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767-2024 浸胶手套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规范

DB32/T 4767-2024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767-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5-16
实施日期
2024-06-16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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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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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767—2024

浸胶手套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

工作规范

Workingspecificationforpreventionandcontrolofoccupational

hazardsinrubberlatexcoated⁃fabricglovesindustry

2024-05-16发布2024-06-16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767—2024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原则与要求……………2

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4

6预防和控制措施……………5

7个人防护用品………………6

8职业健康检查………………6

9应急救援……………………7

10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评估………………8

附录A(资料性)常见浸胶手套生产工艺流程………………9

附录B(资料性)浸胶手套生产各岗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11

附录C(资料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表……………………13

参考文献………………………16

DB32/T476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泰洁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春花、杨泽云、尹仕伟、周萍、高海萍、周志文、冒明建、陈雪琴、俞晓明。

DB32/T4767—2024

浸胶手套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

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浸胶手套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预防控制措施、个

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针织手套为基础,通过浸胶、淋胶、泡水、烘干等工序进行生产的浸胶手套行业职业

病危害预防控制,不包括其他手套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603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17915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195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GB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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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22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hazard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

条件。

注: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GBZ/T224—2010,2.6,有修改]

3.2

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

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

总称。

注:又称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GBZ/T224—2010,9.1,有修改]

3.3

应急救援设施first⁃aidfacility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冲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

急救援使用的通信、运输设备等。

[GBZ/T224—2010,12.1,有修改]

3.4

职业健康检查occupationalmedicalexamination

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

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

行为。

注: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健康检查。

[GBZ188—2014,3.2,有修改]

4基本原则与要求

4.1基本原则

4.1.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1.2单位负责,行业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4.1.3淘汰落后,鼓励创新;依靠科技,源头控制。

4.2用人单位职责

4.2.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设立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

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劳动者享有法定的职业卫生权利,接受政府、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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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者和工会组织的监督。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2.2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工作年度计划,包括目标、具体任务、责任部门、进度要求、保

障措施等;年终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4.2.3用人单位应积极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每

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应

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

4.2.4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如实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

4.2.5用人单位应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

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4.2.6用人单位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防

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2.7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组织本单位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卫

生培训与考核。

4.2.8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4.2.9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开展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与其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

动者。

4.2.10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

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4.2.11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

待遇。

4.2.12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

a)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因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变更造成接触的职业

病危害发生变化时应履行告知义务,可变更合同相关条款;

b)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

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c)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d)用人单位应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4.3劳动者职责

4.3.1劳动者应主动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职业健康素养。

4.3.2劳动者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

4.3.3劳动者应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4供应商职责

4.4.1生产设备供应商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使用说明书,生产设备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

要求。生产设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

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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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化学品供应商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说明书上应载明产品的特性、

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

内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编写按GB/T16483进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应符合

GB15258的规定。

4.4.3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各种个人防护用品的技术参数、使用范围和中文使用说

明,并培训劳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

4.5行业协会职责

4.5.1行业协会应开展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从源头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4.5.2为行业协会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引导成员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4.6工会职责

4.6.1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6.2工会组织应参与制定或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

4.6.3工会组织应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

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4.6.4工会组织有权纠正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用人单

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采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调查。

5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5.1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5.1.1浸胶手套生产主要包括套模、配胶、浸胶、淋胶、水洗、烘干、脱模等工序。不同浸胶手套产品生产

有不同处理工艺,常见浸胶手套生产工艺过程见附录A。

5.1.2浸胶手套日常生产过程中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有害物质(含粉尘和化学毒物)、物

理性有害因素。

5.1.3粉尘主要为二氧化钛粉尘、高岭土粉尘。

5.1.4化学毒物主要有二甲基甲酰胺、甲醇、二甲苯、乙酸、苯甲酸、硝酸钙、硫磺、氧化锌、氨、氢氧化

钾等。

5.1.5物理性有害因素主要有噪声、高温。

5.1.6浸胶手套生产过程中,同一岗位可能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详见附录B。

5.1.7非正常生产过程中,物料接卸管道密闭不良或有破损,接卸人员可接触二甲基甲酰胺、甲醇、二甲

苯等。浸胶设备故障,劳动者进入相对密闭的浸胶工段进行检维修,可能接触高浓度的二甲基甲酰胺。

“三废”处理设施更换清洗过程中劳动者可能接触所在工作地点设备中介质。

5.2主要健康损害

5.2.1浸胶手套生产主要健康损害有职业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职业性二甲苯中毒、职业性甲醇中毒、职

业性氨中毒、化学性皮肤灼伤、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中暑、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

塞性肺病、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等。

5.2.2不同工种的劳动者面临的职业健康风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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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防和控制措施

6.1通用要求

6.1.1浸胶手套行业用人单位选址、平面布置应符合GBZ1、GB50187、GB/T12801的要求。

6.1.2建筑卫生学设计按GB50033、GB50034、GB50019的规定执行。

6.1.3选用的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淘汰目录,设备选型符合GB5083的要求。

6.1.4化学品的储存运输符合GB15258、GB15603、GB17915、GB17916的规定。

6.1.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按GBZ158的要求执行。

6.2粉尘的防护

6.2.1硫化(配胶)过程中使用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低的原料代替游离二氧化硅含量高的原料。

6.2.2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生产研磨工序应单独布置,与其他生产工序隔开,防止粉尘与化学毒物的交叉

污染。研磨设备应密闭化,以减少粉尘的逸散。

6.2.3研磨、硫化(配胶)过程固体物料的投料口应设置局部通风除尘设施,局部排风罩的设计符合

GB/T16758的要求。

6.2.4研磨工序地面采用湿式打扫,保持清洁,防止二次扬尘。

6.3毒物的防护

6.3.1用水性聚氨酯胶乳代替溶剂型聚氨酯胶乳,水性油墨代替溶剂型油墨,天然气锅炉代替燃煤锅炉,

从源头控制。

6.3.2套模工序与浸胶工序、浸凝固剂和浸出纹剂工序分隔布置,防止浸胶工序、浸凝固剂工序和浸出纹

剂工序中化学物的挥发对套模作业劳动者影响。

6.3.3聚氨酯(PU)胶、乳胶和丁腈胶硫化(配胶)、凝固剂和出纹剂的配制工序应单独布置,与其他生产

工序隔开;配制过程应密闭化、自动化,并设置局部排风设施,设施设置按GBZ/T194执行。配制罐应加

盖密闭。

6.3.4PU胶、乳胶和丁腈胶硫化(配胶)、凝固剂和出纹剂的配制过程中二甲基甲酰胺、甲醇、二甲苯等

用量大的液体物料使用储罐储存,投加应自动化、机械化、管道化,并确保配制罐处于负压状态。乙酸等

桶装物料投料设置集中抽料点,抽料点设置局部排风设施。

6.3.5配制好的PU胶、乳胶、丁腈胶、凝固剂和出纹剂等物料厂内运输通过密闭管道输送或密闭容器运

送,不宜使用敞口设备运送。

6.3.6浸凝固剂、浸出纹剂、浸胶、淋胶、匀胶、泡水、烘干工序应密闭化、机械化,并设置通风排毒和废气

处理设施。浸胶区域和烘干区域为负压状态,观察窗和检修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进入密闭空间进行

检修、清理作业时,应采取强制通风等措施,消除或减少有限空间内毒物的浓度。

6.3.7烘干工序加热应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避免使用燃煤锅炉。

6.3.8印刷工序应单独布置,与其他生产工序隔开。印刷工序应尽量自动化、机械化,并设置局部通风排

毒设施。

6.3.9脱模手套烘干出口应设置通风排毒设施,使脱模手套烘干出口保持负压。

6.3.10贮存二甲基甲酰胺、二甲苯和甲醇等液体的原料罐区、物料中间罐和N,N⁃二甲基甲酰胺(DMF)

废水罐周围应设置泄险沟(堰),围堰的容积应不小于最大单罐地上部分储量。从围堰或导流槽(沟)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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