路的道路交叉口设置的立交桥(通道)至少由三孔组成,中间一孔一层
为双向直行车道,两侧单孔为调头道B及非机动车、行人穿越道路的横道。如图3.5.1-3。
图3.5.1-3
3.5.2各级道路交叉口应选择适宜的立交形式,实现分流合流畅通、安全、高效,同时注重投资经济,
避免浪费。各类道路交叉口适宜选择的立交形式见表3.5.2。
5
DB13/T2192—2015
表3.5.2各类道路交叉口适宜的立交形式
道路交叉口类型立交形式
快速路——快速路全互通立交
快速路——主干路全互通立交
主干路——主干路全互通立交或右向立交
主干路——次干路右向立交或十字型立交
次干路——次干路十字型立交
次干路——支路十字型立交或一字型立交
支路——支路一字型立交或平交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一字型立交
3.6道路系统区划与规划
3.6.1道路系统规划应以安全畅通为原则,避免出现“瓶颈”点、拥堵段,采用数字分析控制,协调
车流量匹配。
3.6.2不同级别道路的最少车道数(单向)要求见表3.6.2。
表3.6.2不同级别道路的最少车道数(单向)单位:条
道路类型
功能车道条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车行道221-
(平行)变速道1111
主路(车行道+变速道)3321
出入口(两个立交桥之间)2222
定向道(各方向至少)11--
调头道A111-
(立交桥一层)B1111
3.6.3各级别道路各功能车道的设计速度见表3.2.3,其中调头道的设计速度与主路断面宽度有关,
调头道设计速度见表3.6.3。
表3.6.3调头车道设计速度表单位:km/m
调头道设计速度
主路车道条数(双向)
调头车道A调头道B
1040/2060/40
840/2050/30
630/2040/20
430/2030/20
220/-20/-
6
DB13/T2192—2015
3.6.4通过数据分析计算各级道路的设计车流量。以断面车道数(和对应的设计速度)乘以每条车道
的通行能力,得到各级道路的断面通行车流量。车道的通行能力依据表3.2.3中和表3.6.3中对应的
设计速度低值,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表4.2.3和表4.3.2”的通行能力取值
计算。
3.6.5依照调查统计的已有道路断面尺寸、平面曲线和允许车道设计速度,拟定有条件形成的各级道
路、各功能车道的条数,包括车行道、变速道、出入口、集散道、定向道及调头道。
3.6.6按照下列原则,对各级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行车流量匹配
(1)调查结果与拟定各级道路车流量的匹配。将调查的每个断面的统计车流量与拟定道路所对
应的断面计算的设计车流量比较,计算的设计车流量须大于实际调查结果的4倍/日;同时,计算的
设计车流量应大于统计高峰时段车流量的2倍,两次均应匹配。还应分析城市改建后的车辆增量并入
实际车流量的调查结果,进行车流量匹配计算设计。如果不匹配,应调整道路等级或功能车道数量、
速度,直至匹配。
(2)道路围合区域汽车保有量与拟定道路的设计车流量匹配。按照一般支路围合区域不大于
2000户、次干路围合区域10000户左右、主干路围合区域不大于35000户、商业网点集中区域应加
密支路的原则,对既有道路网进行重新区划。①拟定各级别道路及断面尺寸、功能车道条数,各条道
路的设计速度,依照围合区域调查所得的居住建筑单元户数,按照每户2部小客车计算汽车保有量。
②各级别道路围合区域的汽车保有量,全部分流、合流完毕的时间分别按支路1小时,次干路2小
时,主干路3小时控制计算,分流、合流完毕时限匹配道路通行能力。③计算拟定每条道路通行能力:
按照各级别道路分别围合区域汽车保有量的1/2计算分担车流量。④车流量匹配原则:计算设计通行
能力大于围合区域小客车保有量的1/2,并在道路级别规定的时间内分流或汇集完毕。如果不匹配应
重新规划道路级别、车道数量,或调整设计速度,直至匹配。
(3)当满足以上两种方式的车流量匹配时,才能确定为道路系统规划方案,明确各条道路的级
别、车道条数及设计速度。
(4)出入口集散道与主路车道的匹配。当主路的单向变速道为1条时,出入口集散道均为1条;
当主路的单向变速道为2条时,出入口集散道均应为2条。
(5)调头道与集散道的匹配。当集散道1条时,集散道应渐变为至少2条车道,1条调头专
用道,1条右转车道;当集散道2条时,集散道应渐分为至少4条车道,其中2条调头专用道,2
条右转车道。
(6)右转车道可以根据需要及时增减车道条数。
(7)依照上述原则,完成道路系统的重新区划及小客车、机动车与道路系统通行能力的车流量
匹配,形成交通网络道路系统规划方案。明确道路的起点、终点、道路等级、各级别道路的车道条数
及各条车道的设计速度、车道功能。
(8)交通网络道路系统车流量匹配流程图。
7
DB13/T2192—2015
道路系统车流量匹配流程图
调查各道路断面、道路交叉口调查各级别道路围合区域
的车流量及高峰时段车流量的住宅建筑单元户数
分析各路段、各按照住宅建筑单元户数计算各级
道路交叉口、各道路围合区域小客车汽车保有量
方向车流量及高
峰时段车流量
分别计算重新规划后的拟定各级别
道路中各条道路应分配的保有车辆
拟定区划道路等级及各级别道路主路宽度、功能车道条数、并
对应分段计算主路通行能力,与实际调查结果车流量的匹配
出入口匹配
集散道匹配
调头道及右转车道匹配
形成交通网络道路系统规划方案,并明确各道路的起点和终点、道路
等级、主路车道条数、各功能车道条数、车道设计速度及车道功能
8
DB13/T2192—2015
4立体交通改善工程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立体交通改善工程设计,宜避免拆(迁)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网管线。
4.1.2立交桥设计方案应选用拼(组)装式工艺结构。立交桥的组成包括跨线桥、引桥、引道、匝道
及安全设施。
4.1.3桥梁的荷载设计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中“10.0.1、10.0.2城—A级等
级”。桥梁上不设人行道。
4.1.4路面设计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第四章的设计标准和结构组合设计,
表面层应采用排水式沥青路面或铺石路面。
4.1.5依照经过调查、勘测重新区划匹配形成的交通网络道路系统规划方案,进行改善工程设计。
4.1.6立交桥宽度应与衔接路段的车道条数和宽度一致。可在双向4车道以上宽度的主跨桥段进行
加宽,设置临时停车港湾。
4.1.7立交桥抗震设计应符合《城镇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和《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2011
的要求。
4.1.8变速道位于主路的最右侧,如果最右侧车道为公共汽车专用道时,右侧第二车道为变速道。变
速道为平行式,随车行道全贯通设计。
4.1.9没有设置公共汽车专用道的主路,公共汽车可以行驶变速道。
4.1.10立交桥的设计结构上要力求简单、美观、形式统一,便于实现结构的标准化、工厂化生产,
方便维护,节约投资。
4.1.11道路交叉口的改善工程宜分期、分片、分条逐个实施,量财而行,因地制宜。
4.2测量勘察
4.2.1测量既有主路宽度、辅路宽度、隔离带宽度、绿化带宽度,及道路长度、平面曲线和纵坡度等,
绘制勘测图。
4.2.2测量道路交叉口的中心坐标,各方向的路口宽度、加宽段宽度及长度、渐变段宽度和长度、周
围建筑及临街坐标点、建筑物用途以及道路交叉口中心向各方向的纵坡度等,绘制勘测图。
4.2.3勘测道路交叉口。勘测从中心点至各方向立交范围内的地下管网、管线的坐标位置、深度、形
状尺寸及地质情况等,绘制勘测图。
4.2.4测量地面附着物。标明灯杆、电杆、通讯杆、电缆等线路的坐标点及净空高度,绘制勘测图。
4.2.5内业整理。应将测量、勘察资料绘制综合平面及纵断图,供设计分析使用。
4.3平面设计
4.3.1各级别道路的各功能车道标准宽度见表4.3.1,各级别道路中除支路外,应至少有一条贯通的
平行式变速道。
9
DB13/T2192—2015
表4.3.1各级别道路的功能车道标准宽度(一条车道宽)单位:米
道路
推荐标准
- DB34/T 1531-2011 包覆型超水分散性炭黑 2011-11-15
- DB34/T 1549-2011 消防产品市场管理要求 2011-11-15
- DB34/T 1546-2011 蒸压釜定期检验规程 2011-11-15
- DB34/T 1528-2011 住宅物业服务 秩序维护服务基本要求 2011-11-15
- DB34/T 1545-2011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2011-11-15
- DB34/T 1532-2011 食品塑料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1-11-15
- DB34/T 1559-2011 汽车空气干燥器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 2011-12-16
- DB34/T 1554-2011 汽车尾饰管 2011-12-16
- DB34/T 1548-2011 天然气泄漏处置导则 2011-11-15
- DB34/T 1579-2011 II优52水稻高产生产技术规程 201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